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据南方某报报道,广东佛山经营快递网购店的钟氏小夫妻,帮不会上网的农民工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1月13日被警方刑拘。报道称,这是广铁警方今年在粤查获的最大“黑票点”,这对“80后”小夫妻是“火车票实名制后冒出来的新黄牛”。
此事报道后一天内,引来4万多名网友“围观”,绝大多数网友对小夫妻的遭遇表示同情,他们说,通宵排队买不到一张火车票,电话订票打掉了许多话费没打通,眼看着网络上有希望订到票,可我们不会上网呀,好不容易有人来代理了,他又被抓了,他惨了,可过年回不了家的我们更惨了。
1月22日,央视《财经评论》播出《10元代购车票被刑拘,冤不冤?》,参与评论的律师、业界人士纷纷替这对“80后”小夫妻喊冤。次日,这对被关了10天的小夫妻办好取保候审手续,离开看守所。争议仍在持续。
分析
实名制加网络订票,构成了今年铁路春运的一大亮点。实名制购票是民众期待解决中国铁路客运“一票难求”问题的一剂良方,其目的是有效地扼制票贩子。对此,媒体报道铁路警方对倒票“黄牛党”实施精确打击的事件是适时且应当的。与此同时,网络购票风行,对农民工“买票困境”的加剧,对于农民工群体的购票难,同样是新闻报道不能忽视的重要题材。然而,有的媒体对实施网络订票以后农民工买票更难的现象视而不见,反而将“雪中送炭”的80后夫妻视作了“新黄牛”,其原因何在?
对同一件新闻事实,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怀着不同的功利目的,就会有不同的取舍、不同的是非判断标准。以“80后”小夫妻被刑拘为例,南方某报看到的是实名制后警方追打“新黄牛”的铁腕手段,自然是“正面报道”了,态度是肯定的、赞扬的;而同一日,羊城晚报的报道却是否定的、批评的,所拟标题是《佛山夫妻帮民工订票多收10元被拘 网友喊冤》,所选择的角度截然不同。
长期以来,我们的记者和编辑形成了“只可帮忙不可添乱”的主观意识,一个“帮”字,就足以说明,我们采写或编发稿件,客观上是带有功利性的。至于跑线记者,站在“线上”部门的立场,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有的还得秉承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的“旨意”做新闻,写出的稿子自然就会百般报道成绩,并且往往是报喜不报忧,所带的功利目的更是显而易见。为了不 “添乱”,跑线记者往往放弃舆论监督的责任,甚至“反面文章正面做”。这种“正面报道”,因为带有功利目的,写作角度必然失之偏颇,分析也就主观片面,就是站在一方的立场看问题,帮一方说话,说出来的“公道话”,自然就会失之公道。
诚然,以民生报道为宗旨的大众媒体,应该首先关注民工群体买不到火车票回不了家过年的问题,然后对实名制网络订票以后出现的法律滞后问题作一些探讨和建议,这样才是“帮忙不添乱”。然而,围绕“80后”小夫妻网络代购火车票,南方某报开初称是“火车票实名制后冒出来的新黄牛”,第二天同一报纸头版竟成了另一条新闻“80后小夫妻收10元帮民工买票被刑拘该抓吗”。相隔24小时,“倒卖火车票”变成“网上代理购买”;前一天在搬弄法律条文,借用警方的话称“刑拘”是“合理合法”之举,后一天却引用网友的话,称“原本是好事,刑拘煞风景”,可谓“朝三暮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