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屡禁不止,误导公众,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继工商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发布通知,自4月25日至7月25日开展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刊刊载医药广告管理,并明确提出4点要求。(人民网传媒频道综合)
重拳打击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总局、中医药局等8部门4月22日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针对目前报刊广告市场中仍存在广告经营行为不规范、广告发布内容虚假违法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刊刊载医药广告管理。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广告审查员的作用,认真执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核的广告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