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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问题还是职业危机:新闻伦理困境的再思考【2】

——一种职业社会学的视角

张 垒

2013年12月17日14:00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三、新闻伦理的“地方性”问题

除了普遍性问题外,当前中国新闻伦理方面的种种混乱失序,还与中国新闻行业的独特性,以及中国发展的独特阶段有关。(一)新闻伦理兼具内部生成和上部灌输的双重特点,从业者的自我约束力不足

在很多新兴职业中,职业意识并不是完全内生的,而是被“从上部”灌输或赋予的。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这种职业的标准化的价值概念,就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和机制,以用来劝服从业者按照对组织、机构更为有益的方式行事。[11]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认同感不足,职业意识——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职业伦理和职业规范——对从业者的约束作用便会减弱。

与西方相比,中国的新闻业不仅出现的时间较晚,且充满了断裂,种种迅疾变化带来了严重的时空压缩。客观来看,职业意识和职业理念的“内部生长”缓慢而艰难,且各种传统间也时有矛盾。由此,来自“上部”或“外部”的伦理标准成为新闻业主导性的标准。

这种规范在前,认同在后的逆向过程使中国的新闻伦理高度依赖从业者所在机构及外部环境,而不是从业者的自我约束。不仅如此,就一些具体问题来说,新闻从业者甚至不断试探所在机构的底线,甚至与所在机构达成某种妥协②。

观察我国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努力,从“三项学习教育”到“走转改”,再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岗位培训、采取统一考试、严格准入制度的举措,种种外部的努力正是为了弥补从业者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窘境。

(二)新媒体外衣下的商业逻辑与炒作文化

就全球来说,“自媒体”“公民记者”等新兴传播主体的加入对原有的新闻伦理普遍带来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前文提到的西方的一些研究表明,新媒体背后是一种与传统新闻伦理不同的网络文化和网络价值观。但就我国来说,由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被赋予了更为强烈的大众传播的内涵,怀揣各种不同目的的传播主体借助新兴传播手段服务于自身利益,新媒体上呈现出的伦理问题显得尤为复杂。

从近期曝光的几起网络“大V”传播虚假不实信息乃至造谣传谣来看,谣言的传播者并没有什么宏大的价值信念,相反,谣言传播者所追求的不过是一种彻底的商业炒作——通过虚假不实信息以吸引眼球,进而实现个人利益。就新媒体来说,无论怎样夸大其所带来的“颠覆性”甚至“解放性”影响,本质上,新媒体还是将“商业”和“资本”作为其核心推动力,在混乱的伦理背后是清晰的商业逻辑。

某种程度上,作为一种“专业性”职业,新闻业的职业自主性要求其远离各方面的干涉和影响,从而保持某种“独立”。但在中国新闻从业者自我约束力较弱的现实背景下,新闻伦理受到商业逻辑和炒作文化腐蚀的威胁显然要严重得多。

(三)社会转型带来的混乱减弱了新闻行业自我约束的动机

从职业社会学的角度看,职业伦理的核心作用是要证明这一职业存在的“合法性”。在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下,一个行业或职业需要通过不断的自我约束来维持社会或公众对这个行业或职业的信心,反之,就会遭到来自社会的多种惩罚。而在转型社会中,由于各方面的尺度不一、乱象频现,来自公众和社会的压力在无形中减退。由此,来自职业群体内部的惩罚措施亦隐而不彰。

当前,由于缺乏坚定的核心价值体系,传统媒体惯于以单一的经济维度分析新媒体所带来的威胁和挑战。即要么与新媒体面对面地争夺眼球,为此不惜改变新闻报道的焦点和结构;要么将“自媒体”和“公民记者”作为降低成本、吸引受众的手段,在“UGC”(用户生产内容)的名义下减少了最广大的公众对于新闻生产的有效参与。

如在不少媒体看来,“硬新闻”不再是争夺的焦点。“因为人人拥有采集发布动态新闻的设备、渠道和能力,很多原来不成其为新闻的‘故事’、街头巷尾的琐事也在包装后以‘新闻故事’‘民生新闻’的面貌出现。”[13]同时,“在传统媒体所极力倡导的民生新闻、公共新闻的实践中就已经暴露出来的农民话语权缺失问题,不但在公民新闻的进程中没有得到改善,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14]。对新媒体的应对和“利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结构”上的偏向与失衡,从而对传统媒体原有的新闻伦理形成了更深层次的冲击。

四、新闻伦理呼唤“底部重建”

回到文章标题所指明的疑问:当下中国的新闻伦理困境究竟是从业者个人的素质问题还是一种职业危机?答案似乎已经很清楚。作为一种与新闻职业有关的社会建构,新闻伦理既面临着全球性的危机,也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换句话说,新闻伦理的困境更多的是结构性而非个体性的。因此,也只有从结构而非个人着手,才可能为当前的伦理困境寻求根本的解决之策。

(一)尊重职业伦理的“内生性”特征,在为之从外部树立“准则”和“规范”的同时,通过适度提高从业者的“自主性”,培养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自尊心和自豪感

职业伦理是一个行业长期形成的“默会”的知识和准则,是一种自然的“生成”过程。新闻伦理问题不是简单地对从业者进行教育的问题,甚至首先不是个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问题,就中国新闻业来说,作为一种知识性行业,不能以行政性的“规范”“准则”来代替新闻职业伦理的建构。在根本上,它只能来自新闻作为一个行业本身的良性发展。在这种良性发展中,不断沉淀下优秀的传统和理念,形成从业者对于职业伦理的自觉认同。

在操作上,这一方面需要认可新闻业的专业性特点,给予媒体一定的“自主”,以及某种程度上“自治”的权力和机会;另一方面需要不同的媒体机构从自身做起,强化自身机构的传统培养和伦理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共同的准则。

(二)在严格执行媒体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部分公益性媒体与市场以及具体的政府部门保持适度距离,坚决制止以市场逻辑统御新闻伦理的不良趋向

当前,新闻伦理正处于市场逻辑前所未有的包围之中。新媒体本身就是市场的产物,而传统媒体也习惯运用市场逻辑来应对新媒体的种种挑战。新闻行业的良性发展,绝不应是简单地一味商业化产业化:离开文化事业的合理发展,单纯追求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并不现实。媒体只有在某种程度上脱离市场的逻辑,或者与市场逻辑保持某种距离,才可能生发出自己的逻辑,真正形成具有一定自主性和认同感的职业伦理。就与市场保持距离来说,西方的公共电视等制度设计,原理上就是为了避免媒体全面彻底地卷入市场逻辑,确有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

(三)深入研究新媒体的文化特点和价值内涵,以开放的心态吸收网络文化精神,逐渐形成一套新旧媒体共享的伦理标准

客观来说,当前传统的新闻记者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变局”:记者们很可能不再是重大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报道者”;传统的设备和技术优势不断减弱;信息发布的垄断地位荡然无存。一句话,新闻记者原有的在“知识”和“专业化技能”方面的微弱优势已经消失。从普遍意义上讲,新闻行业的“合法性”及其伦理标准面临新的危机。

然而,一种职业的伦理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新闻业只有抱着开放的态度,不断融合各种新媒体新技术合理的价值和伦理内核,才能在变化了的环境中形成一种新的、适应社会变化的伦理标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履行新闻行业的历史使命。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硕士生、新华社《中国记者》杂志编辑)

注 释:

①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的职业对职业伦理都有同等强调。比如,我们很少听到关于政府官员、企业界人士的“伦理”问题,相较而言,一提起职业伦理,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医生、律师、会计师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专业”人士。

②比如,不能收受采访对象的财物本应是新闻伦理的一条底线。但事实上,正如不久前的“农夫山泉”事件所引发的关于“车马费”的争论所暗示的:参加企业等机构的发布会,收受采访对象一定限额之内的“车马费”被新闻业界广泛接受。在这里,能不能接受“车马费”的“质”的问题被替换成了一个能接受多少“车马费”的量的问题。这个“量”事实上就是从业者相互之间,以及其与所在机构之间达成的某种默契和妥协。

参考文献:

[1]文新集团新闻研究所.媒体:粘合社会还是撕裂社会[J].新闻记者,2013(9).

[2]郎劲松,初广志.传媒伦理学导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3]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迈克尔·舒德森.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M].陈昌凤,常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5]刘思达.职业自主性与国家干预——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述评[J].社会学研究,2006(1).

[6]BBC英伦网.2013年4月25日.下载日期:2013年10月11日:http://www.bbc.co.uk/ukchina/simp/uk_life/2013/04/130425_life_press

_regulation.shtml.

[7]Bolette,B.B..Post-human viewing:a discussion of the ethics of mobile phone imagery[J].Visual Communication,Vol 12(3):359-374.

[8]Marie,G..BBC Arabic, Social Media and Citizen Production: An Experiment in Digital Democracy before the Arab Spring[J].Theory,Culture & Society,30(4),92-130.

[9]Serena,C.How online citizen journalism publications and online newspapers utilize the objectivity standard and rely on external sources[J].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 Quarterly 85:531-548.

[10]Elizabeth,B.H.,Ryan,J.T.When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The case of WikiLeaks[J].New Media & Society,1-18.

[11]Julia,E.(2013)Professionalism:Value and ideology[J].Current Sociology Review,Vol61(5-6):778-796.

[12]Henrik,Ornebring.Anything you can do,I can do better?Professional journalists on citizen journalism in six European countries[J].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75(1)35-53.

[13]刘丹凌.困境中的重构: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转向[J].南京社会科学,2012(2).

[14]张羽,赵俊峰.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与问题[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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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立娟(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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