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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並后學報還在辦 舉報人稱每年斂財600多萬

2013年02月18日07:1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學校合並后學報還在辦舉報人稱每年斂財600多萬

  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官方網站上刊登的該刊自然科學版2013年第1期封面照片。

  學校合並后,主管單位、主辦單位都不存在了

  這家大學學報為什麼還在辦

  近日,有人向中國青年報舉報稱,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早已與北方交通大學(2003年更名為“北京交通大學”)合並,但《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仍在出版,“為了斂財,該刊每月出版3期”。

  舉報人稱,為了騙取外界信任,該學報還偽造了《期刊出版許可証》,並設立了專門的學報官方網站,但該網站也沒有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假刊存在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斂財。據我測算,《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每年斂財不少於600萬元。”舉報人稱。

  對於舉報人反映的上述問題,中國青年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月刊改旬刊,發表文章必須付費

  《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在其官方網站上稱,該雜志為大專類學報期刊,系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主辦,具有國家統一刊號,全國公開發行。

  2010年8月16日,官網一篇“熱烈祝賀《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雜志由月刊改為旬刊”的文章稱,學報由月刊改為旬刊,每月出3期。其中,上旬、中旬刊為社會科學版,下旬刊為自然科學版。

  官網還稱:“本刊是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主辦的以反映科研和教學成果為主的學術理論刊物,是反映科研、工程技術、經濟管理、教育教學、思想政治以及文化藝術成果的重要園地。”

  從官網“在線留言”中的編輯與讀者交流可以看出,該學報不僅收取版面費,還大量使用了論文代理。如有投稿者問“在你刊發表論文怎麼收費”,管理員回復稱:“關於版面費,是根據文章字符數和質量決定的。請先投稿,審稿通過后會告知您版面費!”

  當投稿者問版面費匯款地址為何是哈爾濱某地址時,管理員稱:“我社有部分特約編輯代理收稿”。還有人問“編輯部有叫趙某某的嗎?”管理員回復:“本刊編輯部沒有叫趙某某的編輯,它應該只是本刊的一個代理。”

  《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目錄顯示,該刊一共刊登250余篇文章,厚達400頁。其中的許多文章隻有1頁長。自然科學版2013年第1期目錄顯示,文章也有200余篇,其中的許多文章也隻有1頁長。

  記者以投稿者的身份與學報一位自稱姓王的編輯取得聯系,他說,版面費的收取標准為:“1.5個頁面3600字符,750元﹔兩個頁面4800字符,900元﹔3個頁面7200字符,1100元。”

  他還表示:“不管文章有多好、質量有多高,必須付費,本刊不存在免費刊登的情況。”

  記者問:“根據期刊出版許可証上的信息,你們不是月刊嗎?怎麼變成旬刊了?”他說:“那個錯了,實際上是旬刊。”

  舉報人稱,《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正是通過月刊到旬刊的“搖身一變”,一年下來就能增加24期,也因此可以獲得更大利益。

  主管單位和主辦單位都不存在

  “本刊的主管單位是國家電力公司﹔主辦單位是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編輯出版是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雜志編輯部。”在該學報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有這樣一段清晰的介紹。

  資料顯示,國家電力公司早已不存在了。2000年后,我國開始了以“廠網分離”為標志的電力體制改革,2002年年底,“國家電力公司”剝離出的電力傳輸和配電等電網業務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運行,而各發電廠被劃歸分屬五大“發電集團”(大唐、中電投、國電、華電、華能)運行。

  對此,記者以投稿者身份打電話問詢了《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一徐姓編輯,提出了主管單位的問題,她這樣告訴記者:“我們的主管單位國家電力公司,盡管現在已經不存在了,但是一提到國家電力公司,人們都會自然聯想到國家電網,大家都知道嘛,這沒什麼啊。”

  學報主辦單位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現在也已經不存在了。資料顯示,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創辦於1950年,2000年4月11日,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合並入北京交通大學的前身北方交通大學。

  按理說,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被合並后,《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也不應存在了,為何該學報仍然出版呢?

  辦刊地點也找不到,編輯部拒作者上門

  “《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期刊出版許可証”上標注的學報辦刊地址為“北京海澱區阜成路42號”。

  記者實地探訪后發現,北京海澱區阜成路42號是“中裕商務花園”。該小區招租辦一王姓經理說,該區全部是寫字樓,以電子類公司租用為主,大大小小的單位有幾百家。

  “該小區不管任何單位租用,都必須在我們這兒登記。”王經理說,他在數據庫和登記冊上查閱后說,該小區並沒有《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編輯部的任何登記信息,“我們這兒確實沒有這家單位”。

  記者隨即查閱了網址為“www.beijingdianli.org”的《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官方網站,在其網頁最左邊“版權信息”一欄中“地址”標注的卻是“北京市海澱區上園村3號”,與該學報期刊出版許可証上標注的地址明顯不一致。

  隨即,記者又趕到“北京市海澱區上園村3號”進行核實,沒想到,此地卻是北京交通大學所在地。記者撥通了該學報編輯部的電話,一位不願具名的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不在北京市海澱區上園村3號辦公了,學校合並后,已獨立分離出來了,我們已經搬出來在別處辦公了。”

  “那你們現在哪裡辦公?”記者追問。“上園村2號。”對方答。

  然而,記者找了一圈,也沒能找到“上園村2號”。管理該轄區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大鐘寺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園村2號沒有登記,現在根本沒有這個地方。”

  記者以作者身份表示要求到該學報編輯部當面與他們交談,並先后多次打電話詢問此事。

  “我們學報,不接待任何作者上門洽談。即使你到我們單位門口了,我也不會給你開門的,我們隻通過電話、工作QQ和電子郵件聯系。”編輯部一位自稱姓徐的工作人員這樣說道。

  上述提到的編輯部一姓王的工作人員也婉拒了記者的上門請求。

  交大: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在中國最大的數字出版平台中國知網上,記者未能查閱到該學報。在該學報官網的“在線交流”中,管理員在回答讀者提問時稱:“本刊目前隻入了萬方數據和維普資訊,在中國知網上是查不到的。已經出刊的文章會在一個月內上維普網,萬方的稍慢一些。”

  然而,有人在2011年1月留言稱,該學報在中國知網不見一點蹤影,萬方數據庫僅僅上了幾期,顯示還有錯誤﹔維普資訊網至今才收錄4期(自然科學版)。

  在國家圖書館的期刊室,記者也未能找到這本期刊。

  為此,記者專門到北京交通大學實地採訪。

  北京交通大學宣傳部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學校對此事並不知情,在2000年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並入該校時,已經將《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的出版許可証交主管單位國家電力公司了。“這份學報還在出的話,如果對學校聲譽造成損害,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記者查閱《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及其官方網站發現,“宋守信”被標注為該學報的主編。

  宋守信曾任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校長等職。2000年4月,任北方交通大學副校長,目前已退休。

  北京交通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稱,宋守信在學校的聲望很高,他一直因《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的事受到電話和郵件的騷擾,但他本人並不知情,一心想舉報此事。

  記者與宋守信取得了聯系,他表示跟學校的態度一致,如果學報對他的聲譽造成損害,他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新聞出版總署:該學報應該屬於非法出版物

  舉報人稱,根據新聞出版管理條例,期刊必須有主辦單位。而《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的主辦單位“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不存在了,因此這個期刊也就是不存在的。

  他說,他向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咨詢了,答復是自2004年起,《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便沒有在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登記了。

  然而,奇怪的是,記者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官方網站查詢卻發現,該學報仍有登記信息。對於《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這一情況,記者專門致電新聞出版總署,總署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無論任何報紙、期刊,不管什麼原因,必須有實際存在的主管單位和主辦單位。”

  “對於單位因國家需要按政策重新拆分、組合,原來報紙、期刊的主管單位或主辦單位不再存在的,該期刊要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合理過渡到合並后的高校之下,要麼按照相關規定流程合理變更或者撤銷。如果不履行任何手續,依舊按照先前繼續出版的,那肯定有問題。”該工作人員接著解釋道。

  事實上,在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的網站上,先后有30多人次詢問這份學報是否合法,出版局的回復是:“經核實,該學校早已撤銷,《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自2004年起未在我局登記,也多年未參加北京市報刊登記和年檢,具體出版情況不明,建議您慎重投稿。”

  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一位負責人也介紹稱,根據現行政策,一所高校隻有一份學報,211、教育部重點大學可以有兩份學報(社科版、自然科學版),北京交通大學已經有兩份學報了,《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主辦、主管單位都沒了,不可能通過審批,如果還在出,應該屬於非法出版物。

  那為什麼這份學報還能在新聞出版總署的數據庫中查閱到呢?事實上,很多人正是在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到該學報的信息,才相信這是一家合法刊物的。但上述負責人說,由於信息不對稱,一些刊物的情況已經發生變化了,但新聞出版總署可能還沒有掌握情況,所以信息庫的更新可能有所滯后,下一步還要加強信息交流和相關監管。(記者 葉鐵橋 實習生 張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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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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