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欧洲的网络科技没有美国那样发达,但在许多商业和社会领域,网络信息资源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共享和利用,荷兰作为欧洲最具有创新力的国家之一,在社会信息化方面已经拥有很多的经验和成果。
荷兰网络从业者罗明认为,社会信息化有狭义和广义的概念,分别用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从狭义的企业层面讲,是指在某个企业甚至某个行业内建立一套标准的信息化结构,例如保险、银行、医院等行业,行业内部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标准都是统一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内部局域网在行业内无阻碍地交流。狭义的社会信息化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流动成本,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标准统一,可以很容易地与国家机构进行对接。从广义的国家层面讲,则是指整个国家在政府机构和重要领域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例如在税务、医疗、交通、质检、警察、海关等领域建立信息化标准,从而获得一个系统、高效、整合性的国家社会管理网络。
作为一个国家层面社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荷兰早已完成了信息化存储,并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信息整合,使政府机构和企业机构能够进行信息互通。罗明向记者举例说,在荷兰的交通系统中,已经完成了交管系统、保险公司和公安系统的整合,道路监控摄像头可以自动拍摄来往车辆并将图像上传至公安网络系统,公安网络又可以自动与保险公司核对被摄车辆是否有购买保险,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网络系统又会自动追究并罚款,加大了道路管理力度。从拍照到罚单寄出,涉及了车管系统、保险系统和公安系统甚至更多的行业信息系统,但随着社会信息化,整个过程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同样,在荷兰的医疗系统中,已经完成信息共享,病人信息可以在所有家庭医生、医院、药店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互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已经基本完成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医疗水平和医疗系统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