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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做買賣 購物交易需謹慎

2014年02月27日16:07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微信“朋友圈”做買賣 購物交易需謹慎

  新華網天津2月27日專電(陳曉婉)隨著微信用戶數量飆升,不少用戶發現,晒自拍、晒心情的朋友圈,漸漸被各種各樣的售賣廣告侵佔。由於微信開店沒有評價機制、信用擔保、第三方交易平台,隨著賣家數量增多,微信交易的風險也逐漸顯露出來。

  與淘寶開店需要支付寶實名認証、發布10件以上商品、開店考試等環節不同,微信開店的步驟十分簡單:隻需要注冊一個微信賬號即可。然后再動動手指,配上圖片,聊聊天,一單生意就做成了。聊天的同時把錢賺,晒生活之余有錢拿,微信開店憑借便捷、零成本的優勢,迅速俘獲大量賣家入駐。

  開店門檻低,為缺乏啟動資金的創業人員提供了便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為不法分子提供了機會。與買家的財產安全關系最為密切的是微信購物的交易方式。微信交易的支付方式與淘寶等平台上的方式不同,多是由買家將款直接打入賣家的網銀中,無第三方平台的介入。

  缺乏第三方帶來的風險集中體現為兩種情況:其一由於各種原因,買家希望賣家部分退款,此時無人充當退款緣由和退款金額的評估方﹔其二買家希望賣家全額退款,無人可保賣家及時退款。有過多次微信購物經驗的小黃認為,網購過程中買家和賣家之間本就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等,現在沒有第三方在其中調和,一旦出現問題,買家的權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就全都仰仗賣家的良心了。

  “千萬不要把‘交易’與‘交情’畫上等號。”江蘇劉洪律師事務所耿昕律師提醒,“一旦出現賣家否認交易拒絕還款的情形,消費者想要通過立案追回自己的損失,碰到的第一個屏障就是立案難。網購金額一般較小,遠到不了立案標准。”而且即便數額巨大,達到立案標准,還需要消費者耗費時間和精力,從銀行獲取相應賬戶之間的轉賬証明作為証據。

  耿昕繼續分析稱,“負有舉証責任的消費者,還需要証明轉賬行為之所以存在,是基於自己和賣家之間交易合意,而不是由於贈與或借款等其他原因。這時候,有效的聊天記錄就很必要了。”

  不少微信用戶有定期清理聊天記錄的習慣,這就為舉証設置了障礙。而且,微信聊天記錄可刪改的特點也增加了証據鑒別的難度。“微信用戶並不要求實名認証,因此兩個微信賬號之間的對話實則是兩個虛擬頭像之間的對話,身份認定上也存在一定困難。”耿昕補充說。

  如此看來,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要突破金額、轉賬証明、有效聊天記錄、証明交易合意等重重障礙,才有可能追回自己的損失。至此已經徹底遠離了網購求便宜、圖省事的初衷。

  微信開店之所以能吸引越來越多人參與其中,熟人之間的信任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買賣畢竟涉及金錢,涉及利潤。”已經有一年微信開店經歷的店主媛媛說,“微信交易實際上就是考驗交情的過程。”基於如此多的維權難題,耿昕建議,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最好分清交情與交易,如果一定要通過微信平台購物,建議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台將貨款支付給賣家。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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