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版权政策持续利好、立法日趋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规模著作权执法检查,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热点版权案件不断出现,版权执法力度不减,“剑网行动”再度重拳出击,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持续进行,版权产业蓬勃发展成绩斐然,版权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将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其作为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下,2017年,中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立法、司法保护、行政执法、版权社会服务、版权产业发展等成绩斐然,版权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政策持续利好 立法日趋完善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版权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强国建设提上日程。2月,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了《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全国版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版权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版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包括继续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版权国际关系等,涵盖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规划还明确了全国作品登记数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全国版权示范创建数量等具体工作指标,作为版权工作的基本支撑。
在法律法规完善方面,《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7年3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我国近年来文化产业的一部重要立法,对促进电影产业、版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妥善解决当前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出具、制发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为网络条件下制发、出具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提供便利和保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规定,国家版权局于2017年6月5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
12月16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徽。为加强会徽版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冬奥会知识产权环境,保障北京冬奥会的顺利筹办,国家版权局决定从2017年12月16日开始,在全国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通过开展版权专项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会徽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北京冬奥组委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奥运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冬奥会知识产权环境,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形象。
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我国版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保障。
开展著作权执法检查 加速推进《著作权法》修改
提及2017年的中国版权大事,不应错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著作权执法检查——《著作权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执法检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全面提升著作权工作法治化水平,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著作权执法检查,派出5个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王晨、吉炳轩、张宝文、陈竺副委员长和柳斌杰主任委员亲自带队赴北京、上海、福建、广东、青海等5省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检查我国著作权法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包括促进著作权创造和利用、推动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打击侵权盗版、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的情况,特别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情况、著作权法实施中的问题等,加速推进《著作权法》修改。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著作权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在依法促进著作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著作权意识明显增强,著作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得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著作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著作权作品质量和运用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著作权社会服务工作存在短板。报告还对进一步推动著作权法深入贯彻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要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著作权意识;全面提升著作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推动著作权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完善著作权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共治;提质增效,全面加强著作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抓紧修改《著作权法》。
司法保护力度加强 热点版权案件不断出现
在版权法律救济方面,中国实行行政与司法并行的保护体系。司法保护是中国版权保护法律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强有力的手段。截至目前,2017年各法院的受理和结案数据还未有权威的完全统计,但从部分法院的情况看,2017年版权案件持续上升的趋势不变。以北京海淀法院为例,截至12月初,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2017年已受理案件6000余件,相比去年增长近70%,审案最多的一位法官截止到11月底的审案量已达660件,其中,版权案件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另一方面,梳理版权案件是我们观察当前社会版权热点的另一个维度。限于篇幅,本文仅就几例热点案件予以代表性盘点。
在传统出版单位面临的诸多版权问题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与江苏人民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是一个典型案件,主要牵涉到汇编作品。判决指出,在判定汇编作品侵权及考虑侵权情节时,需要将体例编排和内容相结合进行整体比对,汇编作品被编排的内容同样是侵权比对的对象。
同人作品版权问题也是2017热点之一。5月18日,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张牧野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该案论证了同人作品的相关问题。判决认定《摸金校尉》虽然使用了与《鬼吹灯》相同的人物名称、关系、盗墓规矩等要素,但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故事内容,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代表了新技术形势下的又一类热点案件。该案于6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该案论证了未经许可,在网站和APP上主动抓取独家所属版权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侵害了权利主体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岁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该案是首例涉及网络直播游戏行为性质认定的案件,因此备受业界和社会关注,该案酌定的赔偿经济损失金额为2000万元,是目前网络游戏赔偿金额之最。
此外,“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金庸起诉江南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索赔500万、“大头儿子”版权侵权案、“三生三世抄袭案”等大IP版权案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版权问题的重视。纠纷并不完全是坏事,它一方面反映了互联网技术经济的发展和大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提升,同时也是很好的普法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