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毒藝人遭行業封殺? 演出協會:僅為倡議(組圖)
[律師說法]
其操作性與合法性將受到考驗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甘元春律師肯定了“承諾書”反映出來的積極態度,但提出兩點疑問:“第一,勞動權是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這種承諾書的內容是否有侵害這些藝人勞動權的嫌疑?第二,這些涉毒藝人或許大部分還與相關的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演出合同關系等,此承諾書一出,其后是否還會出現一系列的合同糾紛?又該怎麼解決?”
甘律師認為,對於涉毒藝人,行業協會可以制定行業協會自身的規章制度,約定對於涉毒藝人的處理辦法,比如要求其退會、取消行業協會頒發的榮譽資格、發出處理意見等。其次,相關公司可以在勞動合同或演出合同中約定對於涉毒藝人的處理,比如作為違約條款、解除合同條款等,這樣的辦法更有操作性。最后,行業協會與相關公司簽訂的這個《承諾書》,其背后的操作性與合法性將受到考驗,隻有把相關的懲罰性條款“落地”才能真正規范整個行業的風氣和個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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