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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之后,—— 

山东法院司法公开再进一步:庭审直播 视频上网

全年争取每名办案法官都出镜

本报记者 卞民德

2014年04月11日09: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山东法院网4月9日发布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视频截图。

  打开山东法院网(sdfy.chinacourt.org)的页面,白底蓝字的“庭审直播”图标十分显眼。

  这个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的平台,将统一筛选全省三级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而这,也是山东法院系统在前期庭审活动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的基础上,推进司法公开迈出的又一步。

  庭审视频力争工作日“每日必播”,一个多月来已播15场

  山东全省三级法院,每天开庭审理的案件数以百计。自庭审直播、录播活动推行以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越发忙碌。因为要从全省三级法院公开审理的众多案件之中,筛选出适合直播、录播的案件。

  “我们的目标是除特殊情况外,争取每个工作日最少有一个案件直播、录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孙英表示,每次庭审直播、录播前都会通过本院公告栏、法院政务网站或微博等形式发布公告,普通群众不仅可以在直播当日即时观看,还可以在过后进行回放。

  “不可能所有的案件都直播,一般而言,可以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主要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孙英介绍,“在案件的选择上,也充分考虑到各种类型,既有刑事的、民事的,也有行政案件。”据了解,从2月26日网上平台试运行以来,已播出15场庭审视频。

  记者登录山东法院网,发现“庭审直播”平台自4月1日到9日,6个工作日共播出了5场,没有做到“每日必播”。相关负责人坦言,案件进行直播、录播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征求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不进行直播、录播;作出直播安排后,有的当事人之间也可能达成和解申请撤诉,案件就不需要再开庭,也就不再直播。但“每日必播”是他们的努力方向。

  按照计划,今年一季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庭审直播试运行,相关业务庭选取至少一件民商事、行政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上半年,每个合议庭至少进行一个案件庭审直播;全年争取每名办案法官都要有案件庭审直播。全省案件数量较多的中级法院(含辖区基层法院)要争取“每周一播”,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也要争取“两周一播”。

  审判长坦言缺少训练、很紧张,无形监督倒逼庭审规范

  4月4日上午9时,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审理的,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为对一审判决有争议,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展开了一番唇枪舌剑。将近一个小时的庭审,都在山东法院网上即时直播。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宣告结束。这个时候,审判长陈刚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平时还是缺少这样的训练,整个过程尤其是刚开始还是感觉很紧张。虽然说以前天天开庭,但毕竟现在是在网上直播,大家都在看着,心里有一定的压力。”

  “对庭前准备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庭审驾驭能力也要提高,包括仪表、着装、语言,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审判员尹腾觉得,庭审直播、录播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可以让庭审更为规范。

  其实,法官们紧张,原被告双方也不轻松。作为被告代理人,莱芜市凤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片宪峰认为,律师同样是被审视的对象。“你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都在法庭上展现出来,督促你去提高水平,去适应这种新颖的形式。”

  过去,由于公开的范围较小,很多案件的审理时常引发各种质疑。而庭审直播、录播,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这些疑虑。

  “庭审过程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认识能够反映出来,我们就不用再去考虑这里面这样那样的问题。”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素彬表示,庭审直播、录播是一种无形的监督,“希望能继续推广这种形式,我们代理案件时,可以更加心无旁骛,专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所有案件将建电子卷宗,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近年来,司法公开备受瞩目。尤其是“赵树海案”“张氏叔侄案”等错案曝光,更使得司法公信力面临考验。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试点省份之一,山东正在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并纳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年度考核范围。

  “庭审直播、录播是审判流程公开的一个环节,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孙英看来,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这表明我们有充分的司法自信,也有取得社会认可、提高司法公信的信心”。

  2013年8月,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整个过程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其公开程度、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在大案要案审理中前所未有。

  以此次审判为契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全省法院要更新司法公开理念,努力做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对任务和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要完成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实现系统对接和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向公众公开法院工作信息;上半年,所有案件均建立电子卷宗,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案件实行全程公开。

  “让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这对于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意义非凡。”山东省委讲师团讲师亓圣林认为,尽管司法公开还需继续完善,但未来的路径越来越清晰,最终目的将是通过来自社会的监督,促进法院依法办案,实现司法公正。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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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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