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時候的陳可辛和曾志偉。

2007年,在電影發行公司“發行拳”的成立儀式上,陳可辛與安德魯·摩根握手合影。

2011年,陳可辛、覃宏赴戛納為《武俠》造勢。
陳可辛談合伙人
我覺得“中國式合伙人”的特點就是公和私分不太清,我也是這樣的人。我覺得像我這樣一個那麼較勁、那麼強勢,在工作上要有話語權的人,其實是最好不要有合伙人。合伙人都是你在不同的階段,由於需要才找來的,我回過頭來看其實是不對的,因為你沒有真正想要合伙的心態,沒有很多犧牲或放棄很多權利,你只是想要得到一些好處。
曾志偉
能共患難不能共富貴
【UFO】 上世紀90年代初由曾志偉等創立,以拒絕跟風拍古裝片著稱。當時主持創作的導演陳可辛、張之亮、李志毅被稱作“UFO三劍客”,后各自發展。
合作:《雙城故事》《金枝玉葉》《甜蜜蜜》等。
UFO年代大家都很年輕,個人獨自都拿不到話語權,所以我們才要走到一起。結果很簡單,就是能共患難不可以共富貴。到最后大家都長大了,很多東西反而開始不好講了,彼此也沒有了提點,其實就已經沒有合伙人精神了。而且我們的身份都有很多重疊,又不是取長補短,所以大家就慢慢分開了。
后來與UFO合伙人之一陳德森組成“甲上娛樂”,是擔心自己的力量不夠,因為我拍戲是比較慢的,有陳德森會好一點,再加上比較會談生意的馮意清,但最后也是不歡而散。
當時我融了一筆錢做這個公司,我主要是做監制,開拓韓國、泰國市場,但我覺得隻做這個又太邊緣,應該有條主流的線做大片,陳德森當年剛拍完《特務迷城》,就讓他來拍大片。結果香港當年的市場還是不能拍大片,陳德森就變得沒事可做。后來有人找他拍大片,最后不是因為有矛盾,只是覺得沒必要就分開了。這是為了需要而組成的合伙人,沒有理想化,所以也沒有影響到友情。
安德魯·摩根 私剪國際版《投名狀》鬧掰
【安德魯·摩根】 好萊塢獨立制片人,操盤過《百萬美元寶貝》等電影。
合作:《如果·愛》《投名狀》﹔打理美國事務,共建發行公司“發行拳”。
我在生意上需要一個能依靠的人,摩根是這樣的人,但跟他的合作當中我不停地吃虧,而且是很明顯地吃虧——我覺得既然我需要他,吃點虧也無所謂。但到后來《投名狀》的時候,他做的一些事情讓我覺得太離譜了。
其實《投名狀》如果不用李連杰,換成別人就可以便宜很多,這部戲就可以回本了。但因為當時摩根覺得這部戲對國際來講是《教父》級的,我才有野心做這個事情——現在想想,就算你拍得比《教父》好,講中文也不會變成《教父》。結果歐美賣不了,就等於回本空了一半,而且是上億的虧本。
錢還並不是最重要的,摩根反過來說沒賣掉是戲的問題,是我剪的問題,他就要剪個國際版。於是就有個老外剪輯坐在我公司裡每天剪,結果剪出來的版本我完全看不懂。其實他要是真的能把這個版本賣出去也行,頂多我不出來做訪問。讓我更沒想到的是在上片前,連審批都通過了,摩根竟然拿著他剪的版本背著我去找林建岳(寰亞老板),說你們一定不能上陳可辛的版本,否則你們會死得很慘。林建岳就去找韓三平,韓總就把中影所有的發行經理找來,讓他們決定哪個版本好,最后所有人都說要上陳可辛的版本,這樣我才保回來這部戲。這些事情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還是黃建新打電話問我我才知道。因為這件事我和摩根就徹底掰了,我那麼多合伙人,這麼戲劇性這是頭一回。
於冬 一年一部不夠,為何不講清楚?
【人人電影】 2009年2月,陳可辛、黃建新的“我們制作電影工作室”與博納影業共同組建電影制作公司“人人電影”,計劃三年拍攝15部電影,取得20億元國內票房。目前與博納的合作已經終止。
合作:《十月圍城》。
我覺得當時我和於冬、黃建新共同成立“人人電影”的所有理念都是對的。當時我是不明白(為何終止合作)的,因為《十月圍城》是賺錢的,但是后來我也明白,於冬是看到《十月圍城》拍得那麼困難,我一年才拍一部電影,沒有量是不行的。所以對他來講也是對的,他跟不同人合作也是對的,但是你為什麼不清清楚楚地跟我講到底是什麼問題?我隻能說因為我太像孟曉駿了,把什麼都說得太直白,但中國人是不能這麼直白的,因為牽扯到面子的問題。可我覺得於冬是個生意人,不可能是因為面子吧?這些話我沒在任何訪問中講過。
覃宏 這個人是最不該防的人
【星美集團】 屢次與陳可辛合作,今年1月,覃宏辭任星美國際主席及執董。
合作:《如果·愛》《武俠》《血滴子》。
覃宏是我很喜歡的人,他很真。我也聽說了一些星美有很多內部的問題,但人家的事我就不說了,我就說覃宏這個人,我跟他認識最久,這個人是我覺得最不該防的人。現在每部戲我都會問他要不要投資,而且是不需要簽合約的,“合伙人”就有星美的投資。以后如果我有會賺錢的項目,我一定會跟他合作,不管他在星美還是他獨立的公司,我都會叫他一起的。(口述:陳可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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