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就苏醒在微博发布的解约声明,其所在公司天娱传媒也通过微博声明,苏醒此举是恶意炒作。苏醒随后在微博中回应希望双方“好聚好散”。
昨天上午,天娱传媒在微博中发布声明称,“苏醒的经纪公司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唱片公司索尼音乐娱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5日联合作出暂停苏醒演艺工作的处理,此处理方案由两家公司委派律师当面向苏醒宣读,并得到了苏醒‘完全接受公司处理决定’的认可。处理方案是在尊重各方合约关系的前提下,为挽救苏醒的演艺形象,降低打架事件带给社会的不良影响所作出的负责任的安排。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发生了有损声誉的恶劣事件,却并未真正促使苏醒的深刻反思,苏醒一再破坏公司的苦心安排,其个人表现及质素已经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的标准。在此情形下,天娱传媒亦已于2周前当面向其明确表达了公司的立场:如其希望解约,天娱传媒绝不强留,但双方应在合约范畴内通过协商来解决”。
该声明认为,苏醒在7月24日的微博中发出单方面的解约声明,是完全违背事实基础的再一次恶意炒作。天娱传媒对此行为深表遗憾,也更坚定了苏醒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标准的认知。天娱传媒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昨天,苏醒转发了天娱传媒的声明,并评论称,他已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了责任,希望双方能好聚好散,“是我‘恶意炒作’还是你‘苦心安排’,我不想争了,我不是个传媒,我只是个自媒,信我还是信你,随每个人自己”。(记者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