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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网络推手公司遭查处 "谣翻中国"秦火火被抓

辛明

2013年08月21日08: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查处一造谣传谣的网络推手公司

  “7·23”动车事故政府花两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雷锋生活奢侈”、“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这样恶意中伤的网络谣言,引发很多网民的愤慨。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两名成员。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等人发布了大量网络谣言,许多网民向北京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等谣言制造者。北京警方立即开展工作,通过缜密侦查,一个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牟取暴利的网络推手公司浮出水面。

  目前,秦志晖、杨秀宇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通过初步审讯,他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

  秦志晖第一次造谣是在“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为达到出名的目的,他编造谣言,发微博称“政府赔偿两名意大利游客三千万欧元。”据秦志晖自己供认,这条微博在两个小时内被转发1.2万次,粉丝增加了1500名。两个小时后,他因为造谣导致微博账号被封。

  从目前初步查明的情况来看,秦志晖的作案动机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以求快速出名。他甚至认为,只要在互联网上出名,就会有出版社来找他出书,就能当作家,很多商业利益就会随之而来。有网民甚至给他起了一个“谣翻中国”的绰号。被捕前,他在互联网上已经小有名气。

  据他本人供述,他制造谣言主要依靠两种渠道:颠覆名人或者夸大事实。他认为“颠覆名人,能快速提高知名度”。持续造谣,使得他的账号11次被查封,秦志晖为了保留粉丝,使用“秦火火”作为后缀的名字,一次次在互联网“复活”。他最后使用的网名是:江淮秦火火。

  据警方初步查明,从2011年的7月开始,他原创、转发了3000多条微博。其中大部分是自己编造的谣言或者添油加醋夸大事实的信息。

  在秦志晖诋毁名人的案例中,“诋毁雷锋”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他仅凭一张雷锋入伍前的照片,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凭空推算出雷锋一身衣服的费用共90多元。据办案民警介绍,“他自己承认凭空猜测雷锋的皮鞋和衣服的价钱,甚至还编出雷锋使用的雪花膏的价钱,最后凭空猜测出雷锋一身的花销有90多元,他在微博中还声称雷锋当时的津贴是每月6元钱。秦志晖的行为严重诋毁了雷锋在人民心中的印象。”

  警方在抓捕他后,对他编发微博的能力进行了测试。发现他操作网络语言轻车熟路。警方让他对自己被捕的事情写一个短文,秦志晖能迅速组织好语言。

  据警方介绍,秦、杨等人还参与、策划、制造了很多网络热点事件: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助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秦、杨二人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把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富豪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公开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他们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传播各种谣言,扰乱网络秩序,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们“引以为豪”的“杰作”,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绰号“谣翻中国”。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在互联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同时,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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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鑫(实习生)、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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