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據時期“治警事件”中的輿論抗爭始末析

吳琳琳

2019年06月14日08:29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內容提要 日據時期的“治警事件”促使台灣民眾全面覺醒,被稱為“台灣政治史上的裡程碑”。本研究對大量一手史料以及新舊文獻進行挖掘、梳理、分析,立足這一事件與當時社會大環境如何互動,來研究“治警事件”中的輿論抗爭。台灣民眾唯一言論機關《台灣民報》發揮資訊傳遞、政治動員和社會整合等功能與御用報紙《台灣日日新報》進行輿論較量﹔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台灣文化協會與“治警事件”被捕者互相呼應,匯成共同力量。台灣民族運動人士所使用的輿論抗爭武器,主要來一戰后民族自決思潮、祖國反帝民族運動的思想方法以及日本大正民主思潮的啟蒙。“治警事件”中的輿論斗爭凸顯台灣民族運動人士的中華情懷及兩岸同仇敵愾的同胞之情,成為中國現代史中反帝、反侵略民族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鍵詞 台灣﹔日據時期﹔治警事件﹔輿論抗爭

日據時期的台灣民眾抗日運動一般以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作為分界,前期是武力反抗日本統治的時期,后期則是進入非武裝政治運動階段。這兩種不同方式的運動都帶有濃厚的民族色彩。西來庵事件是日據時期台灣人武裝抗日事件中規模最大、犧牲人數最多的一次,經法院定讞處死的起義群眾達866人,武裝抗日失敗慘痛的教訓使台灣民眾特別是中上層人士認識到無法靠傳統落后的武力和以現代化裝備起來的日本軍隊硬碰硬﹔同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后,民族自決思潮日漸向世界各地蔓延,祖國大陸的五四運動、朝鮮的獨立運動等如火如荼地進行,再加上當時日本正處於“大正民主”時期,民本主義蔚為思想主流,台灣殖民地政府自后藤新平以來亦試圖以懷柔治台﹔這些都促使台灣民眾的政治意識逐漸覺醒,其抵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方式由武力轉變為採用文化啟蒙與政治運動的各種非武裝的抗爭方式。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從1921年起到1934年止,歷時十四年,期間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十五回請願,是日據時期最大、歷時最久的非武裝政治運動,意圖突破總督府的專制統治,尋求在台灣建立具有特別立法權與預算權的議會。它是台灣民眾試圖突破殖民地統治的困局而發起一項自發性努力,在內涵上具有典型的以啟蒙思想與爭取政治權利為主旨的近代式政治運動的特征。

1921年和1922年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台灣議會請願運動在台灣引起巨大的震撼。1922年8月,台灣總督府對請願運動正式開始採取對策,請願運動一時受到打擊。為此,大多數請願運動參與者認為有進行政治結社的必要。蔡培火與蔣渭水等人決定成立以促進台灣議會設置運動為直接目標的團體——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並於1923年1月16日,向台北市北警察署提出結社報備。1922年2月2日,台灣總督府以妨害安寧秩序為名,根據治安警察法禁止該社。蔡培火、蔣渭水等人轉而向東京早稻田警察署申請結社,獲准,1923年2月21日,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正式成立。1923年12月16日,台灣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全島同步逮捕、搜索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會員達99人,這是日據時期,殖民政府第一次大規模逮捕非武裝抗日知識分子,史稱“治警事件”,即“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在東京被認為合法的結社,在台灣則被視為違法,體現了宗主國和殖民地法域的不同,政治味之濃烈,自不待言。

台北地方檢察官長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理由,對蔣渭水等十八人予以起訴。第一審宣告被告全部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第二審除其中五人無罪外,其余十三人被判罪(禁錮七人,罰金六人),被告不服上訴,第三審被駁回維持原判決。

“治警事件”是日據時期首例“政治案件”,促使台灣民眾全面覺醒,將反對總督府專制的政治運動推到最高點,被稱為“台灣政治史上的裡程碑”,“台灣十年社會運動史的第一座山峰”。“治警事件”亦被認為在台灣新聞及報紙發展歷史上,影響最大。

目前關於日據時期台灣史的文獻都有提到“治警事件”,但專門對其進行研究還相當匱乏,且已有研究的重點多集中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治警事件”發展的來龍去脈,如台灣蔣朝根編著的《獅子狩與獅子吼:治警事件90周年紀念專刊》、台灣高日文的《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之法庭辯論經過》、台灣蘇恆欽的《治警事件探討》、大陸焦萍的《“治警事件”:日據時期首例“政治案件”之研究》等。然而,為何“治警事件”能使台灣民眾全面覺醒?台灣民眾唯一的言論機關《台灣民報》在這次輿論抗爭中如何發揮作用?台灣民族運動者如何運用多種形式的輿論抗爭,以喚醒民心,凝聚民氣?“治警事件”中的輿論抗爭與當時社會的大環境有著什麼樣的互動?目前學術界在這些方面缺乏研究。而厘清這些問題,可進一步認識日據時期台灣民眾反殖民統治抗爭的實質,在當前蔡英文當局刻意美化日本殖民統治台灣五十年的歷史,制造台獨史觀的背景下,亦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於此,本文致力於對大量一手史料以及新舊文獻進行挖掘、梳理、分析,研究“治警事件”中的輿論抗爭,以求教於大方之家。

一、“治警事件”起因及事件初期的信息封鎖與反封鎖

(一)台灣總督府發動“治警事件”的原因

“台灣議會請願出現之時,台灣人的人格於焉誕生”。散處於各地不滿殖民統治的知識分子,群集在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旗幟之下,形成共同戰線:在島內以文化協會為中心,在日本以新民會、台灣青年會為核心﹔在祖國大陸,則由蔡惠如等與北京、上海、廈門等地留學生互通聲息﹔從而形成台灣、東京、祖國大陸相互呼應之勢,共同推進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在殖民地台灣,本地地主資產階級是台灣總督府為了順利地統治台灣民眾而進行懷柔的主要對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讓台灣總督府感到震驚的是其致力於懷柔的“本地資產階級勢力舉起(叛)旗,與新興知識階級結合”。台灣總督府認為“本運動至少是邁向殖民地自治運動的一個階段,而其運動將繼續到獲得完全的殖民地自治為止,是沒有疑問的。……如果本運動被強調則民族意識將愈見旺盛,反抗氣氛將愈見旺盛,反抗氣氛將愈形濃厚。”因此,第一回請願時,總督田健治郎就明確表示“台灣議會的設置,有違統治方針,如果強要,可謂叛逆”。

台灣總督府礙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活動是採取合法的方式進行,雖然採用施壓、取締、個別勸令、離間分化等各種手段欲將之打壓與消弭,終究未能如願。1923年1月1日,台灣總督府將日本國內專門取締思想運動的“治安警察法”引入台灣,為取締台灣社會運動奠定法源基礎,以便其對“民族自決的信心堅決”,且“急進的過激分子,嚴加取締”。1923年2月2日,台灣總督府運用“治安警察法”禁止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結社,對於其在東京重新成立,總督府深為不滿,暗中計劃予以痛擊,於1923年底制造“治警事件”,顯示總督府對台灣民族運動,已由懷柔方針轉向彈壓方針。

(二)事件初期總督府的信息封鎖

“治警事件”是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經過周密的計劃與極度保密而發動的。事件發生后,一切對外交通、莫論(無論)電話、電信、除官方以外,私人的通信均被控制。街頭巷尾以及公共場所,均有特務人員在監視。對於漏網的同志,也派有特務人員跟蹤。台灣總督府將此事件界定為“台灣的內治獨立陰謀團秘密結社”, 並對媒體下達兩個半月的“新聞箝口令”。 “過了一個多月,三部報紙連載一字都沒有”。事后,日本國內的《大阪每日新聞社》對此記述道“對今春以來進行中的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關於這記事,不使寫一行,偶然有內地新聞對於本事件的記事或論及到總督政治,總督官憲乃過於鄭重,一一將那記事割去,絕對不欲使島民得知事件的真相。”

台灣總督府處理“治警事件”的方式讓全台灣被不安與恐怖的氣氛所彌漫,“傾然全島幾為疑惑誤解之空穴所包圍,島民之恐怖幾乎達於極點。” 以為又要發生與西來庵事件同樣性質的悲劇。

(三)信息突破和各界支援

為防止總督府採取更加毒辣的手段,葉榮鐘突破日本特務層層的跟蹤,找到《朝日新聞》駐台灣的蒲田特派員,“我要求蒲田將事情轉告該社政治部部長神田正雄,趕快將事件的詳情報道出來”。同時,運用管道寄出三封信到東京“這三封信是事件發生后,東京方面的同志最初接到的情報。在東京的同志接到消息,馬上開會討論善后事宜,並向日本朝野呼吁,早日解除台灣總督府的封鎖措施,結束黑暗的恐怖政治。一面蒲田特派員的通信,也由東京《朝日新聞》刊載出來,台灣總督府也隻好不為已甚,台灣的社會,漸次恢復政策的狀態,人心也就日趨安定了”。

對於《朝日新聞》的這個報道,以往的文獻有提到過,但缺乏詳細報道內容。筆者通過“朝日新聞縮印版(1897-1999)”數據庫,查找到《朝日新聞》於1923年12月25日刊發的日文報道《台灣議會請願運動 七十余名知識分子涉嫌違反治警法被逮捕》,這應該就是葉榮鐘所提到的那個報道,其全文如下:

“本月16日上午6時在台灣全島各地爆發的台灣議會請願運動,其主謀蔣渭水、蔡培火、陳逢源、蔡式谷等以下70余人被逮捕。同時警方對其住宅進行了嚴格搜查。

被拘留者為:…….以上被捕者皆為台灣知識分子,其中十余名是醫生,三名是律師。他們分別被關押在台北警察練習所和台中某學校。被捕理由是,他們不滿治警法禁止結社的規定而發動了台灣議會請願運動,違反了治警法。此案將於近期開庭公開審判。(台北電報)”

這篇報道在標題即以“知識分子”稱呼“治警事件”被捕人士,並強調“以上被捕者皆為台灣知識分子,其中十余名是醫生,三名是律師。”顯示被捕人士是當時台灣社會的精英分子。而且在《朝日新聞》所詳細列舉的被拘留者名單,有一大部分是受日本教育、具備近代教養,且說一口流利日語的知識分子。他們被日本政界、學界所熟知,很難被當作“土匪對待”。這篇報道讓總督府的大檢舉曝光。

東京留學生從葉榮鐘信中獲知大檢舉的消息后。1924年1月5日,林呈祿等十六人集會,針對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被拘捕事件,決定喚起廣泛的輿論,擴大向議會呼吁,具體的方法包括:訪問新聞雜志社、招待記者、訪問自由法曹團、策動議員在議會質詢等,並決議各部門負責人。清瀨一郎(簡稱清瀨)、田川大吉郎(簡稱田川)兩位議員在議會中提出《關於組織台灣議會請願運動的事實質詢主旨書》的書面質詢,雖然因議會的解散未獲結論,但也使“治警事件”引發日本本土關注。

由於《朝日新聞》最早發表“治警事件”報道、再加上平時同情台灣的日本中央政要、東京台籍留學生和祖國大陸聲援的共同努力,“治警事件”引發台灣島內外關注,突破總督府的信息封鎖。台灣官憲在壓力下,法庭審判過程才得以公開出來。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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