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中国记协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根治新闻病虫害,饱受其苦的公众自然翘首以待。
真实乃新闻的生命,容不得半点虚假。从《中国经济时报》郗永丰等人非法牟利近25万元,再到《西部时报》马玉华、田华等人诈骗35万元,近年来发生的20余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无不印证了假新闻的泛滥和“敲诈之虫”的张狂。一旦形成蔓延之势,其后果不堪设想。
新闻病虫害的蔓延,导致新闻公信力严重受损,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二:一者,“无利不起早”的贪婪,导致了不法之徒的铤而走险,无论是郗永丰之流,还是马玉华、田华之辈,均因高额利润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二者,监管的滞后,导致依法打击的难度增大,为假新闻和“敲诈之虫”的孳生提供了土壤。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治理新闻病虫害,应当三管齐下,方能药到病除。一是打好预防针,主管部门必须主动担当,以积极的作为,完善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举报,让假新闻和谣言的防范大堤固若金汤;二是行政机关要甘做啄木鸟,对查实的假新闻和新闻敲诈,既要追究行政责任,更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始终筑牢一触即伤的“高压线”;三是司法机关要有“除草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新闻敲诈和谣言,依照司法解释积极“亮剑”,确保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新闻净土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