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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版限娱令”功夫在限外

2013年10月21日07:03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加强版限娱令”功夫在限外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文,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一个,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这个文件被媒体称为“加强版限娱令”。

  改革的历史起点是现实,改革的方向直接取决于对现实本身的界定。想要准确认识“加强版限娱令”,必须对当前的电视节目娱乐化有一个清醒认识。

  在当下的媒体结构中,电视提供的娱乐无疑是最直接最充足的。观众的电视时间几乎被娱乐包围,娱乐正在“全国总动员”。娱乐是可以的,可怕的是过度娱乐。所谓过度娱乐,不仅指过多过滥,而且指娱乐节目粗制、同质、抄袭、克隆,既有原创的缺乏又有功利的炒作。因为同质化严重,又不得其神,于是在竞争中不可避免走向低俗、庸俗、粗俗。除此之外,过度娱乐还向一些严肃节目渗透。

  看起来,过度娱乐也会带来文化繁荣,但这种繁荣,由于创新性、思想性、人文性、原创性不强,是一种有水分甚至虚假的繁荣。任仲平文章曾经感慨:当经济领域的中石化、中移动向世界五百强挺进时,我们的文化企业却拿不出一个名扬世界的品牌代表;当美国利用中国的花木兰故事拍成电影成功占领中国市场时,中国的创意产业几乎为零—这就是虚假繁荣的证明。除此之外,过度娱乐还传递了负能量,扭曲了价值观。

  这就是当前过度娱乐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危害。“加强版限娱令”强调:每年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超过1个;每季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在黄金时段播出;重要节假日期间,每日电视晚会不超过3台;每天至少播30分钟国产纪录片……这对于遏制过度娱乐,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望其根本改变节目生态,恐怕还是奢望。

  “过度娱乐化”的实质是“过度利益化”,一个极致表现,就是对收视率的“变态”追求。央视内部就曾经有不少人叹惜,有很多好节目,因为收视率欠佳而被“拿下”。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为代价。而且,经济性和文化性也并不矛盾,并不是说严肃的、人文的、思想的、小众的,就一定没有经济效应。比如说,美国电视的历史频道,经济效应就超过了许多综合频道。这里关键还在于有没有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及嫁接文化性和经济性的能力。

  有人感喟:一方面在批国产动画,一方面又要求“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动画或少儿节目”。这一对立其实说明,“加强版限娱乐”不是灵丹妙药,关键还是要解决责任懈怠、能力危机的问题。因此,“加强版限娱令”关键不在“限”,必须增进制作人的文化担当、文化自觉,改进收视率统计,推进综合监管措施。这方面,不妨学习“它山之石”。比如,美国针对电视低俗节目的监管,采取了建立评估系统、进行分级控制、引入技术屏蔽手段、鼓励公众监督等多种手段;BBC等欧洲媒体,组建强大的律师团,由律师团事先判断节目合法性。

  “加强版限娱令”功夫在限外,限只是手段,并非目的。在“限”外做好文章,才能避免波兹曼所忧心的“娱乐至死”。

  乔杉(江苏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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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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