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微博新闻评论是微博功能的一种延伸,是人们思想观点交锋的重要“集散地”,有利于实现个人利益的诉求,也是舆论监督和网络问政的重要平台。它可分为“直评”和“互评”两种类型;具有篇幅短小、内容简洁,发布快捷方便,互动性强,裂变式传播的特点。写作要抓住要害,一语中的;注重时效性,“出手”迅速;具有针对性,一事一议;同时还要遵循新闻评论写作的一般要求。
关键词:微博新闻评论;篇幅短小;写作要求
微博时下成为风靡全球,成为影响人们日常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以微博为载体,对新闻进行评论,是新媒体下新闻评论创新发展的又一个模式。微博新闻评论随之应运而生,成为人们思想观点交锋的新形式。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达到5.13亿;我国微博用户数达到2.5亿,较上一年底增长了296%,目前有近半数网民在使用,比例达到48.7%。在“全民微博”时代,微博新闻评论成为人们思想观点交锋的重要“集散地”,有利于实现个人利益的诉求,是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网络问政的重要平台,对社会的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那么,相比传统的电视新闻评论、报纸新闻评论、网络新闻评论等,微博新闻评论可以分成哪几类?微博新闻评论具有哪些特点?微博新闻评论的写作,又有什么要求呢?
一、微博新闻评论的分类
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紧迫问题,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就事论理,就实论虚,有着鲜明针对性和引导性的一种新闻文本,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的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1](P16)。网络新闻评论可以分成两类,一是网络媒体评论,包括网站评论、专家评论、转发其他媒体的评论以及利用消息将评论内容及主要观点作为新闻信息放在报道中。二是网民新闻评论,包括网民新闻点评和网络电子论坛[2]。在传统媒体新闻评论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络新闻评论后发有力,呈后来居上之势,成为日益重要的媒介评论形式。微博新闻评论,属于网络新闻评论的一种,是微博用户对微博上新近发生的新闻报道进行评论,或者就某一新闻事件发表观点看法的行为[3]。
微博式的新闻评论也日益盛行,其结构类型有两种:一是,微博+点评。如,《广州日报》的报博,每天都会摘录三至五则微博上的热点新闻事件,然后进行精辟的点评。二是短新闻+点评[4]。如,《齐鲁晚报》的“微评论”每天都会对最新的新闻动态进行点评。微博新闻评论在形式上可以分成如下两类:
1.直评。微博新闻评论的直评即个人或者组织、媒体官方微博评论平台等直接对新近发生的重大新闻,以微博的形式发表评论。例如,《南方周末》资深评论员李铁的新浪认证微博,2012年4月25日,针对谢亚龙遭刑讯逼供的新闻,发表了评论:“说到谢亚龙被刑讯逼供的事,我奉劝那些刑警别做傻事,划不来,万一哪天变天了呢?再说啦,现在谁也不差一碗饭吃,没必要冒险。我有两个发小做刑警,都说不愿出手打人,案子不破还在那,又不是自己家的活,干嘛把自己搭上。”以此同时,《南方都市报》新浪官方微博“南都评论”同日,也发表评论。这种通过微博对某些新闻事件直接发表评论,内容精炼,观点集中,时效性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时有图,有时图文并茂,甚至有音视频链接,从而达到“立体式”的评论效果。
2.互评。微博新闻评论的互评是指,微博用户通过微博的评论功能对微博上发表的新闻或者信息进行评论的行为,从而达到观点的交锋碰撞,字数不受限制,但一般情况下比较简短,可配以一定的表情图片等。如,“南都评论”对谢亚龙刑讯逼供的新闻发表评论后,新浪微博用户“@山间明月9590”对此进行评论:“刑法明确禁止刑讯逼供,要求审讯过程全程录像。就是缺少对刑法的落实,如果对刑讯逼供者不仅要丢饭碗,还要负刑事责任,相关领导立即撤职,看谁还敢刑讯逼供?”微博新闻评论的互评体现了极强的互动性。如此可见,“乌合”可以成为新众,“意见的自由市场”由此形成,在舆论导向上“微中见威”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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