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拥有刻板印象的受众成为消息源进一步扩大舆论,出现沉默的螺旋
在媒介对受众进行议程设置、引导舆论并为受众注入刻板成见的同时,每个接受刻板印象的受众也可以成为消息源进一步传播具有媒体意见的信息,进一步扩大舆论。
哈贝马斯说,公众“一方面作为政治公共领域的承担者,一方面作为社会的成员,公民同时具有两个身份。” 在当今微博时代,媒介并不是单一的消息源,网络最大程度的便捷性为每个人提供了成为消息源的可能,新媒体的出现使传统的受众观退出了历史舞台,受众不再是一击即中的靶子,而是在传受过程合一中具有了能动性,每个人既是传播的主体,也是受众,同时也是传播媒介,即约翰?费斯克提出的“生产性受众”的概念:受众在传播过程中既是受者,又是传者,能主动选择信息并生产自己的意义。 因此受众的主动性也进一步加快了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并进一步扩大已成的刻板印象的范围,使更多的人拥有同质的刻板印象。
在这一过程中,公共舆论通过沉默的螺旋形成。即在某一议题上,公众会试图判断自己的意见是否属于大多数,公共舆论是否会朝着赞同他们观点的方向发展,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意见属于少数,就会倾向于对该议题保持沉默,如果他们觉得公共舆论的发展与自己的意见背离,也会继续保持沉默,他们越是保持沉默,其他人越会觉得他们的看法不具代表性,他们越是继续保持沉默,其他人反方向的意见便统领了舆论。邓玉娇案中,弱女子抵抗强权的形象深入人心,若少数人认为邓玉娇毕竟是杀人犯,应该接受法律制裁,那么会被大多数相反意见所排挤,这些意见就会因为与大多数人不相符合最终沉默下去,整个社会便出现了一致的“弱女子反抗强权”的舆论。
此外意见领袖也对舆论的形成起到了很大作用。通常人们会更信服与意见领袖的观点,比如专家、学者、教授的意见。当某一刑事案件在审判前被主流媒体报道时,受众不自觉会相信主流媒体的意见和权威人士的表述,尤其是有权威性的报纸、电视、知名人物。意见领袖将马加爵、药家鑫等刑事案件当事人提前描述为“杀人恶魔”、“丧尽天良”,意见领袖作为受众层面有影响力的消息源会进一步进行议程设置和刻板偏见的输入,从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影响大众对这些事件的认识。
四、舆论传播、形成过程中民众心理的传播学分析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社会中其他人的态度、观点、行为对我们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从众心理”。传播学的群体规范研究表明,有些人宁愿追随群体的意见,哪怕群体意见与他本人的意见相抵触,因为追随群体意见可以减免由于不合群体而产生的压力。最典型的例子是文化大革命,例如社会大多数舆论站在了批斗刘少奇的立场上,认定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若有人认为刘少奇是好人,必定持这一观点的群体会受到主流意见的攻击、打压,因此可能有一部分人认为刘少奇是好人,却迫于群体的强大压力追随了背离自己意见的群体意见,同样出现“认为刘少奇该被打倒”这样的结果。
案件发生之后,当媒介报道、网络公众声音一致时,公共舆论自然形成,且同质性极强。当案件涉及贫富差距、官民冲突等社会尖锐问题时,公共舆论往往会高度统一,甚至产生全国性声讨性质的舆论。
强化理论表明,某种行为得到奖励时会被强化,同时学习行为也随之产生。如果一个关于刑事案件道义判断的观点产生后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赞许,那么这个道义上的判断就会不断强化,最终掺杂了太多的情感因素混淆于法律上的判断。赞扬邓玉娇是烈女的舆论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和拥护,无形中受到鼓励,于是大家开始纷纷褒扬邓玉娇甚至有人为其立传而忽略其杀人事实就是这个道理。
“任何力量过于放大往往会模糊背后的真实” ,舆论一旦通过上述过程形成情绪化的偏见,事件本身的真实性都会受到极端情绪的冲击。从而缺乏严格的法律判断和缜密的论证,只剩下站队逻辑。媒介审判背后的舆论大多是不全面的、不谨慎的、不理性的,并且随着舆论的扩散不理性程度愈加严重,有的法律意识淡薄者甚至仅凭媒体塑造而来的个人情绪煽动舆论,出现群氓逻辑,进而形成影响正常司法程序的、支撑媒介审判的舆论力量。
(作者系:长安大学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注释:
1.魏永征.新闻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路鹃.大众传媒时代,如何理解“媒介审判”?.中国传媒大学第三届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9
3.中国产业科技.[M].1998(3)
4.(美)沃尔特?李普曼著.阎克文、江红译.公共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6.(美)沃纳?J?赛佛林,小詹姆士?W?坦卡德著.郭镇之主译.传播学理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
7.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3
8.贺一鹏.浅析网络的生产性受众[D].湘潭:湘潭大学.2008
9.李伟.粉我们的2011.三联生活周刊[J].20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