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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

王志刚

2013年06月08日13:45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摘要】在数字出版企业版权管理中,观念层面的版权文化往往比刚性的版权制度更有生命力,也更具稳定性,因而需要认真研究。本文分析了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内涵及作用,同时基于数字出版产业的特征,指出我国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目标及具体构建方式。

【关键词】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构建目标;构建方式

数字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运营,需要企业从版权制度、版权技术以及版权文化等多个层面整体推进。其中版权文化对版权业务的影响,虽然缺乏版权管理制度的直接性、强制性和他律性等刚性特征,但却同时体现出鲜明的间接性和自律性等特征。在数字出版企业版权管理中,观念层面的版权文化往往比刚性的版权制度更有生命力,也更具稳定性,而且还可以为数字出版企业版权制度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的版权意识并渐渐演变为习惯,进而发展成传统,最终形成被普遍接受的文化约束力。因而,数字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开展,不仅需要设置科学的管理制度,版权文化的构建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分析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内涵及作用,解析我国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目标及方式,以推动我国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能力的提升。

一、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内涵与作用

(一)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内涵。人们对版权文化的认识,大都源自知识产权文化这一概念。世 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2003年5月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七届会议上正式提出了“知识产权促进发展与繁荣,建立知识产权文化”的构想,首次明确提出知识产权文化这一概念[1]。而关于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虽然尚没有绝对权威的界定,但目前在我国存在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通常认为知识产权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识产权文化包括意识和制度两个层面,而狭义知识产权文化则仅指意识层面的知识产权文化。

基于以上对于知识产权文化的认识,通常认为版权文化是由版权观念的意识形态以及有关版权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价值意识、心理结构和学术思想等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既体现了人类在智力成果创造上的聪明,更反映了人类在制度和观念创新上的智慧,它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文化范畴。[2]版权文化与数字出版企业的结合催生了新的文化范畴——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这一文化范畴在概念上从属于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带有知识产权文化范畴的共性特征,但与其他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相比,也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是数字出版单位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它强调数字出版企业在构建反映企业奋斗目标的整体企业文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版权的重要性。由此要求在数字出版企业各项制度中强调版权意识,如强调对作者权益的尊重以及对企业自身权益的维护等等。数字出版企业文化这一概念同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意识和数字出版企业版权制度两个层面,而狭义的则仅指版权意识层面的文化建设。实际上,版权意识层面的文化建设是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构建的核心,版权制度则是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外在表现。因此,本文所探讨的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是指数字出版企业对待版权的态度、信念、心理、感情、习惯等共同构成的整体意识,是数字出版企业在长期从事版权业务实践中所积累、形成的一系列关于版权的良好作风、行为方式、价值理念和企业精神。

(二)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作用。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能够在企业内部营造浓郁的版权文化氛围,使企业员工知版权、爱版权、重视版权,明确从事版权工作的真正含义,从而为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开展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

美国著名战略管理专家威廉?R?金和戴维?I?克里兰指出,“多年来从对各种商业组织和公共机构制订和实施长期规划过程中的咨询经历中,得出了一个已为经验所证明的结论:一个组织的长期规划成功与否,同用于规划的具体技术关系不大,而更多的是取决于使规划的制订得以完成的整个文化系统”[3]。与其他企业一样,数字出版企业版权经营决策是在一定的观念指导和文化气氛下进行的,其决策基础不仅缘于领导层的观念和作风,还取决于整个企业的精神面貌和文化氛围。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明确了企业的版权价值观,表明了企业所倡导和遵循的版权原则,并以此指导员工的具体版权业务行为,使员工在企业版权文化所倡导的范围内活动,从而最终推动数字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的顺利实现。

二、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目标

(一)理性权利观念的树立。与有形财产权利普遍受到尊重不同,人类对版权的理性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阶段。从中世纪爱尔兰“牛犊归母牛”传说中展现的版权意识萌动,到《星法院令》版权特许制度的出现,再到1709年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的正式颁布,版权的权利性质从无到有经历了千余年的发展历程。此后,随着国际间版权领域交往的事宜增多,国际间对版权权利的互相承认也在《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框架下得以实现,至此,版权这种无形权利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有形财产权利一样受到普遍保护。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版权保护意识还不尽彻底,比如曾经在鲁迅笔下充满讽刺意味的“窃书不算偷”的观念,在今天依然有迹可循。随着我国版权保护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备,“窃书就是偷”的版权保护观念理应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作为出版文化作品的出版人,更应树立明确的版权保护意识,从而推动文明的传承与创新。

数字出版企业正确的权利意识首先应体现为对他人版权的绝对尊重。既然版权是作者或其他人的合法权利,数字出版企业在版权业务往来过程中就应绝对尊重对方的权益。而且在整个出版业务流程中,版权资源的获取与管理,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因此,无论是从尊重他人私权的角度还是从保证企业发展的角度,数字出版企业都应坚持对他人版权的绝对尊重。然而,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却常常因为版权意识的相对淡薄而引发一些纠纷,如同方知网、方正阿帕比和盛大文学三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版权问题的困扰。[4]从国内目前频频发生的数字版权纠纷可以看出,数字出版企业如果不树立绝对尊重他人版权的意识,不仅不能维护与扩充企业的版权资源,而且还会为企业带来业务上的纠纷与财产上的损失。因此,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必须强调对他人版权的绝对重视。

其次,追求维护自身版权也是现代版权意识的积极体现。相较于不侵权而言,鼓励积极主动地维权更能体现出版企业对版权权利特征的理性认识。而从目前来看,由于未能在企业文化中突出版权的重要性,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在维护自身版权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大部分出版企业在思想观念层面仍然认为打击盗版维护版权应该以政府为主,自己牵头则不切实际,因而没有打击盗版的主动性。二是一些数字出版企业不愿意在打击盗版维护版权领域加大投入,但却期望由此获得较大的补偿。而维护版权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从发现线索到深入调查取证,乃至通过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对此,我国大部分数字出版企业往往缺乏基本的思想和物质准备,由此而带来的困惑与压力又严重干扰了出版企业开展打击盗版等维护版权工作的决心。此外,数字出版企业未能从打击盗版维护版权的行为中看到直接效益,因而难以出台必要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出版企业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而导致这项重要工作成为烫手山芋无人问津。随着数字出版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一些数字出版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一些专门维权机构的设立和反盗版联盟的组建,表明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开始意识到,企业的版权保护更应体现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去维权。因此,在构建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坚持对他人版权的绝对尊重,更应提倡对企业自身版权的主动维护。

(二)版权经营理念的营造。版权经营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目前尚无权威的概念界定。一般而言,版权经营是指将版权这种无形财产作为一种经营资本,对其进行的筹划、管理、开发和交易等活动,这些活动经常表现在对版权资源的系统演绎和多元化开发。但有学者指出,版权经营不只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至少包括以下四项思想:一是承认版权是作者因创作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利,故能依法进行版权财产交易;二是应当将版权视为文化产业特别是出版产业的重要资源;三是版权的巨大潜在价值需要进行系统开发;四是版权需要交易以实现版权效用,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版权人的权益[5]。版权经营最终将落实为具体的版权业务活动,而这种活动在宏观上应受到正确版权经营理念的指导。因此,在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中,必须营造适应出版市场竞争环境的版权经营理念,以指导企业具体版权经营业务。

三、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方式

在关于企业文化的构建研究资料中,一般从企业制度文化、企业精神文化和企业环境文化三个角度来阐释企业文化的具体构建模式。笔者认为,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更应该着重强调企业版权精神文化的塑造。因而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构建需要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强调版权制度体系的构建和绝对遵守,二是加强版权培训以塑造企业版权文化环境。

(一)强调版权制度的绝对遵守。数字出版企业版权制度体系可以看作是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文化的显性表现,它昭示着企业管理层对于版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醒版权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没有执行力的版权制度体系仅仅是一纸空文,尚不足以引导企业正确开展版权业务。制度的有效贯彻和绝对遵守则会在企业发展环境中形成一些尊重版权、爱护版权的普遍准则,而这些长期坚守的准则又会在刚性制度的约束下促使全体员工形成一种习惯,这种习惯的长期坚持会潜移默化地渐进成为企业的版权文化。

对于数字出版企业版权制度的绝对遵守,首先应体现在企业对预防侵权的高度重视。而且在版权业务的各个具体环节中,这种重视都应有所体现。如在版权获取过程中,数字出版企业应强调审慎检查义务,突出重视版权保护的精神。在选取目标版权时,既要强调厘清目标版权资源权利的真正归属,防止出现授权不明引起纠纷,还要审慎检查版权文本的具体内容,并且明示作者一旦出现因剽窃、抄袭等引起的版权纠纷,企业将按双方协议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并将其列入本企业“不良作者”黑名单,今后将永不合作并晓谕同行。而在签订版权合同时,更应强调对合同文本内容的审查,对权利内容、付款规定等进行详细检查,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此外,在版权贸易过程中,强调对版税、预付款等规定的严格遵守,形成诚实守信的版权贸易风貌。而在版权业务各环节中,一旦出现失误导致侵权或违约,数字出版企业应强调在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承认错误并承担损失。这种坦诚对待侵权行为的作风,对外能够树立数字出版企业诚实、严谨、专业的版权业务形象,以获得更大的版权市场影响力;对内则会形成一种绝对尊重版权的普遍文化约束力。

其次,对于企业版权制度的绝对遵守还应体现在数字出版企业敢于坚决维权。对企业版权利益的坚决维护,不仅能够打击侵权者的违法行为,而且能够在更大程度上维护作者等版权创造者的权利,从而树立全面的版权保护企业形象。这一企业形象的树立,既能震慑不法分子对企业版权产品进行盗版的觊觎之心,又能在版权资源市场产生强大的号召力,以吸引更多的优秀版权资源加盟。而尊重版权形象的树立,需要数字出版企业强调版权销售后期法律服务工作。比如,在版权产品进入市场后,应组织专门的版权部门人员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对一些有违法嫌疑的地区和市场,则应联系当地版权行政部门进行重点突击检查,以打击侵权行为。一旦发现有侵犯企业版权现象的发生,应当在取证后发出律师函,提出解决建议。如果建议未被侵权者采纳,则应尽快采取行政或诉讼的措施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在坚决维权的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一个重要版权工作原则,即不计成本地打击侵权行为。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在漫长的维权道路上获得收获,也才能昭示数字出版企业的维权决心,最终获得版权市场的青睐。

此外,对数字出版企业版权制度的绝对遵守还应体现为版权奖惩制度的有效贯彻。当员工在版权业务工作中表现出色时,应兑现承诺予以奖励,以树立正面典型,激励更多的员工效仿。即使为企业版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者并非本企业员工,同样也应给予相同奖励,甚至更多。如一些盗版信息提供人员,他们获得奖励后会形成巨大的传播效应,从而使企业可能获得更多的盗版信息来源,进而减少企业的损失。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在版权工作中态度懈怠、懒散的员工,应及时予以严厉批评和教育;对于那些由于工作不认真而给企业造成版权损失的员工,则应严格按照制度作出相应的罚款、降职、开除甚至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罚,以警示全体员工理解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版权奖惩制度的充分贯彻,能够激励员工版权工作的积极性,长期坚持的这种激励将成为企业版权工作追求完美的一种内在动力,进而形成一种人人重版权、爱版权、护版权的企业文化,为企业版权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的环境氛围。

(二)版权培训的长期开展。数字出版企业进行版权文化建设,除强调版权制度的刚性执行外,版权培训的长期开展也是构建版权文化的主要方式。通过在企业内部系统地宣传版权,能够普及版权知识,强化企业的版权意识,提高数字出版企业领导层和员工的版权保护意识和战略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版权是法律确认的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与数字出版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壮大息息相关。具体来说,数字出版企业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强版权意识的宣传与普及,以促进版权文化的形成。

首先,定期开展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升员工的版权保护素养。版权业务的有序开展需要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因而企业应首先把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纳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中。这种定期开展的培训方式,既可以请本企业专业版权工作人员予以讲授,也可以聘请版权行政部门的领导来予以指导。企业内部版权工作人员主要对国家版权管理法规的文本解读进行面对面的传达,并结合本企业版权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与员工进行开放式交流。企业外聘专家则会站在更高的角度讲授版权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使员工了解宏观背景下版权工作的重要性。为配合版权培训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数字出版企业应印刷一些版权知识手册,要求和鼓励员工进行学习。手册的内容则应结合讲座内容而定,包括法律知识解读、产业背景介绍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

其次,不定期地开展多样化的版权交流活动。如邀请专家举办大型的版权报告会,了解国际版权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国际版权贸易规则的变迁;举办各种有针对性的版权培训班,了解版权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对策;举办与本企业有关的重大版权事件或案例的对策讨论,加强员工对企业版权保护与运营问题的深层认知。组织去版权保护先进数字出版企业访问学习,了解打击盗版的专业知识,等等。此外,通过举办版权知识竞赛,有奖鼓励员工参与版权问答等方式同样能调动员工对版权工作的热情,以促使其形成严谨、认真、负责的版权工作态度。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字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研究(11CXW00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为深圳报业集团博士后,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1]周洪涛,单晓光.知识产权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关系研究——以知识产权制度的困境为视角[J].科学学研究,2009(1).

[2]张梅.创新与版权文化建设[J].领导理论与实践,2007(4).

[3]徐耀强.把握企业战略的文化属性[J].商业文化,2007(4).

[4]王志刚.数字出版企业版权问题分析[J].科技与出版,2011(5).

[5]常青.论版权经营理念[J].编辑之友,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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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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