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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新媒体时代下的司法审判与舆论审判

2013年07月15日13:16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季卫东演讲
季卫东演讲

人民网7月15日电(宋心蕊 柴明杰) 2013第四届中国传媒领袖大讲堂于7月12日至24日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本届大讲堂邀请50多位传媒领军人物,一线编辑、记者、主持人和著名专家学者,为来自海内外130多所高校的350余名学子讲授传媒业改革创新的经验与教训,帮助学子们了解传媒业界和学界的最新发展动态,深化对传媒业和新闻传播学科的认识。以下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教授7月13日在第四届中国传媒领袖大讲堂上的演讲。

司法与媒介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季卫东在本次演讲中首先为在场学子勾勒出新媒体时代下的传播语境,其中包括数码网络中的互动与涟漪效应。他指出,互联网的出现和技术的发展极大的丰富了信息的传播,置身于数码网络中,任何一条有含金量的信息都可能在瞬间发生涟漪效应,迅速在网络间传播开来,企图像从前那样封锁一条信息已经不再可能,在这种传播语境下,主流话语权的下放与个人中心主义的倾向也变成了一种趋势,任何人都可以以自己为中心,发起并传播一条信息,时下的“棱镜门”便是一例典型的案例。

季卫东还就司法与传媒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他指出二者在现实中是一种涉及舆论监督和舆论审判的关系,随后,他指出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需要采取一系列加强审判舆论监督的举措。他继而以“刘涌案”与“药家鑫案”为例,说明为什么舆论会成为中国司法的重要影响因素。针对如何改善法律制裁问题,季卫东提出可以采取以下尝试,比如将责任与程序相结合、完善案件的流程管理制度、探索电脑量刑的裁量方法、加强舆论审判的强度等等。演讲中季卫东以“彭宇案”为具例案例,生动地阐述了侵权责任判断的方法与依据,同时他对混合过失与双方无过失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特别强调,呼吁大家共同思考怎样走出限制裁量权的中国怪圈。

最后,季卫东从应然和调整的视角强调了司法与舆论监督间的平衡关系,“应当凸现调整的功能,使法律的效力刚性化。”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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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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