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汶川地震报道与2013年芦山地震报道相隔5年,同样的报道题材,同样的情形,后者在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和规范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本文从这个角度,对两次地震报道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文章认为,芦山地震的报道时效空前提升,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但通过芦山地震报道,也反映出一些问题,诸如较大的报道规模与实际损失情形有些不对称、报道尚存在官本位现象、报道中媒体作秀等。
【关键词】地震报道;新闻时效;尊重生命;监测环境;新闻职业道德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我国媒体迅速跟进开展报道,及时发布伤亡和救援信息。而5年前的汶川地震,媒体对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还比较陌生,呈现的问题较多。与汶川地震的报道相比,这次媒体对芦山地震的报道,进步与问题并存。接下来本文从报道的时效、伦理、规模、议题、专业程度这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和分析。
一、报道时效:及时迅速的反应赢得社会认可
芦山地震报道中,我国媒体继承了汶川地震报道中快速反应的传统,做到了第一时间的报道。2008年,在汶川地震后32分钟,新华网发布快讯,成为最早报道地震的网络媒体。此次芦山地震,媒体的反应速度也很及时,尤其是电视媒体,通过与民间地震预测网相联,比官方提早报道了地震波的到来。
20日8时02分,四川汶川电视台就突然中断节目,插播防震减灾局和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紧急公告:“四川芦山正发生有感地震,汶川将震感轻微,请做好避险准备。地震横波还有42秒到达。”随后开始倒计时。[1]这一紧急公告的播出,比官方中国地震台网发布地震公告的时间(8时16分)早了14分钟。电视台工作人员利用电脑或手机上已安装的预警软件,在获知地震信息后,即刻通过电视这一公共平台向全社会告知,说明其反应之迅速。
在电视直播方面,两次地震中反应最快的媒体有所不同。汶川地震后的下午3时,率先进行直播的是中央电视台,推出了24小时的“抗震救灾、众志成城”特别节目。在芦山地震后,地方卫视启动直播的时间则走在了央视前面。8时20分,上海东方卫视最先开始直播报道震区消息,这距离地震发生刚过去18分钟。但东方卫视在18分钟内做了几件事:信息核实、初步判断破坏程度、决定报道的规模及需投入的力量,并整合可调动的资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启动直播报道,体现出该台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
东方卫视的直播比央视提早了1个半小时,成为公众在震后初期获得有关震区消息的主要来源。它一方面播发来自新华社、国家地震局等权威信源的消息,另一方面联系该台驻四川记者和四川当地媒体的记者,播发震感范围、破坏情况、救援组织情况,以及震区的山川地理背景和天气信息。
广播媒体的反应是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广播报道程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从4月22日起,以“国家应急广播”为呼号,向芦山县开播定向的应急频率。这是我国首次在重大灾难事故中使用应急广播。
二、报道伦理: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
与汶川地震相比,芦山地震中的媒体强化了尊重生命的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基本得到落实。地震灾害中值得报道的事实有很多,但用悲惨和死亡来吸引社会目光,在道德上有违人性。2008年汶川地震后,有不少电视媒体直接展示遇难者的遗体画面,未经任何处理;许多报纸将废墟中惨不忍睹的尸骸照片刊登在显著位置,文字报道中还有对悲惨细节的描写。当年记者提问中的“二次伤害”也屡见不鲜,某电视台记者曾拦下刚从废墟中抬出的极度虚弱伤员,不顾采访对象生命垂危,不断进行提问,甚至还出现了隔着废墟采访压在下面的人的情况。当遇难者家属泣不成声时,记者仍举着话筒,提出“那是不是很绝望”之类的问题。这些缺少人性的做法成为后来传媒界集体反思的重要方面,“灾难报道要以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为前提”的理念成为行业共识。
这次芦山地震报道,媒体整体上就比较克制了,至少没有出现聚焦死者的镜头,也减少了对遇难者惨烈状况的呈现。对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幸存者的采访,注重情绪的抚慰,为抓拍痛苦的镜头而诱导提问的情形较少。另外,地震发生后,浙江、湖南、江苏等9个地方卫视停播娱乐节目和电视剧的做法得到社会认可,这一举措虽然会影响广告收入,但从尊重人性和公众感受的角度看,无疑坚守了社会责任。
但仍有一些记者在报道中忽视了人文关怀。例如,某年轻女记者不断追问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在其泣不成声下仍在追问,并出手推搡旁边的人不要挡住镜头。某地方卫视一位戴眼镜的女记者,采访中多次打断医生抢救病人的过程,采访灾民时总问他们今天喝到粥开不开心,3分钟的报道问了好几次“开不开心啊”。这种带有强迫性质和俯视姿态的采访,缺少对采访对象的尊重和同情。与之形成对比的例子是,上海电视台《新闻夜线》在和震区记者连线时,中间突然闯入一群村民向记者抱怨“已经3天没水喝了”,这时记者并未因他们打扰直播而不满,而是转向抚慰灾民,解释情况,告知他们正在通过电视反映这里的困境,希望不要情绪激动,随后再完成连线直播。这位记者尊重灾民的态度,才是符合以人为本理念的做法。
三、报道规模:过度反应造成盲目报道和信息不对称
中国媒体在汶川地震中积累了灾难报道的经验,这次芦山地震发生时,媒体应对突发灾难的实力比汶川地震时提高许多,对地震的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为了挖掘到更多的新闻资源,不输给同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媒体都纷纷派出记者到震区采访,展开新闻竞争,但庞大的采访队伍却造成了采访扎堆,甚至干扰到了救援。为了显示对芦山地震的重视,不少媒体派往一线的记者人数大大超出了实际报道需要,出现过度反应、盲目报道、供过于求的情况。
例如,某通讯社派出了包括文字记者、摄影记者、音视频记者、司机、技术人员在内的121人的采编团队,并发布在官网上,使不少网民质疑这会为灾区“添堵”,增加灾区负担。灾难报道不是凑热闹,前往灾区的记者也并非越多越好。记者即使为了抢新闻,也必须从灾区的现实出发做出决定,更理智的选择是先派出一部分记者了解情况,之后再根据需要分批次补充力量。
媒体为什么会出现过度反应?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看,两次地震都发生在四川,芦山地震的发生唤起了人们对汶川地震的社会记忆,媒体不自觉地就以应对汶川地震的报道规模,来应对雅安地震。但实际上两次地震的情况是有差别的。不少媒体缺少地震方面的专业知识,一听到芦山地震的震级有7.0级,就以为非常严重。但衡量地震破坏力的不是震级,而是烈度。来自地震专家的判断是:“芦山地震震中烈度大约为Ⅸ(9)度,而汶川地震震中烈度为XI(11)度……整体而言,芦山地震的灾情应小于5年前的汶川地震。”[2]搜狐微博的总监程刚也发现:“前方记者回来的判断告诉我们,灾难量级和受灾范围没那么大,至少和救灾响应速度和规模完全不匹配。”[3]
结果,与灾难量级不相匹配的报道规模,带来了新的问题。根据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4]媒体通过向公众提示的信息环境,也会对现实环境产生影响。各类传媒是远离震区的人们了解震区情况的主要渠道。因而,当媒体连篇累牍进行轰炸式报道、反复强调严重伤亡、不断进行爱心动员时,人们就会根据媒体提供的信息,在无形中得出认识:震区情况危急,需要更多的人去救援。这种判断,反过来会影响人们的现实行为,结果激发更多的人拥向震区,热情地提供救援,却造成道路的拥堵,甚至连专业救援队伍也进不去。这样的结果恐怕是“好心办坏事”了。面对灾情,媒体应当首先作出科学理性的判断,“国力投入、媒体动员、民间参与,要与灾难损害符合比例原则,太超过即不成熟”[5]。如果一直传递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的信息,只会加剧公众与灾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终带来的只有盲目救援的负担和爱心过剩的尴尬。
四、报道的议题:其他无关议题冲淡了跟灾情直接相关的议题
媒体在地震报道中首先应当成为信息的传递者和告知者,报道最核心的议题应该是灾情,比如及时告知公众灾区还缺哪些物资、救援还有哪些困难等实用的信息。但在芦山地震中,其他议题却冲淡了媒体对灾情的关注,跑题的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许多媒体着力于报道著名企业或明星对震区的捐款行为,“××机构向芦山震区捐款多少万元”的标题屡屡见诸报端、电视新闻和网页中。结果激发的是网民对捐款金额数排名的热情,并陷入对捐款者善心大小的无谓讨论中,冲淡的却是真正重要的救灾信息。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汶川地震中,当时许多大型赈灾晚会通过电视直播出去,各类媒体上都声势浩大地展现企业和个人的慷慨,赈灾话题的报道势头盖过了救灾话题。
反观日本媒体,在2011年“3·11”地震后,很少能够在传媒上见到社会捐款的新闻。原则上不对社会赈灾进行报道,是日本灾难报道不成文的规定。因为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对各类企业、明星赈灾行为的报道,都是与救灾基调不符的。带有商业广告或宣传意味的报道,或是借灾难展示慈善形象,不应当是一个发自真心行善的企业或个人应有的选择。所以,理智的媒体都不会将赈灾行为当作新闻来报道。我国传媒在两次地震中,将赈灾捐款作为一项重要的议题大加报道,是不应该的。就像有评论说的那样:“灾难现场毕竟不是曼哈顿夜色下觥筹交错的‘慈善晚宴’,所有人的一切行为必须克制、低调、淡化自我,时刻以灾民和救灾为中心。”[6]
要做到以灾民和救灾为中心,在实际中并不容易,因为总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在长期的官本位思想影响下,不少媒体惯性地、不约而同地将领导人如何部署救灾放在第一位,努力宣传领导人如何重视等等,却忽视了那些在灾难中失去的生命。某电视台女主播在地震发生后,一天内不间断多次声情并茂地念读一连串的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作出批示”“立即部署”,引发了网民的指责。《新闻联播》有时也免不了这样的模式,在灾难面前,仍然严格按照领导人的职位高低编排新闻。4月21日,即芦山地震发生的第二天,正值救援的黄金时间,《新闻联播》的头条是“清华大学苏世民学者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以及两国领导人互致贺信,然后才是抗震一线的报道和地震消息。一个仪式无论如何都不及抗震救灾具有紧迫性,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去年12月4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其中提出“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早在2003年,中央就发布过《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文件指出:“除党和国家举行的或经中央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排序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从新闻价值的角度判断,关于芦山地震伤亡与救援的消息才是当天最有价值的新闻。这样的编排不符合中央的八条规定和10年前《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
五、报道的专业程度:避免失实、煽情、作秀等违背专业主义的行为
两次地震报道中的专业化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新闻失实。2008年的汶川报道中就有这样一则广泛传播的假新闻:废墟下的逝去母亲怀抱着三个月大的幸存孩童,手里还握着手机,上面有编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妈妈爱你”。但这不过是根据网上的信息一传再传的虚构故事,5W要素尚不齐全,却被媒体当作了真事报道。
芦山地震中也出现了一些失实报道,但传播情况尚不是很糟,这得益于网络时代民众媒介素养的提升,不实消息一旦发布到具有自净化功能的社交媒体上,短时间内就会被证伪或澄清。例如,一交通台女记者前往雅安市天全县,看到有人在办喜宴,远远看到放烟花爆竹,水电没问题,只是通信信号时断时续,于是就下结论告诉北京连线的主播说,天全县老百姓受地震影响不太大。但实际上,这个记者根本没有深入到天全县城中,去看看简陋的帐篷,也没有前往那些因受灾停电的地方,浅尝辄止的采访直接出炉了一条不实报道。结果当地民众和志愿者在看到这条新闻后,很快在网上发帖纠正了女记者的说法。
煽情也是媒体不专业的表现之一。芦山地震发生后,有网民观察了60多家纸媒的头版发现:“标题文本仍然与5年前汶川大地震、3年前玉树大地震如出一辙,只不过汶川玉树改成了雅安:雅安不哭,雅安挺住;芦山不怕,坚强雅安;芦山不哭,中国坚强;雅安雄起,芦山不倒;雅安不要怕,有我们与你同在……”这种空洞的标题抒情,于救灾本身并无实际帮助。
此外,媒体带有自我营销或公关倾向的行为,也是违背专业主义的。这次芦山地震中就出现了含有“作秀”嫌疑的媒介表现。例如,某电视台主播用沙哑得近乎说不出话的嗓音进行直播报道,这样的行为也许会显得很感人,但对于电视机前的公众而言,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在突发灾害的直播中,电视台又并非这一名主播,何苦让一个人声嘶力竭地说话,强迫观众称赞和感动呢?该电视台完全可以换一名主播完成报道,而让这名主播休息和治疗。在网络上,关于“沙哑主播”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于救援信息的报道采访。从抗震报道的专业化水平上看,该电视台并不是最出色的,但却在地震报道中因此最受关注,这是不正常的。
再如某电视台让刚举行婚礼的女记者,穿着婚纱与摄像同事进行现场报道。从“最美新娘”的赞誉再到“借机作秀”的质疑中,这位女记者的行为被知情人曝光为“刻意为之”[7]。难道女记者真的没有几分钟的时间换下婚纱?何况在报道中,她仅是询问了路人地震后的感受,是一次震后“报平安”的报道。女记者的白色婚纱已经把观众对新闻本身的注意力都转移走了,甚至是对新闻报道的一种噪音干扰。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看,这是一种背离专业的做法。媒体人要想避免遭到“作秀”的质疑,就必须放弃有可能被公众视为“作秀”的行为设计。只有符合记者本来角色定位的行为,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赖。地震不能作为传媒借用的公关资源,那些失去家园、失去亲人的父老乡亲不需要这样的“最美”。
六、重新明确灾难报道中的传媒角色和责任
灾难中的媒体应当将镜头对准谁?这是一个拷问媒体专业选择的问题。答案显然不是借慈善做广告的企业,不是用套话部署指挥的官员,也不是沉浸在失去亲人悲痛当中的人们,更不是标榜敬业自我推销的媒体人,媒体的镜头应该也只能对准灾区、灾民和救援者!
这牵涉到媒体在抗震救灾中的角色定位。作为社会变动的监测者和瞭望者,媒体首先要做好的就是震区灾情的监测和守望,即报告伤亡和救援情况、救灾物资的供给情况、帮助离散家属寻找亲人,服务救援工作,提供救援指导和灾后防疫知识等信息。在灾情稳定之后,媒体则要做好对受灾民众的心理抚慰与疏导,提供精神鼓励。在抗震救灾的任何一个阶段,媒体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的职业角色。
媒体本身是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环境变动的机关,倘若传媒在环境变动前都迷失和盲从了,又何谈给公众提供清晰、正确、有价值的信息呢?更何况大众传媒是公共资源和平台,应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因此,媒体在灾难报道中更有必要自我反省以下问题:采访和报道是否尊重了公众的心理感受?报道的内容是不是公众最需要的,是否背离了媒体的社会职责?报道的呈现方式,是否会引发公众的质疑和批评?理性、专业、真诚、负责,永远是灾难报道中不应该忘记的准则。
整体上看,这次芦山地震继承了汶川地震报道中信息及时公开和以人为本报道的传统,但是也存在着过度反应、报道议题偏题、出现失实、煽情和自我营销等做法,而这些折射的正是我国媒体灾难报道中不够专业、理性的现状。如果说汶川地震给中国媒体带来的最重要的启示是,学会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地采访报道的话,那么芦山地震教给中国媒体的应当是恪守理性,冷静客观地报道事实。这包括理性地判断受灾情况,合理配备一线采访力量;理性地传递救援进展的真实信息,提醒并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救援,而非过度动员非专业人士奔赴灾区;理性地选择报道内容,做好把关人,打破信息不对称,报道事实而非渲染事实,更要避免失实;理性地躬身反省,杜绝一切带有公关或作秀嫌疑的自我营销行为;理性地看待政府、企业、明星、志愿者和灾难本身。
面对这两次地震尤其是芦山地震中媒体报道出现的问题,当前媒体最需要做的就是重新明确媒体的角色。只有认清自我,增强职业意识,我国媒体才会成为真正负责任和有公信力的媒体。
(陈力丹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毛湛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参考文献:
[1]地震波到达前 近30万人收到预警信息[N].时代商报,2013-04-23.
[2]专家称芦山地震不是汶川余震[N].东方早报,2013-04-21.
[3]媒体札记:救灾中的争吵.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2013-04-22.
[4]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62.
[5]“毕竟”微博:http://t.qq.com/p/t/181124079760694?lang=en_US.
[6]震场不是秀场.彭博商业周刊,2013-04-22.
[7]婚纱记者和沙哑主播——媒体的理性.中国之星新闻网,http://www.chinastarnews.com/?p=1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