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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網絡語境中傳統媒體的道義堅守

孫愈中

2013年05月23日14:41    來源:北方傳媒研究    手機看新聞

網絡媒體的出現,為人們傳播信息和發表意見提供了廣闊平台,但網絡上各種不負責任言論的自由泛濫,也給社會帶來了不良影響,其中有的還會觸犯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干擾司法的公正審判。在信息巨量和價值多元的網絡語境中,傳統媒體應該堅守道義和固有的職業理念,而不是去隨波逐流。要在復雜的網絡語境中保持傳統媒體獨立的視角和敘事方式,積極擔當起真實、客觀、公正的記錄者和評論者角色。

一、要正視兩個輿論場存在的差異

“兩個輿論場”的概念最早由新華社前總編輯南振中提出。他認為,在當下中國,客觀存在兩個輿論場:一個是黨報、國家電視台、國家通訊社等“主流媒體輿論場”,即官方輿論場,它忠實地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個是依托於口口相傳特別是互聯網的“民間輿論場”,人們在微博客、BBS、QQ、博客上議論時事,針砭社會,品評政府的公共管理。[1]輿論場是開放的,一個熱點話題一旦引爆,會出現兩個輿論場的互動,但兩個輿論場之間從內容到語境都存在著差別。“官方輿論場”在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等重大題材上佔據主導地位﹔“民間輿論場”在涉及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城鄉差距等話題上,更容易被網民所認可。要處理好兩者的關系,“官方輿論場”就必須在“三貼近”上下功夫,讓受眾看得懂、易接受、更親切,同時以積極的態度回應並引導民間輿論場出現的熱點。

網絡等新媒體通過吸引更多的受眾獲得自身的話語權,形成了一種不同於傳統媒體的話語力量﹔而公眾通過新媒體,也能迅速形成強大的輿論影響力。事實要在傳統媒體中成為被傳播的新聞,需要經過嚴格的採編和選擇才能為受眾接受,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新聞產品,網絡媒體卻往往使這個過程一步到位。於是,大量未經查驗、考証的新聞就會迅速進入公眾視野,有的最后被証實是假新聞。這是因為網絡媒體平時出於流量的考慮,一般不會十分注重真實性和導向性,常常將故事性、情節性和戲劇性擺在首位,追求煽情、刺激和懸念,通過制作引人眼球的新聞內容,隨意拿名人開涮,或為小道消息鳴鑼開道,以此來制造轟動效應。

有的傳統媒體在面對網絡輿論事件時被“牽著鼻子走”,甚至完全失去自己的聲音。它們在與網絡媒體的競爭中,不知不覺地把自己降格為網絡媒體的“應聲虫”,以為隻要迎合受眾,就是抓住了新聞熱點。一些沒有新聞源、缺乏新聞要素、無法辨別其真偽的所謂“新聞”,隻要網上一有,就拿來轉發。作為傳統媒體,不但顯得很被動,同時對受眾也是嘲弄,這對傳統媒體公信力的損害是相當大的。傳統媒體的媒介議程一般是根據新聞價值大小以及輿論引導的需要來設置的,而在網絡語境中,一些原本是很普通的社會新聞,由於被關注而形成新聞熱點,有些話題在沒有基本事實的前提下,就展開了一場大討論,從而使得媒介議程發生不同程度的偏移。“互聯網某種程度上改變了民眾的政治觀與政治參與模式,網絡參與也改變著政府的公共決策行為,其蘊含的風險影響著社會的政治穩定”。[2]網絡媒體的開放性和互動性,使人們隨便可以在網上發表自己的意見,大量負面言論甚至是粗俗、低俗言論的出現並不足為怪。網絡在向人們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時,也讓人們飽受“霧裡看花”之苦。許多憑空捏造的信息四處散播,各種似是而非的觀點以訛傳訛、真假難辨。從網上曾經熱炒的“甲狀腺疾病與碘鹽的關系”、“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白酒塑化劑超標事件”來看,網上信息真是五花八門。

人民大眾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傳統媒體要在與網絡等新媒體的融合過程中,努力打通兩個輿論場,讓主流聲音進入網絡社區,通過和網民的良性互動,達到輿論引導的效果。要使兩個輿論場從對立轉變為對話,傳統媒體的官方微博就應該注重發布時效,做到先入為主。兩個輿論場重疊的部分越大,輿論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越強﹔兩個輿論場重疊的部分越小,輿論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就越弱﹔兩個輿論場如果根本不能重疊,主流媒體就會有喪失輿論影響力的危險。

二、要警惕網絡語境中的民粹主義

民粹主義(又稱平民主義),是指平民論者所擁護的政治與經濟信條,最初出現在19世紀的俄國。它有三個標志性特征,即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近年來,隨著網絡成為民眾意見的主要出口,民粹主義找到了復活的空間。平時,民粹主義者往往以“底層代言人”的身份出現在網絡,在他們的眼裡,部分草根階層、底層社會的人就是“人民”﹔任何言論、任何思潮,隻要用“人民”的名義,就可以大行其道。在社會轉型的矛盾突顯期,貧富差距拉大,民粹主義者很樂意來進行所謂的階級劃分,於是,官員、富商、明星、精英等,都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民”的對立面——敵人。

民粹主義者在網絡上的一些言論,不但激進,有的還涉及名譽權、個人隱私權、未成年人保護等問題。官員、富商、明星、精英也好,底層百姓也罷,他們在法律、制度、人格和道德等層面上是平等的,他們的種種合法權益包括隱私權都應該依法受到保護。“隱私權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3]在網絡語境中,名人隱私更能產生轟動效應,成為他人興奮、好奇、津津樂道的話題。對於民粹主義來說,越是刺激的信息,越是極端的觀點就越會有市場。在微博創造的輿論場中,民粹主義首先表現為網絡使用者傾向於用感性判斷代替理性思考。

在李雙江兒子李天一涉案事件中,網民的感性判斷就再一次佔了上風。據人民網輿情中心監測,“李雙江之子涉嫌輪奸被刑拘”的新聞,2013年從2月25日起一直處於“超高曝發狀態”。種種廣泛傳播的不實謠言,已經將這一事件的本身引向歧途。開始網友們仇的不是富,是特權,但后來對特權的仇恨向非理性發展,大量“斷章取義”、“不足為據”的帖子搶佔了輿論高點並有傳統媒體跟進。在案情尚未定論時,網絡上對未成年人李天一及其父母的攻擊,已經到了“何患無辭”的地步。[4]在這一事件中,有的是隱私被曝光,有的是小事被搞大。對於普通網民來說,他們沒有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証權,隻能通過人肉搜索等途徑。這樣的報道容易流於表面化,並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個人隱私都進行曝光。有的曝料者為了博取網民的眼球,動輒夸大共詞,而一些跟帖者在缺乏分析判斷的情況下,又盲目跟帖、妄加評論、以訛傳訛。在各大網站關於李天一涉嫌輪奸案件的議論中,網民提議“槍斃”的呼聲被頂得最高,雖然這有些情緒化成分,但希望李天一被判15年以上、甚至化學閹割的網民已佔絕大多數。為什麼眾多網民主張對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進行嚴懲,這是否違背了公平正義、脫離了法治的框架?實際上,絕大多數網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主義者,他們對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對社會案件的評判標准並不很嚴肅。《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絡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然而,在李天一以前的打人事件和最近涉嫌輪奸的案件中,不但網絡媒體把李天一從小到大的照片大量予以公布,甚至連許多傳統媒體也對此作為“猛料”大篇幅進行報道。寬容未成年人,是人道主義的基本要求。一個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后,他被司法機關追訴時的合法權益也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並讓他有尊嚴地接受審判。

民粹主義者在網上發表的激進言論和極端言論,客觀上會加劇社會的仇富、仇官等情緒,埋下撕裂社會的隱患。如網曝“擁有24套房產”的“房嬸”,經紀委查實,隻不過是一個普通工程師,而其有6套房產,都是合法所得﹔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縣委書記有9名情婦的“丑聞”,也已被官方查証“嚴重失實”。[5]網絡民粹主義的策略就是巧妙地偷換概念,以抽象概念代替具體概念,以大概念代替小概念,造成貌似合理的狀態,以贏得網民的支持。從本質上看,民粹主義是一種極端平民化的思潮,具有反制度、反精英、反權威等特點。在網絡語境中,民粹主義打著維護民眾權益、維護正義的口號,實際上卻在行使媒介暴力。傳統媒體要牢記自己的責任,不能稀裡糊涂地讓民粹主義思潮滲透到新聞報道中來。

三、要在融合中公正理性引領受眾

在傳統媒體與網絡等新媒體互動共生的狀態下,傳統媒體經常會對網絡輿論進行再傳播或者推波助瀾,這是對傳統新聞倫理的嚴峻挑戰。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雖然已不可逆轉,但傳統媒體還有著嚴格的行業自律要求。在融合的過程中,傳統媒體不能人雲亦雲,而是要公正、理性地去引領受眾。“在這樣一個全媒體時代,傳統媒體需要一如既往地保持其長期培養的公信力,而不應在自由、隨意的網絡表達空間中喪失其新聞求真、求實精神”。[6]

1、掌握主動先發制人。傳統媒體要在網絡時代擴大新聞報道的影響力,就必須熟悉、研究並利用網絡新聞的傳播規律。通常來說,網絡媒體對於突發事件的處理,一是事件發生后就參與報道、炒作,使事件擴大化和復雜化或者扭曲放大﹔二是部分社會群體原先就有某種情緒,網絡媒體使這種情緒激化,引發牢騷和爭議。在這種情況下,傳統媒體就要掌握主動,先發制人,壓縮謠言繁殖的空間,及時扭轉輿論走向。傳統媒體具有較高的公信力,與網絡媒體相比,人們對傳統媒體的依賴性和信任感更強。在事件的來龍去脈還未弄清之時,傳統媒體的記者編輯要頭腦清醒,不要被動地跟著網絡走。要通過綜合分析各個輿論場,發現真實的社會狀態,主動、及時而果斷地加入,及時發現可能被網絡媒體炒作的熱點苗頭,增強有關熱點的預見性,杜絕被動應付,勇於主動出擊,以最快的速度搶佔輿論制高點。

2、深度解讀揭示真相。傳統媒體要對網上披露的新聞事件做好深度解讀文章,掌握信息解釋的主動權,這對揭示事件的真相會起到很大的作用。互聯網時代,尤其是自媒體興起后,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多元化,很大程度上為明辨是非提供了可能。網絡媒體或許會綁架民意,扭曲事實,這時傳統媒體去偽存真就顯得尤為重要。報紙、廣播、電視、通訊社等傳統媒體是專門的新聞機構,專業新聞工作者是一種職業身份,可以幫助人們了解新聞事件背后傳達的深層次意義,即對真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和解釋。這就需要傳統媒體做好深度報道和跟蹤報道,通過深度解讀來揭示新聞事件的真相。

3、加強評論創造優勢。與網絡相比,傳統媒體的報道應該更有思想和個性,否則無法產生強大的社會影響力。這除了要堅持對新聞事件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報道外,還應該加強對新聞事件的評論,以表明傳統媒體自己的觀點。與網絡評論的隨意性不同,傳統媒體的評論可以在競爭中創造優勢,特別是在專業性較強的領域,傳統媒體可以邀請權威專家和業界知名人士,來對發生的新聞事件進行點評。傳統媒體要在搶佔重大事件話語權的同時,來體現自身的思想品質、影響力和引導力。在追求個性化、專業化的同時,以獨特視角和方式來增強吸引力。

4、關注本質理性引導。無論是新聞報道還是輿論監督,傳統媒體的著眼點應該是關注事件本質,理性引導受眾,不能傷及無辜,否則會在新聞傳播過程中出現一些異化。“所謂傳播異化是指媒介傳播的內容在傳播過程中或受眾使用過程中背離了初衷,偏離了預想方向或走向了對立面,導致傳播中異化的放大。而異化的延伸表現為:人們越來越關注信息外延部分而非信息所表達的意義本身。”[7]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的突發事件在網上傳播后,一些小故事在網絡虛擬性、開放性、無界性、互動性等特點作用下,被一步步放大成大事件,成網上熱炒的話題。傳統媒體再推波助瀾,輿情的發展就容易出現失控局面。如果傳統媒體加以積極的引導,那麼就會讓主流聲音吸引大批網民的關注。而傳統媒體客觀、公正、真實的報道,能讓網上較為分散的輿論無法形成集中的社會輿論。

任何行業都有不同的“道”。傳統媒體應堅守的道義就是記者編輯的職業操守,包括正義、真實、客觀、責任、敬業、勇敢等基本內容。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特殊性,決定了其堅守道義的必要性。在許多重大事件面前,傳統媒體的記者編輯經受住了考驗,不僅充當了信息傳播者,更成了社會責任的踐行者。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對知情權的高度期待,使傳統媒體的責任更重,對新聞工作者職業水平和職業素養的要求也更高。因此,在復雜的網絡語境中,傳統媒體的記者編輯更應該成為社會輿論的引領者和精神世界的塑造者。

(作者單位:浙江省紹興廣播電視總台)

注釋:

[1]南振中:《把密切聯系群眾作為改進新聞報道的著力點》,《中國記者》,2003年第3期

[2]王金水:《網絡治理范式的探討與展望》,《政治學研究》,2012年第4期

[3]張新寶:《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群眾出版社1997版,第21頁

[4]《李天一案的非理性走向》,《中國新聞周刊》,2013年第7期

[5]肖楠:《“微博恐懼”成普遍心態,官員最擔心什麼?——如何協調好微博的正能量與負效應》,《人民論壇》,2013年2月下

[6]謝雲耕、王平:《從“金庸去世”看微博假新聞的傳播與應對》,《新聞記者》,2011年第1期

[7]黃德華:《如何防范新聞傷害及其傳播異化》,《寧波電視》,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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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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