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作为大众传播的重要信源及媒介议程的设置者,近年来,网络传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新媒体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传播在信源保障、受众互动、议题设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网络媒体主导的新媒体事件也逐渐引发受众的关注。本文以在网络上传播并发酵的“天价过路费”为例,试图确定网络传播议题的设置及由此形成的舆论发展及其影响,以及剖析网民的多元复杂心理及媒介融合对事件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 天价过路费;网民;网络议题;媒介
传统媒体往往通过为公众设置议程来引导舆论,议题设置理论也适用于网络媒体。网络媒体的“议题设置”,就是根据大众传播的议题设置理论,有意识地设计论坛的话题和主题来引导舆论。而且,网络新闻评论与议题设置之间也是具有互动性的,网民的观点可以被网络媒体收集、编辑、发布,从而对设置的议题产生更深的影响,进一步引导舆论。①
应该说,它的信息传播过程很显然仍存在着媒介的把关和议题设置环节。然而,网络是无数人对无数人的传播社区,它创造了“面对面”的传播环境,这是网络与其他大众传媒的根本不同。所谓“面对面”的传播,即人人可以传递新闻。加之,网络是一个没有地域限制、也没有边界的庞大信息库,它的出现,改变了现代社会的传播模式,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由于为网络媒体的大众传播属性,地方保护对网络舆论无法施加压力,这种“信息衍射”形成特有的舆论反射弧,绕过了区域内的行政障碍,在外围形成舆论波动。而随着舆论关注的持续升温,一些中央和其他外省媒体也会开始关注并介入报道,形成新一轮的舆论风暴。新媒体的参与,突破了原有的地方行政干预,形成了更为广泛的新闻舆论空间。
2010年底,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因偷逃368万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信息传播,就成为网络媒介议题设置的一个经典的案例,“天价过路费案”的戏剧性发展离不开网络媒介的参与及议题设置,最终使案件波澜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引得围观者关注热度有增无减。
一、案件引发的网络议题及其影响
“天价过路费案”引起了无数网民的关注和热议,在百度中输入“河南农民逃高速过路费被判无期”事件,能够找到相关结果约490,000个。凤凰网针对这一事件做了一个网上调查,截止到2011年3月26日,参与调查人数为195902,“你认为逃费计算出368万是否合理?”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不合理的网民占有179349票,91.6% ;认为合理的有10151票,占5.2% ;另外还有3.2%的网民选择了“说不清”。第二个问题“你认为对逃费者量刑是否过重?”92.1%的网民认为过重,4.2%的网民选择的是“合乎法律,不重”。
1.议题之一:高速过路费计算及其依据是否合理
网络议题中,有网友通过计算,确定实际过路费远远低于368万元,也有网友认为,368万多元的数字中,过路费追缴可能是按照最大里程追缴的,也就是这条高速的最远端计算,其中或许还有罚款、滞纳金等。但368多万元的巨额过路费和时建锋20多万元的利润,还是可以继续来算算。
2.议题之二:因逃过路费被判无期的处罚是否过重
时建锋因偷逃368万元过路费被判无期,这样的判决给人强烈的震撼感,且不说这368万元的过路费是否合理,这项无期的判决是否过重了?有网友认为:别人撞死人,才判了6年,农民逃了过路费,就是无期了,368万,没有必要这样严厉地处罚一个并没有特别重大社会危害的人!
众所周知,无期徒刑是极为严厉的刑罚。一般来讲,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人员,适用于罪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社会观念中,有人甚至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更加残酷,因为它剥夺一个人终生的人身自由。时某的行为有危害性,但与杀人、抢劫这样的重大犯罪行为不同,他在安身立命的土地上跑运输、做生意,手段是非法,但对他人和社会生活而言,很难说有十分明显的危险性。
3.议题之三:法官素质有待提高
网络媒体不披露了一个情况,那就是主审法官的资质问题。网络有发贴称,主审法官并不具备审判员资格,随后传统媒体调查发现,“天价过路费案”的主审法官娄彦伟只是一名助理审判员,是该院一名退休院长的儿子,最初是该院的法警,后来当上了助理审判员。
由于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间的合作,网络议题设置逐渐为传统媒体所接受,成为传统媒体报道框架设置的新闻源。一系列诸如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可能出错、认定罪名可能出错、核定金额可能出错等议题逐渐浮出水面,强化了天价收费案的关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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