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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網站暗示有"高層背景"被關 "調研員"自稱寫內參

盧義杰 陳婧 成婧

2013年11月25日07:46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暗示有“高層背景”的兩家網站為何被關

  馮兵(化名)提供的《決策內參通訊》(2012年第五期)。本報記者 盧義杰攝

  林峰(真名“姚昌武”)的決策內參通訊工作証、調研証以及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採編証。 本報記者 陳婧攝

  “高層領導信息網”和“決策內參通訊”被關閉了。

  這兩家網站的負責人是一個人。10月22日,網站被關閉的約一周前,該網站“駐地調研員”林峰在江西財經大學黨委宣傳部被指使用偽造証件,警方對其行政拘留10天。

  林峰持有的証件包括採編証、調研証及工作証。與新聞記者証類似,証件封皮印有國徽,內頁載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持証人工作期間可在交通、通訊、住宿等方面獲得優先安排。”

  在北京首東國際大廈三層,名片顯示為“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決策內參通訊調研中心辦公室主任”的賀斌告訴記者,公司不知網站被關閉的原因,至於林峰打出國務院的旗號,是公司明令禁止的。

  記者今年9月對上述網站進行的截圖顯示,網站自稱由中國區域戰略發展決策委員會主辦,《決策內參通訊》是呈報中央、國務院高層領導的機密材料。

  從証件到網站都暗示與“高層”密切交往的兩家網站,為什麼會被關閉?記者進行了調查。

  “駐地調研員”稱“我是給中央首長寫內參的”

  “你們部長到哪裡去了?這個上班時間,辦公室怎麼不見人?”10月22日15時許,江西財經大學黨委宣傳部網絡辦主任匡琳,突然被一句質問打斷了手頭的工作。

  匡琳回憶,當時門口站了3名男子。為首的一名年齡在40歲上下,一小撮頭發垂在腦門中間。“他穿著類似攝影記者常穿的馬甲,馬甲的左胸口還印著國徽圖案,國徽下面和背部似乎都印有‘決策內參通訊’的字樣。”盡管事隔一個多月,宣傳部多名工作人員仍對該男子的形象記憶猶新。

  宣傳部副部長喻春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隨后將該男子請進自己的辦公室。當他詢問男子身份時,對方亮出了3本証件: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採編証、決策內參通訊工作証、決策內參通訊調研証。

  11月20日,記者在南昌蛟橋派出所看到了上述証件。証件封皮均為棕褐色,印有國徽,內頁中持証人姓名為“林峰”,辦証時間均在2013年7月22日。

  在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的証件中,林峰的職務為新聞中心採編員﹔在決策內參通訊的証件中,其職務是調研二部駐地調研員。

  警方詢問視頻顯示,林峰對“亮証”的解釋是,他是以私人身份到學校找朋友,亮工作証的原因,是宣傳部領導詢問了身份。

  按照喻春龍的說法,對於此行來意,林峰提出了兩種版本。

  一個版本是他稱來自中央新聞單位,是國務院決策內參通訊的工作人員,來核實學校一位方姓教師的身份,因為其在外經營一家公司。“如果他不是江西財大的老師,那就是冒充學校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我要寫篇文章曝光他。如果他確實是,那我們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隨后,林峰又提出第二個版本:自己和方老師是朋友。

  宣傳部宣教科工作人員謝行焱証實,林峰在與其交談時也是上述說法。

  林峰事后接受警方詢問時否認了“寫文章曝光”一事。“其他人不是這樣說的。”一名民警提出。

  喻春龍對林峰的表現有些懷疑。於是,他一邊聯系江西省委宣傳部,一邊報警。

  一位出警民警告訴記者,林峰不願坐上警車,“他說‘你知道我是干什麼的嗎,我是給中央首長寫內參的’,並讓同行的一個年輕人拍下我的警號。”喻春龍也証實了類似說法。

  據了解,林峰真名姚昌武,經營著南昌海之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去年5月,林峰因涉嫌信用卡詐騙兩萬余元,曾被南昌警方刑事拘留。

  10月23日,江西省新聞出版局向蛟橋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証明》:“經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辦的中國記者網核查,無《決策內參通訊》報刊出版單位。”

  隨后,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對林峰行政拘留10日,理由是“使用偽造証件”。

  方姓教師近日告訴記者,他經人介紹與林峰認識,並投資其一個項目。后來,他認為林峰財務存在問題,提出終止合作,但林峰一直拖延退款。

  “他可能是希望去單位將事情影響鬧大,阻止我走法律途徑。”方老師猜測,事發三天前,他的弟弟曾向林峰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11月22日,賀斌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公司沒有派林峰前往江西財大,其行為是公司明令禁止的。

  文化傳媒公司的“高層背景”

  中國青年報記者實地走訪發現,11月23日,林峰的文化傳媒公司門口是一塊紅色背景的長方形招牌。招牌正中偏上方是一枚國徽,國徽之下標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調查”、“國務院決策內參駐地調研”、“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新聞中心”等字樣。這塊招牌旁邊,是他經營的“海之戀”文化傳媒公司的“空姐推介比賽”海報。

  招牌還在最上方注明“中央統一編號:JC.X20130301”,落款則是“林峰工作室”。

  林峰此前所持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決策內參通訊等3本証件,正是由上述單位頒發。這些証件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發的新聞記者証,存在一定相似性。

  相比招牌和証件,這兩家已被關閉的網站顯然看上去更加“權威”。今年9月,因讀者舉報,中國青年報記者曾對網站部分頁面進行截圖。

  高層領導信息網頁面上方是一條紅底的長方形橫幅。左側為一枚國徽,右側是天安門城樓圖案,中間印有“高層領導信息網”7個字。

  橫幅下方的導航條包括“區域發展”、“城市建設”等20個欄目。其中,“曝光與舉報”欄目刊登了由網站“調研員”撰寫的輿論監督性文章或一些群眾的舉報信。

  在導航條下方,還列出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照片、國家領導人的新聞。記者發現,大部分新聞轉載自新華社、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

  “決策內參通訊”網站頁面較為相似。該網站宣稱:“《決策內參通訊》既是委員會的內部資料,又是呈報中央、國務院高層領導的機密材料。”

  賀斌告訴記者,上述網站由“中國區域戰略發展決策委員會”主辦。他自稱曾看過一份公文,大致內容是,2006年,一批部委機關的離退休老干部聯合發起成立了該臨時機構,“后來運營到現在”。

  對於該委員會是否存在,記者尚未証實。但一個事實是,兩家網站已被關閉,國家工信部ICP備案系統如今已無法查到網站信息。

  記者今年9月查詢的ICP備案結果顯示,高層領導信息網主辦單位為“北京國研陽光市場調查有限公司”,決策內參通訊主辦單位是“北京國研東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兩家網站主辦單位性質均為“企業”,負責人姓名都是“李曰仁”。

  值得注意的是,與林峰所持証件封皮的單位名稱不同,ICP備案並無“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的“中國”二字。

  而在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中,“國研東方”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去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是李曰仁,注冊資本100萬元。“國研陽光”公司成立於2013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是一魏姓女士,注冊資本1000萬元。

  據高層領導信息網介紹,李曰仁曾是某中央媒體文化事業中心專題部副主任,被諸多機構聯合授予“中國紅色文化傳播大使”稱號。

  交5800元得到3本証件

  這兩家自稱與“高層”聯系密切的網站,其運營模式是怎樣的呢?

  河南孟州市大定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馮兵(化名)曾是“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律師團成員”,與林峰一樣,他也持有3本証件。

  馮兵回憶,今年春天,他接到了高層領導信息網的電話,對方邀請他加入律師團。“網站看上去很權威。當時考慮到對提高知名度有幫助,我決定加入,並給公司寄了幾本我寫的書。”

  但是,賀斌稱,當初是馮兵主動要求加入律師團的。

  馮兵在2月中旬收到了網站頒發的“律師團成員”榮譽証書。3月28日,他前往青海省某縣代理賈文(化名)與當地有關部門的一起房屋征收官司。

  賈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高層領導信息網的“記者”,“他們來了兩次,第一次是2012年12月”,“我為他們報銷了機票”。

  按照賈文的說法,“記者”第一次來到縣城之后,有關部門暫時停止了房屋征收,后來,“記者”向他介紹了一位河南的法律工作者打官司。后者就是馮兵。

  馮兵稱,庭審結束之后,馮兵與賈文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載明,雙方就委托代理事宜共同商議有償代理服務費20萬元。合同蓋有“孟州市大定法律服務所”的公章。

  馮兵、賈文均表示,賈文共支付了馮兵11萬元。不過,賈文對收費和結果並不滿意。

  4月15日,馮兵前往北京,與李曰仁簽訂了“合作協議書”。協議書顯示,乙方主要職責為:“1、在指定的調研范圍內調研、採集有關信息稿件,每月不少於5篇﹔2、為甲方組織有關廣告和贊助﹔3、完成甲方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每年繳納會員費、管理費、工本費、咨詢費和郵寄費共計5800元。

  繳納5800元之后,馮兵拿到了“中國高層領導信息網工作証”等3本証件。記者看到,這些証件樣式與林峰所持証件相同。

  馮兵向記者提供了一本43頁的《決策內參通訊》(2012年第五期),內有《關於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腐敗總局”的建議》等3篇文章。他稱,這是公司送給他的。

  記者看到,該書封面上方寫著“內部資料 領導參閱 注意保密”,其版權頁載明該刊由“《決策內參通訊》編輯部”編發,政策指導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智力支持單位,則列舉了新華社、清華大學等13家媒體、高校或部委。

  對於這本刊物,賀斌表示,這是公司內部資料刊物,沒有公開出版發行。

  馮兵大約在5月前后決定與網站脫離關系。按照他的說法,此前,他與網站一位龐姓工作人員再次前往青海,赴法院、政府有關部門對賈文的事情進行協調。

  馮兵說,這一次,他們拿著蓋有“高層領導信息網新聞中心”公章的介紹信。但調解依然沒有結果。

  分歧發生在離開青海的途中。馮兵稱,龐姓男子提出將賈文的11萬元交一半給公司,“我拒絕了,因為那是我代理訴訟案件的合理收費。”

  6月5日,高層領導信息網新聞中心發出《解聘馮兵公告》稱,馮兵假冒法律工作者身份詐騙賈文巨款,並編造虛假材料騙取網站信任,辦理採編証和律師團成員証。

  馮兵對此的說法是,這是由於他上網發帖質疑該網站,從而引起對方“陷害”。

  11月23日,記者致電龐姓男子核實有關細節,但其稱“不認識馮兵”,隨后挂斷電話。

  網站方:“其實是個別人員有問題”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3月,決策內參通訊曾出現員工以“調研”為名義敲詐勒索的現象。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中國青年報發來了當年的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載明,被告人王曉凌、賈東鎮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並在該車明顯部位放置標明“決策內參”的金屬牌,分別以決策內參通訊編輯部調研五部副主任、調研員的身份,採用採訪調查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加以報道,暗示對方給付一定費用等手段,三次強行索取公私財物共計人民幣12000元及煙、酒等財物。

  王曉凌、賈東鎮最終被分別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

  對此,賀斌解釋稱,王、賈事發之前已經被開除,二人是假冒公司的名義行事。“都說是這個網站存在問題,其實是個別人員有問題。”

  但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王曉凌辯護人辯稱“王曉凌的身份是真實的”。

  “公司主要運營一些文化項目。”賀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高層領導信息網只是一個對外平台,實際上,各地有很多企業與公司對接。“企業項目的策劃運營,地方項目的包裝,整體的戰略制定,我們一直在做這些事情。”

  賀斌表示,與企業的對接可能依靠駐地調研員與地方的關系,也可能是企業自己找上門來。發展駐地調研員的初衷是通過他們聯系企業、對接政府,“駐地人員是李曰仁直屬管的”。

  記者多次向賀斌提出聯系李曰仁採訪,但均被婉拒。

  當記者詢問“採編証”等証件是否易引起誤會,賀斌承認“這個的確是有”。他稱,所謂採編,指的是對地方企業的投稿的採編。

  “有些地方人員,走到哪都說是國務院內參的,后來反映到總部我們才知道。地方就是老想把自己拔高。”他稱。

  按照賀斌的說法,一般情況下,公司對駐地人員有嚴格的錄用考試和培訓。但被警方發現的林峰等人則沒有,因為“他們是有人托關系,介紹的”。

  賀斌告訴記者,公司另一“小部分”的業務,則與公益性質有關,“比如給領導的參閱件”。

  他向記者展示了一份給某國家領導人遞交的“領導參閱件”。參閱件與政府發文格式接近,注明了“中領網”的文號,並印有“內部資料,注意保密”的字樣。

  “我們就是想更正式一點,更正式一點可能領導會更重視。”賀斌解釋此間原因。

  按照賀斌的說法,公司的領導參閱件多次引起國家領導人重視。但是,當記者提出希望查閱相關部門對參閱件作出的批示,賀斌以“高度機密”為由拒絕。

  在賀斌看來,駐地調研員的行為不是新聞採訪,而是市場調研。他舉例稱,黑龍江某地礦廠存在污染和安全問題,公司派駐地調研員實地調查,並把情況反映到縣政府。政府最終回函表示整改。公司有涉外市場調查的業務,而對方恰好是礦廠,“公民也有權利向政府反映情況”。

  對於所謂參閱件的呈報方式,賀斌稱“就是通過郵局”,地址是網上查到的“國家公開的地址”。

  第二天,賀斌給記者發來郵件,補充說明了呈報資料的三種途經:一是通過我們自己的專家、教授和高級顧問轉交,二是報送給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和國務院辦公廳秘書轉交,三是通過郵局郵遞。

  賀斌承認參閱件不屬於內參。既然如此,網站叫“決策內參通訊”是否合適?賀斌稱:“名字上是沒什麼可追究的。如果是這個名字有問題的話,國家工信部是不會批的。”

  他表示,公司已於11月11日向工信部提交報告,申請恢復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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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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