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城管和小贩的群体冲突报道中,由于受到“我们-他们”二元对立的刻板偏见影响,记者有意无意地通过文本的“信息延宕”和事实的选择性呈现等方式放大事件效果,造成群体间的意见冲突。本文试图通过对“城管掐小贩脖子”报道的分析,探究记者刻板偏见的成因,并就媒体如何客观呈现事实,消弭刻板偏见,淡化社会误解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 群体冲突 事实选择 偏见
肇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社会转型加快了社会基层的分化,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差异的效能累加,日益成为触发社会矛盾冲突和群体事件的根源。一旦由于群体利益诉求相异而产生的冲突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冲突就会超越事件自身的个别意义转变成公共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下,诸如医患关系纠纷、城管小贩冲突、官民关系紧张等各种群体间事件的议题设置,常常成为记者应对同行竞争、吸引受众眼球的热点新闻素材。若处理不慎,极易放大社会风险,加深各群体之间的误解,影响受众对事实本源的判断和舆情走向。本文基于近期媒体对“城管掐小贩脖子”事件的报道,分析记者在抓取事实和新闻生产的过程中如何规避刻板偏见,在报道群体冲突议题中如何平视报道对象,有效发挥媒体缓和冲突、淡化误解的职能。
一、“城管掐小贩脖子”报道引发争议
2013年3月7日,《南方都市报》A03版导读版刊发题为《女摊贩遭城管掐脖》的新闻,“昨日,广州大道南,女小贩与城管发生口角,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掐着女小贩的脖子将其按倒,小贩的孩子在一旁的推车上哭泣。”[ 黎湛均:《女摊贩遭城管掐脖》,《南方都市报》2013年3月7日第A03版.],并配发一张城管的手裹挟女小贩脖子的照片,内文对此事进行大篇幅的详细报道。报道发出后,“广州城管掐女商贩脖子”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据相关舆情监测统计,当天,至少14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4.6万条网友评论。”[ 汤凯锋、郑国明:《舆论天平倒逼城市管理善治》,《南方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5版.]鉴于当事人和网友对于该报道的褒贬,该文作者连楷发表了长微博进行解释,其中针对稿件本身的操作有一些表述:
——“作为稿件的采写者,我觉得本来自己不过就是一个路人甲,仅仅是一个路过的记录者。”——“我认为对这一事件不应当加入自己的意见,呈现,是我最初乃至最终的责任。”
——“我就是眼睛看到什么,笔杆下出来什么。自认为这是纯原生态的排放,无经过任何消化作用。”
——“光就图片有人排出个顺序进行解读,这又不是小学生看图作文。图片仅仅是瞬间。”[ 连楷:连楷微博回应,http://weibo.com/2871063582/zmuBF1eyD,2013年3月8日,访问于2013年4月1日.]
现场的情况到底如何?从广州城管在事发后第15天公开的执法视频来看,双方均有过错,小贩违法占道经营,城管劝说依然不离去。城管在依法没收小贩刀具并归还后,小贩仍然不肯离去,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并互相辱骂,小贩向城管砸番石榴,城管用手抓住小贩脖子试图夺回刀具,小贩撕破了城管的衣袖,双方均发生撕扯。《南方都市报》于2013年3月22日在广州读本GA06版刊发《城管局首次公开“城管掐小贩”视频》。2013年5月24日,当事人小贩李盛燕委托律师起诉城管部门案件在广州开庭,此案被律师界称为广州小贩告城管“第一案”。6月21日上午法院宣告一审判决,小贩李盛燕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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