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是记者赢得尊敬、媒体赢得市场的关键,新闻公信力是媒体赖以生存的无形资产。
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部门对重大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案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多部门协同开展调查。主管主办单位及各新闻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处理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通知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便于公众辨别媒体及记者真伪、查询网站信息。完善媒体评议制度,定期组织社会人士和业界代表对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和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议,以提高行业自律水平(3月28日《新京报》)。
近期,不时有虚假新闻见诸报纸、网络。此前,网上一组题为“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的图文引发广泛关注。正当网上骂声一片,指责中年女子“碰瓷”、“丢了中国人的脸”时,北京媒体核实的情况却令网友们咋舌:外籍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撞伤了行走在斑马线上的中年女子。
又如,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件。其中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岂能随意杜撰和编造?社会责任是记者赢得尊敬、媒体赢得市场的关键,新闻公信力是媒体赖以生存的无形资产。然而,现在有一些记者和媒体的表现令人失望。一方面虚假新闻、失实报道不断,热衷于炒作“三俗”新闻;另一方面,娱乐无底线,片面追逐眼球效应,完全忘了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丧失了媒体的基本立场。
时下,有的记者或撰稿人不顾职业道德,一味追求名利,不深入实地进行采访,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马路传闻写成新闻,甚至凭空想象,无中生有,闭门杜撰虚假新闻,而一些新闻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单纯追求新奇和独家新闻,对离谱的新闻事件不认真审核便抢先编发,而后其他新闻媒体盲目转载,以讹传讹;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媒体记者竟然滥用新闻采访权,搞稿钱交易,收取钱财,向被采访者敲诈勒索,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尽管传播技术的激变导致传播渠道前所未有地多元,信息传播前所未有地迅捷,但既然传播的是新闻,便一定要求真,一定要核实,一定不能想当然,更不能任意创作。媒体的公信力必须建立在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之上。这需要媒体及媒体人严以律己,拒绝虚假有偿新闻。一方面,媒体人应拒绝各种诱惑,不搞虚假新闻,远离有偿新闻,建立严格而完善的新闻审核机制,是天然职责所系。另一方面,再怎么创新、再怎么尝试,都需要媒体人认真恪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这是新闻工作不容突破的底线。
在互联网时代,新闻传媒每一个元素都在发生变革,有时甚至连基本理念、基本规范都被颠覆、被改造。但无论如何,新闻的DNA不可改变,传媒的基因不能异化,那就是新闻的真实性、传媒的诚信度。这是新闻的核心品质、传媒的立身之本。一旦有的媒体和媒体人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问题上触礁,就严重背离了新闻的客观真实原则,自毁公信,理应承担新闻失实的代价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也将在道义上失去公众的支持。因此,能否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将事实真相还原给公众,既是新闻报道的应有之义,更是媒体被个别害群之马抹黑之后,媒体从业者证明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