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人民網優秀論文獎”獲獎名單10月30日揭曉,清華大學舒琳同學的論文《媒體對噤聲群體的再現與影響——以李陽家暴案為例》獲得二等獎,以下是論文全文:
摘要:作為社會的非主導群體隻能通過主導群體的話語體系表達自我,造成自我表達的限制和困難,因此成為“噤聲群體”。媒體以幫助弱勢群體為己任,本文試探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在幫助弱勢群體發出自己聲音的方面產生了怎樣的作用。本文以李陽家暴案為例,借助內容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對傳統媒體的66篇報道、李陽和李金的微博進行了分析,認為微博有助於弱勢群體發聲,但仍需在主導群體的話語體系中﹔傳統媒體更傾向於以主導話語體系控制噤聲群體﹔傳統媒體更理解主導話語體系。
關鍵詞:噤聲群體理論、框架理論、內容分析、文本分析、李陽家暴
1、 引言
2011年8月底,“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妻子在其新浪微博上發布了家暴的圖片及新聞,9月初這個事件正式進入傳統媒體的視野。這起事件引起了媒體和公眾的大量關注,對於李陽外籍妻子李金的報道也日益增加。
正如家暴受害者群體一樣,在社會中還存在著許多弱勢群體,從傳播學的噤聲群體理論來看待,作為社會的非統治群體,無法用自己的話語體系發出聲音,隻有通過主導群體的話語體系才能使自己的聲音被聽到。主導群體通過掌握權力從而掌握語言的意義,繼而能夠控制非主導群體。
媒體以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為己任,希望幫助他們發出自己的聲音。但是,以李陽家暴案為例,新媒體和傳統媒體是否幫助了家暴受害者發出自己的聲音?受害者是否成功地運用自己的話語體系來表達?本文試借助噤聲群體理論研究新媒體、傳統媒體對噤聲群體的再現與影響。
2、 文獻綜述
本文試借助噤聲群體理論來看待媒體對噤聲群體的再現和影響,輔以框架理論分析事件雙方表達自我的框架,因此文獻綜述由噤聲群體理論、框架理論組成。
2.1噤聲群體理論
噤聲群體理論起源於人類學家埃德溫•阿登勒和雪莉•阿登勒夫婦(Edwin and Shirley Ardener)的研究。在1972年阿登勒關於喀麥隆婦女的儀式的研究中,他首次提及了噤聲群體理論。他發現盡管女性佔了社會人數的一半,但是在人類學家的研究中卻忽視了女性的聲音,阿登勒分析有兩個原因,一是技術原因,即當時較難接觸和採訪到女性 ﹔另一點則是接受過人類學訓練的人顯然偏向於某種模式,這種模式為男性服務而不為女性服務。如果他們覺得男性比女性更加“能言善道”,這就是愛屋及烏或者說喜歡和有共同語言的人說話 。阿登勒的噤聲群體理論認為女性被噤聲的原因在於女性的話語體系不是社會的主導話語體系,她們隻能通過由男性主導的話語體系來表達自我。雪莉•阿登勒認為當男性和女性的意義和表達發生沖突時,男性的意義和表達通常會因男性在社會中的統治地位而最終獲得勝利,結果便是女性遭到噤聲 。
之后該理論逐漸被發展為一種女性主義傳播理論和亞文化傳播理論。在女性主義傳播理論方面,Dale Spender和Cheris Kramarae對於在女性主義研究中運用噤聲群體理論做出了較大的貢獻。Spender將埃德溫•阿登勒的理論推及至她對於男性控制語言的研究,她認為男性通過控制語言的意義來將他們對世界的看法強加給每個人 。Kramarae認為正如女性較難在男性的話語體系裡表達自己一樣,男性較難理解其他非主導群體所表達的內容。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婦女爭取到自己的權利,有人質疑噤聲群體理論已不再適用於當下的情況,因為不符合當下女性在發出自己的聲音、甚至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意見的情況 。但是學者們認為有三個基本原則仍然沒有改變,即男性與女性由於他們的話語體系不同,對世界的感知也不同﹔由於男性在政治上掌握主導權,他們的話語體系也佔主導,其他群體的話語體系相對來說被接受程度較低﹔女性為了參與到社會中來,需要通過男性的話語體系來表達自己 。
該理論也延伸到亞文化傳播理論研究中。馬克•奧比認為噤聲群體理論也同樣適用於任何非統治群體,如黑人、同性戀、老年人、下層階級、殘疾人和非基督徒等 。Carol Colfer利用該理論比較了以下三種群體:伊朗的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美國農村的女性和男性、來自軟學科和硬學科的科學家,發現每個群體都會干涉社會地位低於它們的群體的表達自由,它們不僅排斥其他體系,甚至排斥不符合它們認知體系的信息 。
值得注意的是,失語群體的沉默並不是所有社會群體都共有的現象,它需要有權者和無權者雙方來共同達成 。
2.2框架理論
框架構建理論最早起源於心理學,
心理學領域的“框架構建”概念來自於心理學家凱尼曼和特威爾斯基的決策研究,他們發現同樣的訊息經由不同的表達方式會導致人們做出不同的決策選擇,其不同的表達方式就是陳述的框架,不同的決策選擇結果就是框架效應,這一總體過程就是“框架構建” 。而社會學領域的“框架構建”概念則來自於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和其他視社會現實是人們社會行動構建結果的研究者的論述,根據他們的觀點,框架構建就是人們通過選擇思考結構(框架)對事件進行主觀解釋並構建社會現實的過程 。
20世紀80年代后,經由心理學和社會學兩大學術傳統醞釀的“框架構建”理論很快進入新聞傳播學領域。根據恩特曼的觀點,新聞傳播領域的“框架構建”具體指這樣一種過程——“人們選擇感知事實的某些部分,並將它們凸現在傳播的文本中,通過這種方式傳達關於被描述對象的某種問題的定義、因果解釋、道德判斷以及處理建議” 。
3、 研究設計
3.1研究方法文獻綜述
國外對噤聲群體理論有較多的研究,尤其是在人類學和傳播學領域。目前國內對該理論的研究仍很少,除了少量在女性主義和亞文化傳播中的研究之外,還有涉及法學的研究。
目前研究多以媒體報道、人物對話作為研究對象,如以媒體文字報道為研究對象,多採取內容分析、文本分析的方法,如以人物對話作為研究對象,多採取觀察法、話語分析的研究方法。
內容分析能迅速從大量的文本中抓出有用信息,它的特點體現在:系統地、忠實地檢驗傳播符號,而這些符號都基於法則賦值﹔它還可以用統計得方法分析這些符號背后的關系,推論其意涵,或者從符號的生產和使用兩方面從傳播符號推知傳播的語境 。但是內容分析方法往往過於重視定量的內容,容易忽略細節透露的信息,因此僅採取內容分析法易導致分析表面信息,但是忽略文本后隱藏的深意。因此研究者在分析噤聲群體時往往搭配使用文本分析或者話語分析,視分析對象不同而有所差異。
文本分析是指按某一研究課題的需要,通過各種分析手段對一系列相關文本進行比較、分析、綜合,發現文本中潛藏的信息,並最終從中提煉出評述性的說明,步驟並不固定,一般為文本查閱、鑒別評價、歸類整理 。
話語分析是指系統性地檢驗一些晦澀隱蔽的原因及其結果之間的關系,包括無明顯規律和層次的行為、事件和文本﹔社會和文化結構、關系和進程。話語分析被用來發現話語與社會之間的晦澀關系是如何被用來強化權力關系和霸權地位的 。
3.2研究對象及設計
由於本文的研究對象為報道和微博,因此本文採用內容分析、文本分析的方法。李陽家暴案從8月31日爆發,本文以8月31日至2012年1月為研究周期,研究對象包括此期間李陽、李金二人新浪微博的相關內容及鳳凰網在此期間可搜索到的傳統媒體報道,共66篇。選擇鳳凰網是由於該網站是所有媒體中對此事報道數量最多的媒體,因此將鳳凰網在研究周期內的所有傳統媒體報道作為內容分析的樣本,根據日期、體裁、呈現群體、信源類型、對李金的態度、對李陽的態度、引用微博等對報道進行編碼和分析(見附1)。之后挑選報道進行文本分析。
3.3研究問題
根據本文的研究主題及文獻綜述,本文的研究問題如下:
H1:微博在再現噤聲群體的過程中是否能夠放大其聲音
H2:微博在再現噤聲群體的過程中是否能幫助其使用自身的話語體系
H3:傳統媒體在再現噤聲群體的過程中是否能夠放大其聲音
H4:傳統媒體在再現噤聲群體的過程中是否能幫助其使用自身的話語體系
4、 內容分析
根據事情發展的過程及媒體反應,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一是8月31日至9月11日,李金在微博上爆出李陽家暴,李陽無正面回應﹔二是9月12日至10月14日,李陽接受媒體採訪,回應該事件﹔三是10月15日至今,李金提起離婚訴訟。
4.1第一階段的內容分析
在事件第一階段共有26篇報道。由於李金在新浪微博上發布李陽家暴的消息及圖片,引起了傳統媒體的關注和報道,此后李陽於9月6日在新浪微博上回應此事件。
在第一階段,所有媒體均引用兩人的微博,均為間接信源。群體呈現情況如圖4.1所示,11%的報道完全引用李金作為信源,46%的報道是李金多於李陽,31%為大致相同,8%為完全李陽,4%為均無引用。沒有報道引用李陽多於李金。總體而言,傳統媒體更多地發出了李金的聲音。

但是,根據時間推移來看待呈現群體會發現在9月6日李陽發布微博之前,由於媒體隻能獲取李金的微博、李陽的家人及公司員工作為信源,除1篇報道的呈現群體大致相同之外,其余15篇報道均是“完全李金”或者“李金多於李陽”。但是自6日10點53分李陽發布微博之后,7日起有2篇報道“完全李陽”、1篇“完全李金”,其他均為“大致相同”或者“均為”。可見,李陽開始發聲之后,傳統媒體的呈現群體一下由李金發聲變為勢均力敵。

圖 4.2第一階段傳統媒體對李金的態度

由圖4.2,4.3可以看出,由於事態並不明朗,媒體對李金主要持中立態度,對李陽有69%的報道持中立態度,27%批評李陽,隻有4%體諒他的行為。
4.2第二階段的內容分析
事件的第二階段共有22篇報道,李陽開始接受媒體採訪,此時傳統媒體的報道產生了較大的變化。

從呈現群體上可以看出與第一階段產生了巨大的差異。73%的報道信源完全為李陽,僅有4%為完全李金,5%為李陽多於李金,4%為大致相同,14%為均無。李陽的聲音大大超出了受害者李金的聲音。
從媒體對兩者的態度來分析,由於李陽的出面道歉,確定了李金受害者的身份,因此55%的報道對李金持同情態度,其余為中立。但是李陽確定了“施暴者”的身份之后,媒體對其的態度反而變得復雜。如圖4.6所示,除了27%的報道表示中立之外,37%的報道對李陽持體諒態度。相較於第一階段的媒體態度,不可不說這是一個極大的轉變。分析其原因,李陽在第二階段坦誠了自己的錯誤,並提出由於從小有家庭暴力陰影、工作壓力大、作為家長壓力大等原因成為“施暴者”,導致媒體產生了較大的態度改變。

圖 4.5第二階段傳統媒體對李金的態度

4.3第三階段的內容分析
第三階段共18篇報道,該階段的報道並不連續,從10月15日起媒體不再對這起事件進行報道,直到10月28日李金聲稱要與李陽離婚。之后媒體於10月底再次停止報道,直到11月7日李金微博再發家暴圖片。11月8日之后媒體再次停止報道,直到11月24日李金出席反家暴研討會。11月28日至12月12日均無相關報道,之后李金與李陽離婚案開審,媒體繼續報道此事。
第三階段李陽再次拒絕接受媒體採訪,因此媒體中大量出現李金的聲音,48%的報道為“完全李金”,21%為“李金多於李陽”,16%“大致相同”,“完全李陽”、“李陽多於李金”、“均無”各佔5%。

第三階段媒體對李金的同情有所下降,僅28%的報道持同情態度。同時,對李陽的批判和諒解均有所下降,但批判態度再次超過諒解。媒體對待兩者均以中立態度為主。


圖 4.9第三階段傳統媒體對李陽的態度
5、 文本分析
通過上文的內容分析,發現在李陽拒絕媒體採訪時李金能獲得大量發聲的空間,但是李陽接受採訪之后,李金幾乎遭到“噤聲”。此外,當李陽接受採訪之后,媒體由之前的“中立”、“批判”改為“諒解”,李陽不發聲之后,媒體又回歸到“中立”、“批判”。
本段將通過文本分析法來研究是什麼導致了以上現象的出現,以及李金、李陽在發聲時各自如何運用話語體系。
5.1間接信源文本分析
在李陽、李金接受採訪之前,媒體大量引用兩人的微博作為信源,本文將對兩人被引用頻率最高的前三條微博進行分析。
李金被引用頻率最高的微博分別被引用14次、12次、10次,依次如下:

第一條微博指名道姓稱呼“李陽”,盡管認為家暴是嚴重的問題,但是更體現了李金對家庭和家人的擔心,最后還是表達了對李陽的感情。這很符合傳統上對家庭婦女的認知:盡管遭到傷害,仍然考慮家人,努力維系家庭。第二條也是指名道姓稱呼“李陽”,譴責李陽要求她關閉微博,但是語氣還是比較平緩,微博裡也提到“我送孩子上學,買菜”,也很符合家庭婦女的形象。第三條並未直接稱呼“李陽”,這條微博用李金的母語——英語寫作,譴責李陽在她受傷的時候仍然光鮮亮麗地出現在媒體上,但是第一句也表示“如果我的愛隨著你的手打到我臉上的那一刻消失,事情會簡單許多,但是愛並沒有消失”,體現了李金仍然對李陽有感情。
分析這三條微博的共同特點,首先都與李陽直接相關,前兩條直呼“李陽”,最后一條以和李陽對話的形式呈現﹔其次盡管存在譴責,但都體現了李金對李陽,或者是對家庭的感情,符合傳統社會對家庭婦女的期望。
相較而言,其他未被如此高頻率引用的微博則不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如李金對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看待家暴問題的擔憂、李金呼吁李陽接受警察和心理咨詢中心的幫助等均未被如此高頻率引用。
李陽被引用頻率最高的微博分別被引用7次、4次、3次,依次如下:

李陽的這三條微博以道歉為主,第一條向李金和所有人道歉,第二條再次向所有人道歉,並表示已採取改正的措施“正在接受心理咨詢師的專業幫助”。第三條是最先發的微博,並未直面問題,而是提及家庭教育問題,並向“孩子道歉”,這條被媒體認為是承認家暴問題的開始。
5.2直接信源文本分析
直接信源的文本分析選取了3篇傳統媒體對該事件的報道,這3篇報道均採訪到了當事人。
1) 呈現群體為李陽對於李金:《李陽家暴承認犯法:“當時想跟妻子同歸於盡”》(北京晚報,2011年9月15日)

在這篇報道中,李金僅作為新聞背景出現,且第一次出現被形容為“一個名為“麗娜華的Mom”的網友”。李陽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情:一是解釋為什麼打人,“我就認為她要發飆了,要砸東西,要咆哮了”、“同歸於盡”等詞顯示了李陽和李金同時存在錯誤﹔二是解釋為什麼不盡早回應,“如果我當時立刻反應,我會在微博上全面攻擊我太太的,因為我處在暴怒狀態,你既然毀了我也要毀了你,這是一般人的狀態”顯示李陽是出於為妻子考慮才不盡早回應﹔三是談他對婚姻的看法,“因為我覺得我的使命是幫助更多的人”,將家庭暴力的根源問題指向“公”與“私”的對立。
2) 呈現群體為大致相同:《李陽談家暴細節:我很“魔鬼” 成家只是實驗》(華商報,2011年9月27日)

在這篇報道中,李陽再次努力做到兩點:一是承認家暴的錯誤,但是錯誤在雙方﹔二是用“成功”、家庭相較於事業是小事等觀點來為自己爭取諒解。李金的話語仍然體現的是一個家庭婦女的形象和立場,“我擔心我和他在一起已經傷害到我的女兒們”,“你說很忙的,沒回來的,我肯定脾氣比較大”。
3) 呈現群體為李金多於李陽:《李陽妻子看到的婚姻 經歷家暴,冷酷的離婚訴訟,媒體的追逐》(時代周報,2011年12月29日)


這篇報道是12月對李陽夫婦離婚訴訟的后續報道,在這篇報道中李陽所做的努力仍與之前相同,強調錯誤是雙方的,通過“公”與“私”的矛盾弱化自己的問題。
這篇報道中,盡管仍描述李金家庭婦女的生活,但是她的形象首次突破了家庭婦女的形象,她堅定指責李陽“他在說謊,他這是在表演”,並且將李金從家庭中釋放了出來,走向一個“公”的層面:“她甚至還拒絕了所有外國媒體的採訪,維護這個國家,因為她擔心他們(外國媒體)會將家庭暴力看做是“中國問題”,而不是個案”。
6、 結論及討論
通過上文的內容分析與文本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6.1微博為噤聲群體提供更多發聲的空間,但仍受主導話語體系控制
微博作為個人的媒體空間,每一個群體都可以利用微博自由地發出自己的聲音。李金便是通過微博將這件事情揭發了出來。但是能否“被聽見”是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盡管微博為李金提供了發聲的空間,但是李金為了使自己被聽見,首先需要將問題直指有知名度的李陽,其次她“被聽見”的微博大多展示的是其妻子、母親的一面,對家庭充滿感情,希望維系家庭和婚姻。
6.2傳統媒體更傾向於以主導話語體系控制噤聲群體,但隨著時間推移有所改善
從內容分析的結果來看,在李陽接受採訪之前,媒體隻能引用李金的微博作為信源,但是根據文本分析的結果,被引用次數最多的微博大多直指李陽。而當李陽開始發聲的時候,傳統媒體便沒有了李金的聲音。此外,從文本分析來看,李金被呈現的形象非常單一,即受害者、對家庭充滿感情的家庭婦女,這符合主導話語體系對她的定位,而她其他方面的信息則被“噤聲”了。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媒體對當事人和事件背景有更深入的了解之后,這種情況會有所改善。噤聲群體的形象不再單一地為“受害者”、主導群體的附屬者,他們開始具有自己的形象,在這個案例中,李金在家庭之外、社會中的形象也日漸被呈現出來,如后期對她參與反暴力研討會等社會活動的報道。
6.3傳統媒體更易理解主導話語群體
從內容分析的結果來看,當李陽在第二階段集中發聲的時候,媒體對其態度有了極大的轉變,從一開始的中立和批判轉向諒解。
從文本分析的結果來看,當李陽開始發聲,他主要做了兩點努力:一是解釋為什麼打人,試圖說明他和李金同時存在錯誤﹔二是談他對婚姻、家庭的看法,“因為我覺得我的使命是幫助更多的人”,將家庭暴力的根源問題指向“公”與“私”的對立。這兩點努力符合主導群體的話語體系:公事為重、成功為重,當李陽以公事作為處理私事不當的借口時,能獲得媒體的諒解,這也解釋了第二階段媒體“諒解”的態度。
6.4研究局限
本文的結論基於內容分析與文本分析的結果,缺乏來自媒體內部的運作情況,可能無法完全真實還原媒體對噤聲群體再現與再塑的過程。需要通過媒體從業人員的深度訪談來彌補不足。此外,如條件允許需要爭取與李金的深度訪談,了解她對自己能否發出自己聲音的感受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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