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峥
《人在囧途》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一事,昨日又起新风波。《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旗),向记者发出详细的问题答疑书,再爆双方纠葛细节,称片方早就筹备《人在囧途2》,并找徐峥商讨合作事项,徐峥随后以《人在囧城》申请立项,内容与《人在囧途2》雷同,导致双方合作终止创意外流。这份答疑书中还声称,因为光线要继续拍摄《人在囧途3》、《人在囧途4》,彻底断送了华旗拍摄《人在囧途》续集电影的一切市场商机,这才不得不起诉。
为何不在《泰囧》上映时提出状告?华旗解释道,“从上映到现在,只有2个多月,对于一个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材料的准备,时间是非常紧张的。”
华旗称对《泰囧》等的侵权行为,公司原本选择忍耐、沉默。真正导致不得不起诉的有两个原因:“一是在2012年12月22日、24日,部分媒体突然陆续出现了名为《徐峥拍<泰囧>背后真‘太囧’》一文,严重扭曲事实真相。”而另一个原因,华旗称是“2013年1月20日光线公司称要继续拍摄《人在囧途3》《人在囧途4》,对于拿到《人在囧途2》立项的华旗公司,也是当头一棒,彻底断送了华旗拍摄《人在囧途》续集电影的一切市场商机。”
华旗称,其剧本创作团队在《人在囧途》下映后即开始筹划《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而“徐铮拿走大纲,背着华旗公司找了北京齐天大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项为《人在囧城》。华旗公司当时并不知晓。”华旗称,“这就是事实真相。合作终止,创意外流。”
华旗称,在2010年11月,公司申报《人在囧途2》时,发现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以徐铮、杨庆署名编剧的电影《人在囧城》已向广电总局申请立项。
2010年12月9日,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书面作出“撤销声明”:“无条件放弃《人在囧城》的版权及拍摄权。不参与任何与《人在囧城》题材相近的相关电影活动。如有与《人在囧途2》剧本剧情发生冲突我公司放弃所有权利。”
2011年5月,华旗申请的影片《人在囧途2》获得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而对《泰囧》太火了,所以《人在囧途》想要分一杯羹的质疑,华旗则回答称,起诉是慎重的,绝不是炒作。华旗只想恢复事实真相,还其生存空间,要求赔偿。(记者程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