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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演绎股市版"罗生门" 近10亿元票房怎么分

2013年02月27日08:01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从大年初一上映以来,《西游降魔篇》在内地上映15天,票房约为9.9亿元,成为国产片影史上票房亚军。2月25日午间,发行方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公司票房分账收入税前利润约为1.96亿元。然而,《西游降魔篇》香港投资方比高集团发布公告回应,称投资方实际取得该片在内地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比高方面的说法与此前华谊“享有取得该片在内地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的说法相左。

  近10亿元的票房收入到底该怎么分?这下“西游”变成了“罗生门”。

  投资方到底有几家?

  早在《西游降魔篇》上映之初,谁才是这部国产大片的主要投资方,就一直是个谜。去年9月3日,比高集团在公告中称,《西游降魔篇》“由公司主导投资并作为项目经理”,其他主要投资和发行人包括威秀亚洲和安乐影业,由华谊兄弟负责中国内地发行。同年9月18日,比高集团宣布将影片股权的30%以3800万元出售给文化中国。这意味着《西游降魔篇》的投资方是比高集团、文化中国、威秀亚洲及安乐,并未提及华谊兄弟。

  而在华谊兄弟2012年中报里,曾提及为《除魔传奇》(即《西游降魔篇》)支付了4050万元的预付制片款。有分析称,这只是华谊兄弟为获取内地发行权而支付给影片投资方的保底收入。但华谊方面否认上述猜测,称其对《西游降魔篇》有投资,不过具体投资多少,则以商业机密为由未作透露。华谊兄弟公司总裁王中磊更是于2月5日在其微博中表示:“大家不要猜了,华谊兄弟是《西游降魔篇》第一出品方、中国内地发行方、中国内地票房最大收益方。”

  谁才是最大“赢家”?

  投资方说不清,蛋糕怎么分也就成了谜。

  2月7日,华谊兄弟在公告中称,根据协议,公司除了收取《西游降魔篇》内地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还享有取得该片在内地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根据该影片在内地的发行情况,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这意味着华谊兄弟可能享有该片内地发行净收益70%以上。

  然而,投资方比高集团、文化中国随后发布公告提及,投资方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公告称,“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议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且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共苦”容易“同甘”难?

  上市公司的公告之间如此自相矛盾,在普通投资者中引起了争议。面对股民的疑问,华谊、比高两方均未做出正面回应,只有华谊董事长秘书胡明在其微博上表态称:“我们不对其他海外公司的公告进行评论,但作为负责任的上市公司,一切公告均以规则和法律文件为依据。”

  此次《西游降魔篇》发行方与投资方之间的收益分成争端,暴露了电影投资领域的深层矛盾。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国内很多电影制作方为降低风险,会找好多投资公司来分摊风险;比高集团起初显然对《西游降魔篇》的市场信心不足,才找来好几家公司投资,现在票房爆红超出预料,利益也肯定要分摊。

  但眼下华谊、比高集团的合约并没有对外公布,外界很难知道其中底细。从现状来看,他们现在才签正式书面协议,之前的合约可能有漏洞,不够精细,导致谁都有解释的空间。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国内电影市场还不成熟,投资方太多,合约协议不规范,结果在利益分割、版权所属等方面往往模糊不清,又缺少第三方监督,极易发生纠纷。随着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此类问题应当引起业内投资者的关注和思考。(记者 周南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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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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