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在我国当前居民消费升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抓住有利时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既能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能提升和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大举措。
《意见》指出,到2015年,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二是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三是培育信息消费需求。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是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支持政策。
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三要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
四要加强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