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去年到今年,总局再度重拳出击,又连续查办了一系列典型案件。
一、《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西部时报》及其记者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利益。
四、《企业党建参考报》及其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
五、《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六、《都市快报》记者朱卫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七、《杭州日报》记者杨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八、《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索要“封口费”敲诈勒索
1.利用基层害怕曝光的心理,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有些基层单位自身存在问题,害怕新闻媒体曝光,遇到新闻敲诈,宁可“花钱买平安”,也不愿举报或举证。
2.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威逼利诱、团伙作案。此类案件中,涉案人员多为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利益均沾。
3.利益驱动、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或记者摊派经营任务。
4.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关公司,从事有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