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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新媒体环境下的突发事件传播研究

洪燕

2013年10月21日15:05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要:在新媒体环境下,我们面临着全新的突发事件信息传播格局,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存于当下的传播环境中,依其固有的特性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通过考察当前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格局。本文认为,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新媒体促成了其信息传播方式的革新、信息传播空间的拓宽以及公民与媒体互动的实现,但是同时,新媒体也加剧了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新媒体;突发事件;多元化;信息传播渠道

 

引言

新媒体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媒体以传者为中心的信息传播,在一定意义上造就了一个“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无论是事件发生现场的实况播报,还是事故救援以及后续安置工作的进展信息,我们乐于见到各种新媒体平台上即时传播的信息。传受双方角色界限的突破打通了突发事件在不同媒体平台上的传播通道,信息传播的格局在新媒体的介入下得到了重塑。不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结果以及背景信息的识别往往需要更为细致,这一点也往往成为新媒体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阿喀琉斯之踵”。

简而言之,新媒体在塑造了一个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格局,促成了民众与媒体之间的互动,但是同时,新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所携带的流言以及非理性情绪的裹挟也加剧了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

一、 新媒体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

新媒体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首先表现在对传统的突发事件报道流程的解构。在我国“党管媒体”的传统体制下,处置突发事件往往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当地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成稿后视事件性质请有关部门领导审查稿件,批准后允许发布。这种带有明显的“科层制”特性的管控机制显然不适用于新媒体时代。自此,新媒体平台上形成了全新的突发事件报道模式以及舆论动员机制,这种模式或机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消解了传统的传播者与受众的界限,转而囊括了任何有能力加入到信息传播过程中来的主体。

如果我们分析近年来基于突发事件所形成的社会舆论形成流程与机制就可以发现,其信息传播与舆论信息流程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某个普通公众关切的新闻事件的发生——民间网络化自发报道与众多的跟帖造就了一个舆论“热点”(其中的主体主要是网民个人以及由网民个人所组成的网络社群)——这个“热点”逐渐引起了更大范围内的民众群体共同关注并开始形成特定的某种社会舆论——这种“热点”新闻与特定的社会舆论又引发了热衷“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市场化媒体的关注和群起的追随性报道活动(从而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突发事件上的交互影响)——这种报道活动产生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关注点并最终形成强大的具有导向性的社会舆论——这种日益增强扩大的社会舆论终于引起上层有关部门的关注——由于上层的批示或决策,主流宣传媒体因为上级的关注也迅速介入——最终引发问题的解决导致这一波社会舆论逐渐消失。

另外,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信息传播系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新闻传播中出现了传者与受者的角色互换。如前所述,传统的信息传播基本上仅限于政府、社会组织、媒体,而现在随着互联网及其衍生物和短信的产生和发展,信息传播的主体还新加入了个人以及由个人组成的网络社群。

新媒体的出现,使得普通公民参与信息传播甚至加入历史书写成为可能,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远远超越传统媒体时代,平等的话语权思想在社会公共空间促成了各种信息的呈现。公众可以加入对这些信息的讨论和传播,甚至可以加入对事件本身的处理。微博是时下火热的新媒体代表,“围观改变中国”的言论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它在中国社会公共空间所产生的正面效应。纵观近年来的一些突发事件,微博凭借其新媒体特质迎合着公众空前高涨的社会事务参与意识,成为了很多公共危机事件的原始传播平台。从“抢盐”事件到“微博打拐”事件再到“北京暴雨”事件等等,微博成为了身处新媒体时代的人们的一把利器,一把可以带来信息公开的利益。当然在这里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微博平台上谣言的流传和聚合速度也不断加快。

二、 新媒体拓宽了信息传播空间

新媒体结合了广播、电影和电视,并且通过“推播”技术来递送三者。 用一种形式就结合多种不同的表现方式,是新媒体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过程中不得不提及的一个特质。文字、图片、影像等的融合已经成为当前信息传播的一种趋势,在这一点上,新媒体极大地拓宽了此前以纸质和电波信号为主体的传统媒体。相比于传统媒体,无论信息传达时效、容量,还是对问题思考的维度,新媒体明显地展现了它的优势,成为社会舆论的生力军。

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不断助推新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积极影响。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崛起创造性地改变了传统的人际传播模式,而以手机短信为代表的新的传播技术又使人际传播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势。突发事件发生后,消息源通过手机的传播能轻易突破人为设置的防线,采用点对点再到面或者点对面的传播直接把信息辐射到更广阔的空间,带来后续强烈的社会反响。

在新媒体环境下,虽然专业媒介组织在新闻传播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不能否认的是,新闻传播主体在由职业新闻工作者独家垄断转变为专业人员与社会公众公共分享,新闻信源也随之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来自普通民众的新闻和言论在新闻传播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2000年,韩国出现了一张大型的协同性的网络报OhMyNewS,就对传统的新闻模式进行了重大的颠覆。OhMyNewS的口号是:每个公民都是记者。报纸声称自己是“新闻游记组织”,除了几十名编辑一名记者外,它拥有30000多名主持的“公民记者”,他们的职业从家庭妇女到专业作家应有尽有,虽然该报纸很多报道主观性很强,充满情绪和个人偏见,新闻专业主义在其中较少体现,但是读者也不难在报纸上发现细节详实、知识完备的理性书写。

不断拓宽的传播渠道和丰富的媒介手段让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突发事件,或者是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体成为可能。2012年,借助微博平台,微公益、网络反腐成为最受人关注的新媒体景观。在过去的一年中,以微博为平台的公益活动呈现全面发展态度。由邓飞、薛蛮子、王克勤等人发起的“免费午餐”、“随手拍系列”、“大爱清尘”等活动引发众人关注。此外,由微博引发的社会舆论话题比例亦逐步上升,由此带来了社会舆论格局的转变。

三、 新媒体促成了民众与媒体的互动

如前所述,我国当前多元化的传播渠道构成的传播场域生态是我们理解目前诸多社会问题的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中在新媒体空间,日新月异的信息传播局面力一个已然行进其中的转变是网络传播模式从“大众门户”到“个人门户”的转变,在“个人门户”模式中,每一个用户都是一个传播中心,信息是沿着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流动的。 如此看来,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主动性得到了明显提升。集合了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在受众及其组成的社群的传播主体已经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组成了一副内容丰富的画,这种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对于突发事件信息传播来说意味着什么?这种多元化局面在未来又会朝着怎样的路径演进?尤其是对于突发事件频发的当前社会空间来说,这种多元化传播渠道的存在与发展又给它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时代变迁的步伐总是在身处其中的人身上留下每个时代所独有的印迹。面对着急剧的社会分化和社会变迁,中国公民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同时在法律的基础上保护他们的权益。近年来,随着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以及民意表达机制的开拓,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底层民意对于政府决策和政府行为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现象是,一些由NGO和城市民众推动的议题,经过在媒体平台上的发酵,逐渐被纳入政府议程之中。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也根据社会情势的变化在其硬件与软件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调整与修正,不断地重构着对媒介角色和功能的认同。总体来说,大众传播活动朝向更为公开、更为广泛的方向发展。这一转向意味着大众媒介在社会政治过程中的作用从过去的一单向、下行为主的联系方式向多向、上下、纵横结合的联系方式演变。虽然党和人民喉舌的传统的媒体功能观念依然不时出现在当代中国的媒介实践中,但是媒介从组织化走向社会化确实是一个明确的趋势,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其经济上的自立,更是媒体实践(经营和报道)在方式和角色、功能上的变化。

在互联网时代,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任何对信息的隐瞒变得越来越困难,相对应的,对传统媒体进行新闻审查与控制只会使它们在突发事件面前保持沉默并最终在公众面前失去公信力。就这一点而言,公众网络参与的提升与媒体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过程的表现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尤其是传统媒体在突发事件面前的失语总是进一步激发公民在网络平台上的信息搜索动机与行为。

对于公众来说,网络平台是一个对信息自由兼具可能性与吸引力的平台,网络不仅为公民获取信息创设了绝佳机会,而且也为他们向大规模人群传递信息提供了可能。无论是情感动员还是利益共同诉求,网络平台为公众政治参与铺就了一条顺畅的渠道。近年来,诸多发端于网络平台的突发事件之所以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很大的一个促动因素就是公众与媒体所形成的互动,这里的媒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学者对中国当前突发事件中主要类型——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展开细致研究发现,各类事件中所表现的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和需求保卫是公众政治参与的一个主要内容,这样一来,以下几个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学理与实践上的基础:①促进中国都市地区的集体行动和利益表达的非暴力化和平解决;②既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又提升现有政体的合法性;③公民公共政治参与的渠道能够固定下来成为利益表达和需求满足的常规机制,从而为后续的政治改革提供一个契机。

市民社会的概念在中国尚未取得如西方世界一般的实践领地,这一部分是因为中国此前的威权主义传统,另一方面是中国公民的社会表达机制一直以来处于缺位的状态,即使是随着网络参与的发展,公民的意见表达更多的也是一种基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状态对于私人或者是小群体利益的诉求。而在这个过程中,新媒体很大程度上是公民与国家互动的主要方式。在一个市民社会尚未发展成熟的转型社会时期,我国公民围绕媒体形成的社会表达,使得一些民间声音能够得到来自政策层面的回应,但是这种非制度化的表达机制,又有着很多的限制,无论是来自媒体还是市民社会本身的限制,民间声音影响政策议程的力量都显得弱小无比。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合互动这种多元传播格局的出现,或许能在不久的将来能让这种非制度化的公民意见表达寻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使之得以稳固运行。公民与媒体的互动催生了公民新闻,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新闻事件的记录者与传播者,虽然目前这种新闻形式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实践上都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其中所透视出来的公民与媒体的互动以及公民参与意识的提升都是新媒体技术的正向影响。

四、 新媒体加剧了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

(一) 流言四起

在新媒体平台,尤其是网络平台上,流言也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滋生平台。流言是在社会公共空间传播的没有确切来源的消息,是公众在特殊的社会状况下表达的意见或情绪倾向,属于“舆论的畸变形态”。 也就是说,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公众的不安全感是流言产生和传播的条件。

在突发事件中,流言作为舆论的变体在网络平台以及社会空间四处流窜。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方面,体制性渠道不畅通,信息供给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另一方面,公众对官方不信任并由此产生了不信任。两方因素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其容易形成合力催发流言的产生。另外,公众在一定空间环境内进行的聚集,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流言产生的刺激性因素。“各种传闻除了具备新闻意义外,还有舆论意义。传闻只讲事实,事实背后暗示人们的态度,隐晦地表达贬责的意图。” 在这个意义上,流言在焦虑心态蔓延的社会空间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对事件的一致态度的形成,这点对于平复社会心态有着积极意义。但是另一方面,美国符号互动理论大家布鲁默就认为,在聚众中的个人是比较容易相信谣言、产生扩张性感觉和非理性行为的。 也就是说,流言在扩散过程中极易被不同的传播主体进行“适当发挥”,并掺杂强烈的感情色彩,由此导致谣言的产生。

(二) 非理性情绪感染

网络已经成为公众话语表达的理想平台;网络是公共生活民主化的“推进器”,这样的言论频频见诸网络平台,而在网络空间无限延伸的今天,其有效性与实现性更是有待商榷。然而,环顾四周,因近年来发生的部分腐败案件或者突发事件引发的盲目、偏激、冲动或者缺乏理智的网络舆论,一次又一次地将早有人提及的网络舆论的非理性特质及其危害问题推到了公众眼前,人们又开始怀疑:莫非网络已经成为非理性的基地?

美国社会学家R.E.帕克在《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最早将“集群行为”定义为“一种情绪冲动”。在突发事件中,群情激昂,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情绪比思想占有更大的比重,信息的加工与论证过程极为简单。同时,情绪常常易受暗示和传染,“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

(作者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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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鑫(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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