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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媒体是“潜规则”的开创者还是受害者?

——浅析“无冕之王”人在江湖的身不由己

王悦颖

2013年12月09日11:2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 要: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记者,因为媒体的力量,其笔下常常能四两拨千斤,记者的职业,也由此带着一种神圣、崇高和担当。但是今天,面对同行竞争的压力,考核的疲惫,制度的欠缺,加之网络舆论的开放、自由与混乱……记者更像新闻民工疲于奔命,终日游走在一条条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下如履薄冰,允中守直的媒体风骨,时常被无孔不入的名缰利锁绑架,种种失范、失序、失德的现象,正前所未有地考验着新闻人的良知与操守。

关键词:潜规则 媒体 记者 操守 社会风气

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提到:“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的确,坚持原则、追寻真相是媒体所该秉持的工作态度,毕竟,作为新闻工作者,文字不应是饰演,情感不应经筛选。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功利主义总是在理想的外衣下占据一些新闻人的灵魂,在社会转型的特殊阶段,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一方面令媒体的作用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让媒体人“节操失守”的风险增大。欲戴王冠,必受其重,当十八大报告将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并列,提升到新的高度,我们的舆论监督生态是否健康,我们的媒体从业者能否当得起这份信任?

一、“症结”所在

建筑工程有烂尾工程,新闻报道也有“烂尾新闻”。所谓“烂尾新闻”是指媒体对一些突发新闻的报道,开始时声势很大,但因为种种原因,对事件的发展和结果没有持续关注,导致对连续发展的新闻事件的报道有头无尾。在中国,被“胎死腹中”的新闻屡见不鲜,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早已是圈内默认并奉行的“行业惯例”。对于这类“潜规则”为何屡禁不止,甚至蔚然成风,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媒体喜新厌旧,注意力转移太快

媒体每天都在追逐更为吸引眼球的事件,同样,公众也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谈资以供茶余饭后的消遣。因此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常常挂一漏万,浅尝辄止。一面是恨不得用上各种雷人字眼吸引眼球;一面,却是过度依赖网络、依赖技术、过度复制粘贴而缺乏现场、缺乏细节、缺乏心灵关怀的情感缺失。不少媒体更喜欢将真相简单化,将矛盾事件尖锐化、对立化。特别是在网络媒体时效性的压力下,传统媒体更加浮躁,甚至跟着网络热点跑,变成网络爆料的转发站,而放弃了认真核实、报道真相的媒体职责。

(二)负面报道遇阻,媒体先报后旁观

某些热点事件的批评报道一旦涉及有关单位的利益,他们就会立马启动危机公关,想方设法“捂”住真相、“堵”住追问、“拖”住处理。在访问之初,记者往往会得到赞助商提供的“车马费”,“懂行”的老油条自然顺坡下马,息事宁人。而对于“不识时务”的死脑筋,恼羞成怒的当事人则后发制人招术无穷:要么推三阻四百般刁难,要么谢绝采访拒之门外,更有甚者,上下疏通恣意报复。

这令一些地方媒体在揭露事实真相的过程中束手束脚,瞻前顾后,既想将辛苦得来的成果公之于众,又怕被曝光者四处施压,到头来稿子没发成还惹了一身骚。于是,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聪明的记者抢先一步,在有关部门未曾回过神来的当儿赶快推出报道,然后静观事态发展,不再轻易出手。因为很多记者有顾虑:负面报道会不会中途被拿下?

(三)地方媒体趋利,舆论监督“变味”

近年来,地方媒体大都靠广告、发行收入自收自支,因此,一些企业和投资商便顺理成章地晋升为媒体的衣食父母。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地方媒体的舆论监督只能退而求其次,自动屏蔽掉有损恩客高大全形象的敏感信息,避重就轻地发一些不痛不痒的言论以填充版面,粉饰太平,舆论监督也就走形变味了。

(四)深化报道趋难,传统媒体知难退

当新闻事件成为公共议题时,公众不仅要追问事实真相,也关心谁来负责、怎样善后,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矛盾冲突频发的环境下,真相往往表现为多种层面、多种形态的事实错综复杂地纠缠在一起,而很少呈现为泾渭分明的非对即错、非黑即白、非正即邪。媒体没有执法权,只能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冷静客观地分析,准确充分地报道,让事实说话,让受众自己做出明确的评判,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来促使有关执政部门改进工作。追根究底,做不做,怎么做,还得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此时,面对深化报道的难题,有的传统媒体却知难而退。

另外,在传播学中有个“沉默的螺旋”理论,说的是人们在强大的主流意见场压力下,怕被孤立,往往不敢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目前,网络舆论场的势力已经足够强大,这使得传统媒体记者与编辑陷入这样一种危险:在一条带有强烈的社会情绪的新闻面前,“站立场”变成了第一位,还原与调查事实反而降到了次要位置。更有甚者,即使后续调查的事实与网络民意的想象有所不符,媒体也不一定敢站出来拨乱反正。因为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会使这家媒体、这个记者感到压迫,乃至自动噤声。

二、对“症”下药

100年前,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曾经说过: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像自己一样卑劣的民众。两年前,《世界新闻报》这家因揭露他人丑闻而成功的报纸,最终因丧失职业操守的丑闻而自掘坟墓。这些无一不警示我们,媒体在进行各种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时必须勇于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知难而退、延误报道时机,只能让媒体在谣言的传播中失去公信力。

然而,记者如何从根本上摆脱“潜规则”的桎梏,在探寻真相、引导舆论时如鱼得水、张弛有度?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高瞻远瞩,知微见著

新闻媒体决不应把舆论监督当作开辟市场、赢得读者的工具,要有全局观念,在针砭时弊的同时,把问题放在时代大背景和政治大环境中考虑,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读者从大处着眼,在愤慨之余看到希望,从个别之差看到整体之良。

(二)健全法制,提高觉悟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是新闻人的理想,也是新闻人之奋斗的目标。因为有他们,十年冤狱终得昭雪;因为有他们,腐败官员纷纷落马;因为有他们,公理和正义回到弱者身边。我们的社会要求记者在履职过程中,承担公众的托付,维护人民的利益。而反之,我们的体制是不是同样回报给了记者“干事业”的动力,比如安全感、归属感、荣誉感?相关部门又是否都能自觉接受监督、并有及时纠错的勇气?

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彻底杜绝整个行业的不正之风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但我一直坚持的一个信念是,改变不了大环境,就改变小环境,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可以决定自己几点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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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立娟(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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