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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粵明訴董潔經紀人侵權案開庭 潘董二人尚未離婚

2013年07月04日07:32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潘粵明

董潔

潘粵明和董潔的“離婚風波”至今仍未告一段落,去年底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及某家上海報紙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審,潘粵明經紀團隊及律師出席,但董潔經紀團隊並未到場,隻有律師在席。庭審過程中,董潔經紀人任佳鶯的律師當庭否認其“經紀人”身份,但未能拿出証明,法院當庭宣布擇日再審,並強調下次開庭任佳鶯本人必須到場。

潘粵明訴稱,任佳鶯於2012年10月20日通過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布“聲明”。“聲明”稱潘粵明找記者跟蹤董潔,“嗜賭”、“粗暴”、“欠債”等。還對潘粵明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例如“讓更多不相干的人,成為你謀取私利的陪綁”。隨后,任佳鶯所發布的“聲明”被眾多媒體轉載,潘粵明認為,上述言語對自己造成了人格貶低和侮辱,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名譽。

在當天的庭審過程中,潘粵明經紀團隊及其律師出席,其表姐也到場作証。潘粵明認為,任佳鶯及某家上海報紙的言論使得他的公眾形象及社會評價大大降低。潘粵明要求任佳鶯刪除微博及相關網站內容,並要求二被告在網絡和報紙等媒體上連續十五天向其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

身為被告之一,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及其團隊並未到場,隻有律師在席,同時,任佳鶯的律師否認其經紀人身份,稱其只是工作人員,幫助董潔打理一些工作,但具體是什麼工作,律師則表示不清楚,需要確認。潘粵明方面則出示了証據,証明被告曾擔任雙方經紀人,並以“董潔工作室團隊”名義發布聲明。對此法庭宣布擇日再審,並表示下一次開庭任佳鶯本人必須到場。(記者 林芳)

潘董尚未離婚

2006年:因戲結緣。

2005年秋冬之際,董潔和潘粵明在上海一起拍攝電視劇《紅衣坊》,因戲結緣。2006年2月傳出兩人相戀的消息。

2008年:低調完婚。

2008年7月,在一次活動中,記者獲悉兩人已同居一處。2008年9月26日兩人低調舉行婚禮。

2009年:幼子出生,患難見真情。

2009年2月,董潔產下一男嬰。5月潘粵明片場拍戲受重傷,董潔迅速趕到劇組照料,事后潘粵明稱能有這樣的媳婦很幸福。

2012年:終成分飛燕。

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櫃”爆料稱:“(潘董)兩人已分手,董潔帶著孩子離家已很長時間。”后兩人互發婚變聲明,女方稱因男方嗜賭導致分手,而男方斥女方經紀人是婚變罪魁禍首,雙方各執一詞。

2013年:昔日夫妻走上法庭。

7月3日,潘粵明起訴董潔經紀人侵權案件開庭,潘粵明經紀人陳小姐証實,董潔與潘粵明還未離婚。 (林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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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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