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网站对自杀者的媒介再现研究--传媒--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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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网站对自杀者的媒介再现研究

——以2009年下半年人民网、新浪网中的自杀报道为例

徐煜

2012年11月07日14:07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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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人民网优秀论文奖”获奖名单揭晓

2012年度“人民网优秀论文奖”获奖名单10月30日揭晓,清华大学徐煜同学的论文《国内新闻网站对自杀者的媒介再现研究——以2009年下半年人民网、新浪网中的自杀报道为例》获得二等奖,以下是论文全文:

【摘 要】:中国的自杀问题是中国现代性问题的一个反映,亦是中国急需解决的重要公共卫生议题。从传播学的研究视角来看,新闻报道如何再现了自杀者形象、如何对后续的自杀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如何配合自杀预防等议题一直是相关研究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内容分析法,重点选取2009年下半年人民网与新浪网中刊载的自杀报道为分析对象,具体探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人民网和新浪网对自杀者形象的媒介再现,其整体概况与特点大致是如何的?它们之间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第二,人民网和新浪网所描绘的城市自杀者情况(性别、年龄等)与官方公布的实际自杀资料相比,是否出现过多再现与过少再现的情况?第三,人民网和新浪网上刊载的自杀新闻报道在呈现样式上有何特点?从中可以看出哪些不当之处?

【关键词】:新闻网站、自杀、媒介再现、健康传播;

一、引言:自杀作为中国问题:

社会学家涂尔干将“自杀”定义为“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涂尔干,1996,页11)在英语中,“自杀”一词所对应的单词是suicide,它是由sui(自我)和caedes(谋杀)这两个拉丁文词根所构成,最早诞生于十七世纪的英国。“自杀”一词的出现同时也表明,人们有意识地想将该行为与第三方的杀人区别开来(乔治?米诺瓦,2003,页206)。中国的自杀问题是中国现代性问题的一个反映,亦是中国急需解决的重要公共卫生议题(吴飞,2007)。基于保守的估计,自杀已经成为我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中国的自杀行为有其独特性:相比西方自杀集中于男性、城市人口、中年人不同的是,中国的自杀往往集中在妇女、农村人口、老年人身上。中国的自杀率相对较高,但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的自杀者并没有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这也与西方的情况截然相反(Phillips, M.,et al.,2002;孙正华,2011)。 就自杀率的具体资料而言,国内目前还没有完整统一的数据库能囊括近几十年来的自杀数据,而中国卫生部最近一次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交自杀死亡率数据的时间则要回溯到1999年,该数据指出:中国男性每10万人中的自杀率约为13.0,女性14.8,平均13.9。1对于中国自杀数据较具有权威性的文本来源于加拿大医生费力鹏与其同事2002年在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上发表的论文《中国的自杀率:1995-1999》。该研究通过修正中国自杀统计的样本偏差后发现,中国每10万人的自杀率达到了23.0,每年自杀身亡的人数达28万7千人,200万人自杀未遂,相当于每两分钟就有一人自杀身亡(Phillips, M.,et al.,2002)。2009年,费力鹏确认了中国自杀率下降的事实,他所发起的最新调查汇总了2002年—2006年的数据数据,调整城乡构成等因素,推测我国年平均自杀人数约为19.56万人(尤蕾,2009)。有研究者认为,中国自杀率的整体下降的主要归功在于农村人口自杀率的下降,其中又特别体现为农村女性自杀率的下降,其原因在于原有存在的冲突情境已经弱化。但尽管如此,农村人口的自杀率与自杀人数仍然要显著高于城市人口(张杰、景军等,2011)。目前,“中国式”自杀又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包括城市人群中男性自杀死亡率高于女性,城市中的老年人自杀率逐步上升等等(景军、张杰、吴学雅,2011)。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回顾:

结合当下中国的语境来看,研究有关自杀的议题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应该说,自杀问题研究涉及社会学、精神医学、心理学、哲学、传播学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从传播学的研究视角来看,新闻报道如何再现了自杀者形象、如何对后续的自杀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如何配合自杀预防等议题一直是相关研究的重中之重。

1、媒介对自杀者的再现研究:

在媒介化社会中,新闻文本所建构出的“符号真实”是如何“再现”了不同性别、族群、阶层或某个特定的社会群体,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再现”的概念意指“再次呈现”,它可被理解为“真实”世界里一些事物的一种映射、类似物或复制品,“再现”(representation)是社会的表达过程,而所有的再现(representations)则是这种表达过程的产物(戴维?麦克奎恩,2003,页85;约翰?费斯克,1997,页339)。阿尔都塞则把“再现”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再现”是一种制造意义的活动实践,意识形态存在于“再现”的表征体系中,它通过再现的想象系统建构了个体,并为个体在进行社会生活实践提供了一套“想象”的体系(张锦华,1994,页108-109)。这也提醒笔者,新闻媒介所产制的新闻产品虽然看似“真实”,但它并不会直接呈现客观的世界本身,媒介再现也并非是个体与其生存环境关系的真实表达。

对于自杀者形象的再现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1)文学小说、电影作品、电视剧对于自杀者形象的再现,当然这些文本中所再现的自杀者大多是虚构的;(2)新闻报道中对自杀者形象的再现,这将是本研究所讨论的重点。相关研究已经发现,与官方公布的实际自杀数据相比,媒体自杀报道容易过少再现(under-representation)或过多再现(over-representation)某个特定性别、年龄的自杀群体,以及某种特定的自杀原因与自杀方式。更容易博得媒体关注的自杀案例往往是非典型的,因此被媒体报道的自杀行为并不具有整体意义上的代表性(Fishman & Weimann,1997;Niederkrotenthaler et al.,2009; Fu,K.W.,2009)。不同类型的媒体在呈现自杀者形象时也有所不同,例如台湾地区的普通报纸(general)与小报类报纸(tabloid-style)之间就存在显著差异(庄育卉、庄伯仲,2006)。Pirkis,et al.(2007)的研究则发现,澳大利亚的新闻媒介考虑到青年群体容易采取自杀仿效行为,因而在该国新闻报道中过少再现25岁以下的自杀者而过多再现了64岁以上的老年自杀者。然而国内研究的共同问题主要在于:(1)在比较媒介再现的“符号真实”与现实环境的“客观真实”时,他们将21世纪中后期新闻文本中所体现的自杀信息与费力鹏论文中的自杀数据进行直接比对,忽略了21世纪中国自杀情况的变化(张杰、景军,2011);(2)他们对于媒介再现是否与事实相符的判断都并非基于差异性统计指标的检验结果之上(路鹏程,2005;沈正赋、许逸,2010)。

2、媒介报道对自杀行为的效果研究:

媒介的效果研究一直是传播学研究中的中心议题。媒介效果研究者普遍认为,一些特定的新闻内容会引发人群中的模仿行为,此效果的出现是因为有些人对自己独到或看到的新闻报道有所思考(格兰?斯帕克斯,2008,页178)。媒介的新闻报道积极参与了对于自杀者形象的建构,而自杀的媒介再现对个体采取自杀行为如何产生影响这一议题早已被得到广泛关注。19世纪末,社会学家涂尔干以社会整合程度(social integration)来解释自杀率的高低,他否定了自杀仿效(imitation)效应的说法(涂尔干,1996),但媒介导致后继自杀行为发生的现象却始终存在。其实早在1774年,德国作家歌德在出版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后,一些过度移情的读者就决定仿效小说中为了爱情而向自己叩响扳机的少年维特,以至于欧洲的自杀率在短期内激增,数个欧洲国家相继都禁止该书的出版。后来,媒介效果研究者将由媒介而产生的模仿自杀的效果称为是“维特效应”(Werther Effect)(格兰.斯帕克斯,2008,页177)。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基于实证研究而发展起来的主流自杀传染理论(suicide contagion theory)认为,自杀新闻与随后的自杀行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媒体在报道自杀事件后,自杀事件会突然增加;没有报道时,自杀数量则不增加;在电视报道自杀案例后,自杀数量会在10天内逐渐攀升;自杀报道的读者覆盖面越广,其诱发的自杀情况也就愈严重。出现在报纸头版的自杀报道、涉及名人自杀的报道,提供现场照片的自杀报道,对自杀行为进行煽情、美化、浪漫化的自杀报道更容易引起其它社会成员,尤其是与自杀者背景与问题相似的自杀高危人群产生身份认同,使他们仿效自杀报道中的主人公(Schmidtke & Hafner,1988;Jobes,et al.,1996;Stack,2000;Pirkis et al.,2002)。新闻报道对自杀行为促成的影响还同样体现在,媒体频繁地、重复地、渲染式地报道自杀行为提供了一种强大的心理暗示(suggestion),容易导致普通的社会成员认为自杀是处理生活问题的一种合理的、正常的和有效的解决方式,“去抑制”(disinhibition)效应的存在也使人们对自杀行为表现得迟钝或不敏感,降低了他们采取相关行动的顾虑(Phillips,1974;Bandura,2002;Romer,et al.,2006)。相关研究还发现,媒介自杀报道对于个体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产生影响的内在机理由以下五个阶段构成:(1)媒介接触(media exposure);(2)注意(attention);(3)选择(retention);(4)刺激(motivation)与反刺激(demotivation);(5)行为产生(production)(Fu et al.,2009)。

3、自杀预防与健康传播研究:

自杀作为重要的公共健康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相互合作来共同应对,从大众传播功能论和媒介社会责任论的视角来看,新闻媒介理应在自杀预防的行动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相关的媒介效果研究已证实,媒体的自杀报道与后继实际的自杀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媒介对于某些特定的自杀人群、自杀方式、自杀原因的过多再现(over-representation)和过少再现(under-representation)重构了民众对于自杀的认知图谱。而现有的健康传播研究已经得出结论,与事实不符合的媒介再现,会使公众对于相关社会问题与健康议题的风险议题产生相反的认知偏差(Slater,et al.,2008;Carlyle,Slater & Chakroff,2008)。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从传播学视域探讨自杀问题的研究重心已从验证自杀报道的媒介效果转向了如何促使大众传媒在报道自杀新闻的同时,通过改变原有的报道方式把可能引发的危害效果减至最小,以配合具体的自杀预防工作的健康传播研究中去(Niederkrotenthaler & Sonneck,2007)。在随后的几年内,政府机构、卫生部门开始陆续起草专为媒体工作者使用的自杀报道参考手册,这些机构希望媒体在报道自杀新闻时设法减少对自杀行为予以正常化(normalize)、理想化(idealize)和煽情化(sensationalize)的不当解读,它们建议记者在撰写报道时鼓励受众采取必要的健康行为(Pearson,2003)。其它的这类建议还包括:不要在新闻标题中直接出现“自杀”的字样;不要在涉及自杀的报道中配以自杀现场的照片和还原自杀过程细节的图表等。1987年,奥地利成为全球第一个引入自杀报道手册(guideline for suicide report)的国家。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最小化大众媒体中不必要的自杀报道”作为自杀预防六大关键战略之一。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健康部专门发布宣传手册《自杀预防——供媒体工作者参考》(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0)。后续研究已经证明,这些为媒体工作者提供的参考手册对于自杀新闻报道质量的提升以及减少自杀行为上发挥了积极的影响(Etzersdorfer,et al.,1992;Pirkis,et al.,2002;Niederkrotenthaler & Sonneck,2007)。中国大陆的新闻界对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尚没有形成过共识,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于大陆地区的自杀新闻报道手册。国内的现有研究认为,国内有关自杀议题的新闻报道存在相当程度的失当,这种失当具体体现在:刊登遗书、遗照、现场照片,详尽描写自杀过程与细节;缺乏对危机干预机构、危机救助措施的报道;煽情式、渲染式的报道方式等(路鹏程,2005;马汇莹,2006)。但他们的研究结论大多是基于经验性的归纳,而并非是从更加微观的角度去具体分析自杀新闻报道呈现样式(presentation style)的特点及其与报道失当之间所存在的勾连。同时,他们的研究也没有提出应如何对自杀新闻的呈现样式做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促进自杀预防行为的工作上。

三、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1、问题的提出:

既有的关于自杀的媒介再现研究、媒体自杀报道的效果研究主要都是基于报纸报道和电视报道而展开的,鲜有针对互联网中的新闻报道做深入分析。结合当下国内的语境来看,随着新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它已成为国民信息接触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CNNIC发布的最新资料来看,截止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互联网的各类应用中,网络新闻的用户规模达3.67亿万人,使用率达71.5%,仅次于实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音乐(CNNIC,2012)。作为媒介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媒体中的新闻报道是如何再现自杀者形象的?其再现过程的背后又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深究的问题。

中国传媒业的格局与30年前的最大差异在于,尽管国有资本仍牢牢掌控有传统媒体,但民营资本已经借助新媒体这一信道进入传媒业领域,而且新媒体已经成为民营资本进军传媒业的主战场。目前,中国大陆传媒市场内的新闻网站就可分为以下两个类别:(1)新闻门户网站;(2)门户网站的新闻频道。前者主要是依托于国有的新闻传媒集团,是传统媒体内容发布管道的拓展;后者则依托于民营网络公司,将新闻作为其网络子产品进行运作。门户网站的新闻频道没有新闻采写权,它通过与传统媒体建立契约关系取得该媒体内容的转载权(熊澄宇、蒋亚隆,2011,页222)。本文的研究假设认为,国营与民营网络媒介中存在的不同的政治经济结构与新闻生产机制可能将会影响到这两类新闻网站对于自杀者的媒介再现。

综上所述,本研究即尝试选取人民网、新浪网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探讨以下问题:

研究问题一:人民网和新浪网对自杀者形象的媒介再现,其整体概况与特点大致是如何的?它们之间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研究问题二:人民网和新浪网所描绘的城市自杀者情况(性别、年龄等)与官方公布的实际自杀资料相比,是否出现过多再现与过少再现的情况?

研究问题三:人民网和新浪网上刊载的自杀新闻报道在呈现样式上有何特点?从中可以看出哪些不当之处?

2、研究设计:

在以往有关“媒介再现”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会采用内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来探讨媒介对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建构,与此同时,该方法能预测出这种传播机制所引发的社会影响,同时又透视出新闻生产过程中新闻机构的组织化机制。本研究即沿用内容分析方法对2009年下半年刊登在人民网和新浪网上的自杀新闻进行分析。之所以选择该年份作为研究时段,一方面是便于将媒介再现的自杀行为与官方公布资料做比照,该年的中国自杀资料可经由国内公开出版的统计年鉴中所以涉及的相关资料汇总而得;另一方面,选择该年份进行研究也是为了避免特殊事件对样本的干扰(如2010年的富士康连环跳楼自杀事件),以进一步获取常态中两大网站中自杀者媒介再现特征以及这些报道的呈现样式。

本文使用第三方搜索引擎“百度新闻高级搜索”来收集研究对象,具体操作方法为:以“自杀”作为关键词,以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作为搜索区间,分别选择“人民网”、“新浪网”作为搜索媒体进行检索。本研究对所搜集到的自杀新闻进行逐一分析,以提高样本的精确性。在分析单位的确定上,由于本文是针对国内现状的研究,因而只考虑在国内大陆地区发生的自杀事件(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新闻报道。符合要求的样本必须为实时发生的并且导致自杀者致死的文字报道(不含视频报道),未经确认的疑似自杀事件、自杀未遂事件、自杀的后续事件(包括死者死后纠纷、死者后事处理)等不被列入考虑范围内。在新闻题材上,社论、评论类文章等类型的自杀报道以及以“自杀”为主题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报道亦不在本研究考虑之内。对于同一媒体多次转载的同一篇自杀新闻报道,以最早发布的新闻信息为准,其它的报道则被排除在外。对于一则涉及多人自杀的新闻报道,新闻正文内出现的每位自杀者都会被予以编码。

3、类目建构:

本研究设定的主要变量有:所属网站、自杀者性别、自杀者年龄、自杀者姓名的呈现方式、自杀者所处地域、自杀者自杀手段、自杀者自杀原因、自杀报道篇幅、自杀报道中是否出现自杀现场照片、自杀报道中是否出现还原自杀细节的解释性图表、自杀报道中是否出现恰当信息、新闻标题中是否出现“自杀”二字、新闻标题中是否出现自杀者的性别、新闻标题中是否出现自杀者的年龄、新闻标题中是否出现自杀手段、新闻标题中是否出现自杀原因、新闻来源机构等。对某些关键变量的操作化定义将在下文的对应部分中被具体提及。

四、资料结果分析:

本研究运用了SPSS Statistics 17.0进行了数据分析。通过百度高级新闻搜索工具检索,共获得合条件的新闻报道369篇,其中人民网共121篇,新浪网共248篇。平均每天刊登在人民网、新浪网上的自杀新闻报道分别为0.66篇、1.35篇。

1、研究问题一:

经筛选,人民网和新浪网报道中所出现的自杀者人数分别为97人、204人,人民网、新浪网中的自杀者形象分析结果具体如表一所示。研究发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自杀者的性别。刊载在人民网与新浪网的自杀报道均较多再现了男性自杀者。在再现的比重上,新浪网出现的男性自杀者比重(136人,66.7%)要略高于人民网(61人,62.9%)。但卡方检验显示,两者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

(2)自杀者的年龄。人民网与新浪网中分别有12.4%与13.7%的自杀者,其确切的年龄并未在报道中出现。在人民网中报道中出现的自杀者,其年龄主要分布在15-24岁、25-39岁,这两者累积的比例达到了66.0%。同时,人民网中并未出现过一例60岁以上的自杀者。新浪网相较于人民网而言,则较多再现了40-59岁及60岁以上的自杀者。但卡方检验(Fisher精确检验)结果显示,两家网站中自杀者的年龄分布并未呈现出显著差异。

(3)自杀者姓名的呈现方式。在人民网中,“显示全名”与“显示姓”的自杀者的比例均要略多于新浪网,人民网中有超过三分之一(35.1%)的自杀报道透露了自杀者的具体姓名。新浪网中则更多出现了“化名”与姓名“不可辨识或未交待”的自杀者。但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两家网站在自杀者姓名的再现上并未呈现显著差异。

(4)自杀者所处地域。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每年公开发布的全国人口统计年鉴中一般将人口的地域分布分为城市人口、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根据民政部颁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统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国所设城市数量共为657个,其中包括直辖市、省会与首府城市、地级市、省辖市、县级市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1)。本研究综合以上的分类,将自杀者所处地域分为城市地区与非城市地区,城市地区仅包含上述各类城市所辖的中心辖区,不包含所辖的郊区、县等。统计结果显示,新浪网与人民网均较多再现了城市地区的自杀者。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两者在比重分布上呈现显著差异(p<.05),新浪网中出现的城市地区自杀者比重显著高于人民网。

(5)自杀者的自杀手段。这里的自杀手段具体是指最终导致自杀行为成功的致命性手段。在类目建构上,本研究还将自杀方式还细分为了引爆炸药、烧炭、开煤气、触电、卧轨、溺水、开枪等方式,为便于数据分析,本文将它们统一归入“其它”类。人民网中自杀者的自杀方式由多到少依次为:跳楼及其它高坠式自杀(41.2%),上吊、自缢(14.4%),服毒、服药(13.5%)、其它(15.5%)、割脉、割腕(10.3%);而在新浪网的排序中,服毒、服药的出现频次频率则要略多于上吊、自缢,其它的排序位置均与人民网一致。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两家网站在自杀者自杀方式的再现上并未呈现出显著差异。

(6)自杀者的自杀原因。人民网刊载的自杀报道中,自杀者自杀原因由多到少依次排列分别为:生活压力(23.4%)、不可辨识或未交待(21.8%)、人际关系问题(18.5%)、生理/精神疾病(17.7%)、家庭问题(14.5%)、畏罪自尽(8.1%)。新浪网中,这一排序为不可辨识或未交待(32.0%)、人际关系问题(20.8%)、生理/精神疾病(15.1%)、生活压力(14.7%)、家庭问题(12.4%)与畏罪自尽(8.1%),生活压力这一选项仅在新浪网中列第四位。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人民网与新浪网在自杀者自杀行为的原因方面也并未呈现显著差异。

2、研究问题二:

鉴于“中国式”自杀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在于城市自杀问题的突出与显现,与此同时,新浪网与人民网都较多再现了城市地区的自杀者,因此本文将进一步探讨人民网、新浪网中所建构的城市自杀者的符号真实(symbolic reality)与客观社会真实(objective social reality)之间的偏差程度。

在官方资料的搜集方面,本文选用了与报道年份相吻合的2009年我国的自杀数据,该数据经由《2010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的城市人口资料与《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的城市自杀率资料汇总得来。关联分析显示,中国城市人口的总体自杀率、男性自杀率、女性自杀率的数值与年龄大小呈现出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总体t=.997,p<.001;男性t=.997,p<.001;女性t=.985,p<.001)。另外,由于中国官方公布的全国性自杀资料中仅包含年份、地域、性别和年龄等变量,而不包括自杀方式、自杀原因等变量的数据,因此本研究将只针对性别、年龄变量做比较分析。在网站报道方面,经筛选后发现,人民网和新浪网自杀报道中所出现的自杀者分别为67人、163人,其性别与年龄构成情况如表二所示。

在性别纬度方面,人民网与新浪网上刊载的自杀新闻均在百分比上较多再现了女性自杀者。卡方检验结果发现,新浪网中自杀者的男女比例与官方公布的资料呈显著差异关系(p<.05),但这种差异并未在人民网与官方数据之间出现。

在年龄维度方面,人民网与新浪网上刊载的自杀新闻均过多再现了儿童、青少年与青年群体的自杀案例,同时又过少再现了55岁以上的老年人群的自杀案例。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人民网、新浪网中出现的自杀案例与实际自杀人群的年龄构成上均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p<.001)。值得一提的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群的自杀比重实际应占到半数以上,但在人民网与新浪网中这一比重仅有14.3%与18.4%。对老年群体的过少再现还尤其还突出在男性群体中,55岁以上年龄段男性自杀者人数占男性自杀总人数的50.0%,但人民网、新浪网相对应的数据却只有7.9%和13.0%(如表三所示)。类似的研究结果也同样在以色列被发现(Fishman & Weimann,1997)。另外,在对于城市自杀者的再现上,人民网与新浪网在自杀者的性别、年龄、姓名、自杀手段、自杀原因等变量上均并未呈现出显著的差异。

3、研究问题三:

延续Au,S.K.,et al.(2004)、Fu,K.W.(2009)对于报纸自杀新闻已有的研究思路,本文将自杀新闻的报道呈现样式(presentation style)分析具体分为标题内容(headline content)与报道样式(reporting style)分析。在变量的设定上,本文主要参考了WHO与奥地利等国为新闻界提供的自杀新闻报道参考手册避免不当报道的建议做法(Pearson,2003;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0)。同时,鉴于网络新闻的双重新闻来源(news source)的特殊性,本文还将转载新闻来源也纳入分析框架,具体结果如表四、表五、表六所示。

(1)标题内容(headline content)分析:

网络新闻与传统新闻的一个巨大差异在于,前者往往是通过超链接的形式存在,要点击标题后才能跳至对应的页面进行浏览。点击,这个多出的动作筛选出了对这则信息可能感兴趣的受众。而另一方面,新闻标题也大致向受众传达了该则新闻的基本内容,因此本研究将标题分析考虑在内。在一些自杀新闻报道参考手册中,新闻标题中越少出现性别、年龄、自杀手段、自杀原因等具体细节以及“自杀”二字,这些报道则会被认为具有更少的刺激影响。针对新闻标题内容的交叉分析显示,刊载于新浪网的报道在新闻标题上更多会出现自杀者的性别、年龄以及自杀手段,人民网中的新闻标题则更多会“自杀”二字以及自杀原因。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人民网与新浪网在“标题是否出现自杀者性别”(p<.05)、“标题是否出现‘自杀’二字”(p<.001)这两个变量之间呈现出显著差异。新浪网中的自杀报道在标题中更多会透露出自杀者的性别,人民网中的自杀新闻则在标题使用上更多会直接出现“自杀”二字。

(2)报道样式(reporting style)分析:

在报道篇幅上,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首先,人民网与新浪网没有出现显著差别(人民网M=1147.8,SD=981.1;新浪网M=1012,SD=851.9,t=1.361,p=.174)。但总体而言,新浪网中刊载的自杀报道平均篇幅更短,各文本之间平均值的差异程度也更低。其次,在人民网中,关于女性自杀者的报道篇幅要显著长于男性自杀者(t= -2.200,p<.05),但这种差异在新浪网中并不存在。

“是否出现自杀现场照片”、“是否出现还原自杀过程的解释性图表”这两个变量反映了自杀报道中的细节曝露程度,出现该类信息的网络新闻一般被认为会更易产生渲染性的效果。自杀报道中若是包含了专家的救助措施与建议,自杀干预机构的联系方式,自杀行为出现前的征兆等信息,这些报道则都被视为出现了适当信息(appropriate message)(Fu,K.W,2009)。通过交叉分析发现,人民网相比新浪网更容易刊载自杀现场照片、还原自杀过程的解释性图表以及恰当信息。但卡方检验(Fisher精确检验)结果显示,两大网站在这三个方面均未呈现出显著性差异。

经过进一步的检验后可以发现,在出现自杀现场照片的报道中,人民网中的新闻标题中更多出现自杀者的性别(p<.01);在出现恰当信息的报道中,新浪网的新闻标题更多直接出现“自杀”二字(p<.01)以及自杀者年龄(p<.01),人民网的新闻标题则更多出现自杀原因(p<.01)。

(3)新闻来源分析:

与传统媒体中新闻纸拥有该媒体这个单一的媒介信源不同,网络新闻的媒介信源具有双重性,不仅有登载新闻的网站,还包括网站转引该新闻时注明出处的媒体(周睿鸣,2010,页218),本研究所指称的新闻来源具体为后一种。当今全媒体时代的新闻生产中,报社、通讯社往往会把自己所撰写的新闻信息转移到自己的新媒体平台上,而有些传媒机构甚至会利用互联网海量信息的储存优势对新闻报道进行二次开发和多次开发,或直接借用自身的全媒体运作团队直接参与新闻采写。新闻消息发布后,其它的新闻网站会有选择性地将这些消息转载至自己的网站。由于现有政策下,除了娱乐、财经、体育等特殊领域之外,新浪网等门户网站的新闻平台并不具备独立的新闻采写权利,因此转载其它媒体的原创新闻就称为了其传播新闻的主要手段。

研究发现,人民网中的自采新闻为23条(含《人民日报》、人民网,以及当时还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京华时报》),占到总数的19.0%;新浪网上刊登的新闻无一例外地均属于转载新闻,但其中没有一条是来源于同类的门户网站搜狐、网易、腾讯。研究发现,人民网与新浪网在新闻来源的构成上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p<.001)。新浪网中的自杀报道转载自地方报业集团、报社及其网站的共有213条,占到85.9%,而这一比例在人民网中仅有52.1%。值得一提的是,新浪网中转载新闻来源数量最多的三家媒体均来自于广东省,它们分别是南方都市报22条、羊城晚报(金羊网)15条、广州日报(大洋网)12条。 相比其它类型的媒体,两家网站中来自地方报业集团、报社及其网站的报道,在其新闻标题上的拟定上更多出现自杀者的性别(p<.01)、年龄(p<.01)和自杀手段(p<.01),更少直接出现“自杀”二字(p<.01)。经比较分析后却发现,人民网、新浪网中转载于该类媒体的报道分别只有在新闻标题是否出现自杀者性别(p<.05)、新闻标题是否直接出现“自杀”二字(p<.05)的选项中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新浪网中更少在新闻标题中直接出现“自杀”二字,而人民网的报道标题中会更多出现自杀者的性别信息。

五、研究结论与不足:

从对人民网、新浪网中自杀者的媒介再现分析来看,在两家网站的自杀报道中,城市地区的自杀者均超过了六成,这与中国大陆非城市自杀人数要高于城市地区的现况存在着巨大反差。卡方检验结果同样显示,两者在比重分布上呈现显著差异(p<.05),新浪网中出现的城市地区自杀者比重要显著高于人民网。本文认为,其背后的原因在于,一方面,作为网络新闻信息的主要提供方,传统媒体中也同样存在着过度再现城市自杀者的现象(路鹏程,2005);另一方面,互联网的用户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更多地集中于城市地区。在当前,传媒经济的本质是影响力经济,商业性门户网站会更倾向于将城市地区的使用者定位为自己的目标受众,从而排斥了缺乏潜在消费能力的非城市人群。

研究发现,人民网、新浪网中对于城市自杀者的“媒介再现”并非是个体与其生存环境关系的真实表达。与实际的资料相比,新浪网所刊载的自杀新闻过多再现了男性群体,过少再现了女性群体;同时,两大网站中的自杀新闻均过多再现了儿童、青少年、青年群体,过少再现了55岁以上的老年自杀者群体。但在澳大利亚的一项研究中,其结论却恰恰相反,该研究发现,澳大利亚的媒体反倒是较多再现了65岁以上的自杀人群,较少再现了25岁以下的年轻自杀群体。Pirkis,et al.(2007)认为澳大利亚媒体在报道时对更易受自杀传染影响的年轻群体显得较为敏感。本文认为,国内的新闻机构从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潜在的自杀传染效应对于年轻群体的影响,新闻从业者在观念上更倾向于认为青年群体自杀更具备新闻价值(newsworthy)。一般而言,自杀报道这类并不涉及重要政治题材的新闻不会因为触及底线(bottom line)而受到过多的社会控制(Zhao,1998),新闻机构(包括新闻的原创方和转载方)一般在触及相关议题时不会受到过多的限制,这使得它们在新闻素材的选择上有更大的操作余地。但具体针对本研究而言,作为网络信息的“把关人”,人民网、新浪网的工作人员在编辑新闻信息时,是否会因为老年自杀报道更多地揭露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或其它原因而受到额外的社会控制,从而使他们以自我审查的方式主动减少该类人群的再现,这类涉及新闻生产控制微观层面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应该说,探讨媒介再现的“符号真实”与现实环境的“客观真实”并非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既有的网民中10-19岁、20-29岁年龄段的人群分别占到了26.7%,29.8%(CNNIC,2012),而这些网民中的主体用户恰恰是最易受到自杀报道的影响的。另外,作为公众接触信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互联网新闻中涵盖的不完整信息可能会使公众对自杀议题建构出与事实并不相符的迷思(myth),从而可能会影响他们对于自杀行为的认知、态度与行为。举例来说,普通公众与政策制定者会因为媒介接触而低估了老年自杀问题的严重性与危险性;一些易受影响的年轻群体过多地暴露于同龄人自杀的拟态环境中,会使他们易于相信自杀是处理生活问题的一种合理、正常并且有效的解决方式,从而促使他们产生仿效行为。

研究发现,人民网与新浪网中的自杀报道中的不当具体体现在:两家网站各自约有两成的报道刊登了自杀的现场照片或还原自杀过程的解释性图表,而这一比重在澳大利亚与瑞士分别仅有14%与8%(Fu,K.W,2009)。刊登于两大网站的自杀新闻报道中同样较少对于危机干预机构、危机救助措施等说明性信息的涉及,分别只有约一成左右的报道满足了这一要求。超过有超过半数以上的报道,在其新闻标题中包含了自杀者的性别、自杀手段等具体细节及具有刺激效应的“自杀”二字,约四分之一的报道则在新闻标题中直接出现了自杀原因等等。

应该说,中国大陆的新闻界对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尚没有形成过共识,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于大陆地区的自杀新闻报道手册存在,而这类手册已在奥地利、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出现,并在自杀预防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以上的研究结果可以为制定相关的报道手册和改善自杀报道的质量上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针对网络新闻的媒介信源具有双重性的特点,人民网与新浪网的网络新闻编辑同样可以在发布或转载新闻时,采取一些适当的措施(例如:适当改动原有包含自杀细节元素的新闻标题,尽可能不转载原报道所配有的自杀现场照片以及解释性图表)以将可能存在的刺激效应降到最低,从而减少易感人群自杀仿效行为产生的可能性。

本研究的主要缺陷在于,本文对于人民网、新浪网中自杀者媒介再现某一特征的原因分析,很大程度上仅仅是依靠探索性的描述,其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另外,因研究条件所限,本文只考虑了2009年下半年人民网、新浪网分别所刊载的网络自杀新闻,如果样本的分析扩展至2009年全年,可以减少季节性因素对于自杀行为的影响,增加被抽样的时间段也同样可以提升有效样本量,使统计检验结果更具有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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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越、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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