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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傳媒>>傳媒期刊秀:《視聽》>>2017年第9期

媒介融合語境下跨媒介敘事研究

——從受眾參與互聯網知識產權的內容生產談起

闞倩 付文雅
2017年09月01日16:06 | 來源: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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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媒介融合語境下跨媒介敘事的邏輯策略,以及受眾如何在互聯網知識產權跨媒介敘事中進行自主性創作和沉浸式參與,並結合參與式文化理論,以亞文化視野下的同人文化視角,分析受眾在跨媒介敘事中體現的自我賦權和個體表達,即從受眾角度、內容生產層面來完善跨媒介敘事的研究旨趣和核心問題。

關鍵詞:跨媒介敘事﹔媒介融合﹔受眾﹔互聯網知識產權﹔內容生產

在媒介融合語境下,跨媒介敘事呈現出特有的邏輯演繹策略。而近年來各類IP劇的跨媒介傳播大熱是跨媒介敘事發展的重要體現。在媒介融合進程中,內容呈現的終端更加多樣化,內容的生產主體更加多元化,受眾也逐漸從接受者變為主動的參與者、生產者。而詹金斯也認為“融合不僅是自上而下技術演進的過程,還是消費者自下而上推動文化演變的過程”。由此可見,消費者對促進媒介融合乃至文化融合的作用不可忽略。筆者意在從分析受眾對內容生產的創新方式,在同人文化視角下受眾的自我賦權和個體表達,以及跨媒介敘事的邏輯策略中整理出受眾對於推動跨媒介敘事的作用,特別是在IP內容生產層面對跨媒介敘事的推動作用。

一、媒介融合語境下互聯網知識產權的跨媒介敘事

(一)跨媒介敘事源起與解析

亨利•詹金斯在 2006 年的著作《融合文化》闡述了跨媒體敘事的內涵,又於2011年在學術會議中對該定義進行了修訂,“跨媒介敘事表示這樣一個過程,即一個故事的各個有機組成部分穿越於多個媒介傳播渠道,系統構建出一種協作合一的娛樂體驗。在理想情況下,每一種媒介對於故事的展開具有自己獨特的貢獻”。①

(二)“互聯網IP時代”的互聯網知識產權

互聯網IP(Intellectual Property)意為知識產權,其主要由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三個部分組成,一般是由投資者通過購買互聯網文化產品版權,並用於開發電影、電視劇、游戲、版權商品等一系列基於IP衍生產品。②

互聯網IP的開發即是用資本購買或創造小說、形象、概念等互聯網知識產權,並合法從事其在各個媒介平台的文本開發,使之覆蓋電影、電視劇、網絡劇、游戲、動漫、圖書出版等產業,呈現出全新的內容體驗。

(三)互聯網IP跨媒介敘事的條件分析

跨媒介敘事理論的提出和發展離不開媒介融合的大背景。對於互聯網IP而言,可以在充分了解市場並與受眾積極互動的過程中,將互聯網IP的創意不斷轉化,從而產生增值的經濟收益與品牌效應。其中,市場需求和受眾的積極互動是互聯網IP跨媒介開發的重要條件,而媒介融合的大趨勢則為IP的跨媒介敘事提供了技術基礎。

二、IP跨媒介敘事的邏輯動力:受眾的沉浸式參與

(一)受眾沉浸式參與與彈幕文化

跨媒介敘事的沉浸性和可提取性原則表明:跨媒介敘事通過多平台的傳播,幾乎出現在用戶生活的方方面面,時刻讓他們沉浸在故事世界中。受眾則通過參與互動交流、游戲等方式享受故事,另一方面,科技的進步允許受眾摘取他們想要的信息,制作自己的文本。

受眾的沉浸式參與在“彈幕”文化中有所體現,受眾在觀看電視劇或電影的同時,可以發送彈幕進行互動,解析劇中所呈現故事情節之外的背景等。

(二)用戶表現行為與同人文化

跨媒介敘事的用戶表現行為原則表明:跨媒介敘事鼓勵受眾成為生產型的消費者,他們既熱衷於為喜愛的故事去消費,又能根據現有的故事創造出新的內容,拓展原有的故事情節。

現象級電視劇《花千骨》的大熱,引發了粉絲撰寫花千骨同人文的熱情。他們的撰寫和改動,一定程度上豐富了原來故事的情節和人物性格等,是“花千骨”IP跨媒介敘事的重要動力,這與詹金斯跨媒介敘事中“用戶表現行為”的論述觀點不謀而合:“花千骨”是從網絡小說到電視劇開發的IP,在進行的跨媒介敘事中受眾不再是單一的信息接收者,更是生產型的消費者,他們在消費花千骨故事的同時,又根據已有的故事創造出新的內容,拓展了原有的故事情節,形成花千骨同人文。

受眾的沉浸式參與和用戶表現行為是互聯網IP跨媒介敘事的內在動力。體現群體智慧的同人文續寫和體現互動熱情的彈幕發送,使故事可以超越原本的意義和內容,在不同媒介平台上繼續保持有效的傳播。

三、受眾參與互聯網IP內容生產:受者亦是傳者推動跨媒介敘事

詹金斯認為,迷形成了一種參與式文化,這種文化將媒介的經驗轉化為新文本,乃至新文化和新社群的生產。③迷在閱讀和消化他們喜愛的流行文本之后,不僅享受其內容,獲得愉悅的體驗,同時也會將其進行改編和再生產,進而由一個被動的消費者轉換為一個主動的文化生產者或盜獵者。④

受眾在跨媒介敘事過程中,首先扮演的角色是內容的接受者,沉浸式參與到對跨媒介敘事內容中去以后,通過摘取有用信息進行再創作以后,受眾從盜獵者變為了二次創作者,利用媒介進行傳播的傳者。而借用自我創作的作品進行個體意識思想的表達的同時,通過不同媒介的平台走向了更為廣闊的公共空間。例如,時下比較熱的直播,有角色扮演的直播者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就是通過直播平台將個體意識進行表達,通過多樣化的終端實現對公共空間的傳播。

(一)受眾主體身份認同與對抗式解讀中的身份重構:受者亦是傳者

由於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終端的多樣化呈現,以Web2.0為平台,全體網民可以通過積極主動地創作媒介文本、傳播媒介內容、加強網絡交往等形式,創造出平等、自由、公正、包容、共享的參與式文化,並成為傳播的主體,實現從受者向傳者的身份轉化。

由於網絡環境的復雜性,作為同人群體的身份不可避免存在差異化和碎片化。但是基於同好,同人文化卻是對受眾由受者轉換為傳者的有力詮釋。同人因為同好而形成群體,又通過對IP的個性解讀和創作實現身份的重構。其中的解讀不乏對抗式的解讀。

受眾的對抗式解讀實現身份的重構,而身份的重構為實現其對內容文本的重構提供基礎。在一定程度上,受眾的身份重構保証了IP跨媒介敘事得以更好地進行:受眾由沉浸式參與接受信息、理解信息,逐步變為對抗性的解讀信息,重構內容文本,從而為跨媒介敘事注入新的內容和活力。

(二)受眾的身份重構到文本重構:參與內容生產推動IP跨媒介敘事

跨媒介敘事的多平台傳播條件,為受眾可以時刻沉浸在統一的故事世界中提供可能。多媒介的傳播、多樣化的終端接收也為受眾參與互動交流提供可能。與此同時,通過多樣化的媒介平台和終端,受眾可以依靠技術進步來分享故事、交流故事,從而獲得自我身份的重構和群體身份的認同,並在同好的群體基礎上,從摘取的信息中進行自我創作,實現在跨媒介敘事的沉浸式參與。

此外,當受眾沉浸在不同媒介各展所長而共同構建的統一的故事世界后,又通過摘取的信息進行了自我文本的制作,其身份由接收者、消費者變成了內容的生產者、創作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實現了在跨媒介敘事過程中,受眾從身份重構到對內容文本的重構,也即是從受者變為傳者並實現對內容的生產創新。

“花千骨”IP熱掀起的花千骨同人文熱,不僅體現了受眾對花千骨故事內核的喜愛和沉浸,高質量的同人文在貼吧、微博、晉江文學城網站等渠道的傳播,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花千骨”IP的傳播。

四、結語

媒介融合語境下,互聯網知識產權在數字信息技術、現代通訊技術和互聯網技術高速發展的基礎上,借助多媒介平台的傳播,緊跟市場的驅動,在實現受眾沉浸式參與的過程中,進一步促進和完善了IP跨媒介敘事的進程和邏輯策略。

受眾在獲得自我身份認同和身份重構的同時,推動了內容的生產、文本的重構:參與式文化中形成的同人文化是受眾沉浸跨媒介敘事中的體現,也是從受者向傳者的身份轉變的體現。受眾對原有文本的理解和對抗式解讀又進一步催生了對內容文本的再創造,在對文本重構之后的交流互動、分享傳播,即是履行了受眾在跨媒介敘事中轉變為傳者的基本使命和重要推動作用。

筆者認為,即使當下互聯網IP的跨媒介傳播和敘事發展仍然受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缺失的限制,但是受眾參與內容文本的生產是當下內容生產方式的一種革新,而這種革新不僅推動互聯網IP的傳播,也促進著跨媒介敘事的發展。受眾或用戶進行內容生產的方式革新,同時也為當下電視內容生產提供可以借鑒的思路和創新的可能。

 

注釋:

①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體和舊媒體的沖突地帶[M].杜永明譯.商務印書館,2012:157.

②劉曉敏.故事的電影轉化與粉絲的跨媒介轉化——評互聯網IP改編的國產電影[J].中國電影市場,2016(5).

③Henry Jenkins,Textual Poachers: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New York: Routledge ,1992:27.

④亨利·詹金斯.大眾文化:粉絲、盜獵者、游牧民——德塞都的大眾文化審美[J].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4).

(責編:馬瀟(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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