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传媒专题>>传媒期刊秀:《新闻爱好者》>>2013年第11期

“强—弱”冲突案件的网络舆情及传统媒体的理性应对

周  斌

2013年12月17日14:37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摘要】互联网在技术日臻成熟的今天,已经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舆论渠道,网民也早已不再满足于信息的被动接受身份,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关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网络舆情发达期,社会阶层分化的现状使得涉及阶层矛盾的刑事案件经常自发地成为网络舆情的焦点,本文将从分析案例着手,解析目前“强——弱”冲突案件中对“冲突”主体的社会身份属性主观化处理和网络舆论存在非理性表达等现状,并探究此类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的原因,比如案件本身具有戏剧化特征、话语权的空前解放等,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传统媒体对网络舆情的理性应对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强——弱”冲突;网络舆情;传统媒体;理性应对

一、“强——弱”冲突案件的网络舆情现状

2012年2月22日,中国两大网络社区天涯和猫扑上都出现了一篇题为《“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毁容少女》的帖子,指责“安徽审计局高干”和“合肥市规划局高干”的儿子陶汝坤因“求爱不成”烧伤少女周岩。当天,受害人周岩的母亲李聪也开通腾讯微博并发布了帖子链接。微博的反响出乎意料,短时间内转发量高达上万,立即成为舆论焦点。随后,安徽电视台、《京华时报》、《中国青年报》以及《三联生活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传统媒体也陆续跟进报道。

而这一事件的案发时间早在2011年9月17日,是一起普通得连合肥本地传统媒体都没怎么关注的社会新闻,5个月后才由网络报道出来。可以说,网络不仅为传统媒体提供了新闻,同时随着事件的发展,网络也为传统媒体设置了新闻报道的议程。在经历了邓玉娇事件、药家鑫案等诸多事件后,网络舆论的力量日渐强大,舆论参与的模式已经从强势媒体向强势民意转变。

根据中青华云舆情监测系统的数据,在事件公开后两周的时间内(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6日),网上出现的关于该事件的总文章数就有7160篇,其中新闻4097篇,论坛2395篇,博客668篇;文章总阅读数超过1000万次,回复量达到337,532次。[1]

在激烈的网络民意面前,媒体的报道、专家的解读都受到严格的审视甚至挑剔,频频遭网民“拍砖”。《京华时报》于2月27日、28日连续对该事件作了大规模的报道,试图摘去“官二代”的标签、并为之前网络上的一些不实传闻辟谣,但结果却引发网民不满,认为“《京华时报》的报道有失公允”,“有误导群众之嫌”。[2]

在“强——弱”冲突案件的讨论中,目前的网络舆情呈现出这样的特点:

(一)“冲突”主体的社会身份属性被主观化处理

网络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标签化”。网民往往不会认真推敲事件本身的细节,而习惯于非常主观地作出善恶判断,贴上泛道德化的标签。

2009年发生在湖北巴东的“邓玉娇刺官案”原本是一起在当地警方看来极为普通的刑事案件,却成为“下层民众”(宾馆服务员)与“社会特权阶级”(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冲突的象征性事件。

《南方都市报》的记者龙志曾说:“在中国特定环境下,弱者会天然地被公众同情。这种同情,有时候甚至是撇开事实本身的,是为了达到某种同情的形式而抒发的。”在涉及“强——弱”冲突的突发事件时,网民单凭心目中的“刻板印象”,就不假思索地决定“挺”谁“扁”谁。

2010年10月,西安一名大学三年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因担心“农村人难缠”,于是下车连刺六刀将伤者杀死。在药家鑫案中,药家鑫出身工薪家庭,其父亲药庆卫曾是军队派驻军工企业的军代表,已离职并自谋职业多年,而死者张妙26岁,农村妇女,家境贫寒,双方的社会身份具有明显的强弱之分,药家鑫从一开始就被贴上了“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的标签,成为舆论攻击的对象。原告代理人张显又在微博中发布“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等(事后被证实为虚假信息)言论,使得舆论对药家的“权贵背景”深信不疑。而任何希望药家鑫免死的言辞,都被解读成药父在幕后的操作。

在“强——弱”冲突事件中,冲突主体的社会身份属性通常会成为影响网民立场的重要因素。在事件尚未明朗之前,网民总是倾向于猜测被指控的一方来自社会权势阶层,另一方来自社会底层,并凭借已有的信息(包括真实的和不真实的信息)以及刻板印象迅速作出“列队站好”的姿态。

(二)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和话语权失衡

1.缺乏理性的舆论表达现象。舆论缺乏理性首先表现在情绪化、过激甚至暴力语言的使用。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发生后,网民群情激愤,在百度“药家鑫吧”里可以搜索到这样一些言论:“这种人渣子就应该‘躲猫猫’死,枪毙都浪费那子弹了”;“给畜生辩护的肯定也是个畜生”……在众多的BBS论坛上,谩骂和人格侮辱随处可见。

其次,舆论缺乏理性表现在对事件之外的人和事的过度关心和挖掘。在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中,网友不仅人肉搜索出了肇事者的背景,还牵扯出河北大学校长涉嫌抄袭论文一事,随后又发起了大规模的“我爸是李刚”造句接龙,已经由愤怒演变为网络恶搞,脱离了事件本身。

最后,舆论缺乏理性还表现在易于盲从、易受误导。网络中的信息繁杂,作为个体的网民很难对这些信息辨别真伪,与此同时,自媒体碎片化、零散性的信息呈现,使得网民所看到的事件“真相”不仅不完全真实,而且还是不全面的。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公众很容易把舆论的想象当成事实,如在药家鑫案中,原告代理人张显发布微博称“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事后被证实为虚假信息)、称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是“军队的蛀虫”,立刻被网友大量转发。

2.网络中的话语权失衡现象。网络虽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舆论平台,改变了话语权为精英阶层垄断的状况,但实际上,话语权失衡的现象在网络舆论中仍然存在。且不论“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受教育程度低的民众甚至无法接触网络,这些“弱势群体”根本无法为别人或自己发声,从某种程度上已经丧失了话语权),传播学理论中“意见领袖”和“沉默的螺旋”等理论在网络传播中依然有迹可循。

网络上也存在沉默者,他们有些是理性的旁观者;有些是由于自己的观点处于劣势(缺乏意见领袖)——为避免遭受攻击(譬如担心被“人肉搜索”或受到语言形式的人身攻击)或认为这样的讨论无助于事件的改善——而选择放弃话语权。

(三)网络舆情的道义感性与网络民意审判

受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影响,相对于司法理性,民意“更习惯于将问题道德化,用好人和坏人的观点来看待刑事案件,并按照这一模式要求法律作出回应”[3]。在药家鑫案中,网络舆论指责药家鑫的辩护律师,更有网民称“给畜生辩护的肯定也是个畜生”……网络舆论简单地以道德标准剥夺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随后,当律师在法庭上提出“激情杀人”的辩护理由时,公众更是难以从专业的角度理解律师这种“基于法定职责的勉力而为”,网络舆论对此骂声一片。情绪化的网民极易产生对弱势方的同情,片面地接受信息,而司法的不透明又加重了舆论的不信任,于是民意走向了极端化的舆论审判。

二、民意缘何热衷于对“强——弱”冲突案件的讨论

(一)案件本身具有戏剧化特征

邓玉娇案之所以从案发一开始就引发舆论关注,是因为它契合了人们关于“烈女”反抗“恶吏”的戏剧性想象。有媒体人分析说:“以前都是女孩以跳楼等方式抗暴的,这可是第一次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愤而杀人。”[4]而事件扑朔迷离的发展进程也吊足了公众的胃口:警方发布了三次说法不同的通告;案件的关键性证据(内裤)意外被清洗;辩护律师突然遭解聘;起诉罪名由“故意杀人”改为“防卫过当”……公众的兴趣一次次被提起,舆论推动和裹挟着传统媒体持续关注的热度,甚至影响了事态发展的方向。

(二)网络带来话语权的空前解放

互联网具有多媒体形式、搜索方便、信息容量大、即时发布、互动交流、传播迅速等特点,已经成为最重要的信息传输渠道和舆论表达平台。在以往,媒介资源以及话语权被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所垄断,而网络颠覆了传统媒体的精英模式,将传播信息和发表言论的权利交给普通大众。网络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可以说,网络带来了话语权的空前解放。

(三)社会矛盾及社会心理的网络映射

小学女生卖淫案、邓玉娇案都是底层民众与公权力的直接对抗,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弱者也体现了官民矛盾、仇官心理以及对公权力的不信任等社会情绪的爆发。杭州飙车案、药家鑫案、周岩毁容案也都撕不下“富二代”“官二代”的标签,这些标签渲染了事件的对抗性,对触动舆论情绪起到了关键作用。网络舆论对“强——弱”冲突案件高热度的关注与参与,也折射出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激烈的社会矛盾。

分享到:
(责编:王立娟(实习生)、宋心蕊)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