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我因為275元挨處分,教訓深刻!”昨日,天門市竟陵街道辦事處孫灣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盛平章對記者說。
此前,天門市紀委透露:盛平章因公款購買寄送賀年卡被查處,竟陵街道辦事處黨委經研究決定,已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據了解,這是八項規定出台以來,我省查處的金額最小的違紀行為。
去年12月,天門市直機關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孫灣社區迎來44個市直部門和單位的黨員,他們為社區辦了不少實事。春節來臨,盛平章想表達一下感激之情,便於2月6日和同事一起,到郵局購買了賀年卡及專用有獎信封50套,共花費275元,次日寄發給了相關部門和單位,其中包括市紀委。
“中央不是早就發文禁止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了嗎?怎麼還有人頂風違紀?”天門市紀委收到賀卡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調查人員對盛平章指出,他的行為違反了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規定。
3月,街道辦事處黨委依規給予他黨內警告處分。盛平章說,剛開始有點想不通,覺得很冤。認真學了中央紀委的相關紀律規定后,自己的怨氣全消了。“作為一名老黨員,對紀律、規矩沒學習、不了解,真不應該!”
眼下,盛平章正帶頭組織社區黨員開展學紀律、守規矩活動。他現身說法:“請大家吸取我的教訓。紀律紅線、規矩紅線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