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記者》雜志
2013年伊始,江西日報傳媒集團、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和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在武漢共同簽署《中部傳媒戰略合作協議》,並簽署了一系列具體合作協議。從協議的藍圖到協議內容,可以看到這次合作涉及報道、採編、宣傳和經營等各個方面。
這次戰略合作,是中國媒體功能的一次突破,它超越了新聞業、傳媒圈,對中國經濟戰略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國已有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圈三大著名經濟圈,如今,贛湘鄂三省的傳媒集團率先發力,建立區域媒體合作聯盟,由媒體來引領長江中游的合作圈,這充分體現了媒體作為輿論領袖的遠見卓識。
從我國當代新聞業的發展來說,這是一次歷史性創新。我國當代新聞體制是“指令型”的,新聞工作的性質、原則和規范有統一指導,傳媒納入行政級別體系,按照行政區域設立。隨著我國各領域改革的深入,傳媒業也得以飛速發展,但從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初,已經有多方宣傳領域的干部和媒體管理者表示:我國的宏觀新聞體制已經不適應傳媒發展的需要,成為發展的“瓶頸”。媒體紛紛從微觀方面,如傳媒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採編運作與經營分配制度著手改革,把尋找局部的體制創新作為傳媒發展的突破口。但是,在宏觀與微觀之間,並未有中觀的突破,尤其是上世紀末出現的以“做大做強”為目標的“集團化”戰略,最終停滯不前。集團化是在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和配套政策支持的情況下進行的探索。起源於西方的報業“集團化”以跨地區、跨行業、跨媒體為條件。其中出現在我國南、北方的小型跨地區的市場化嘗試,多數以失敗告終。無論是在中國現代新聞史上,還是在當代西方傳媒界,都並不限定行政區域式的傳媒界限,並且非常重視跨地區的新聞報道和採編、營銷的合作與橫向交流,因為這更符合新聞業的要求和本質,也更有生命力。跨地區的合作,如今在中部傳媒合作中尋找到了一個新的路徑,堪稱傳媒業的一項創新。
區域性合作如何開展,從協議中看已經涉及內容、採編流程、營銷與推廣等各個方面,而新媒體平台應當成為合作的聚集地、信息市場與溝通空間。目前新媒體領域已經有了很好的基礎。如果幾家媒體集團能在各自發展的基礎上,建設一個在中部區域有統領性能力的新媒體平台,從而推動傳統媒體的發展,並打造新媒體主導的傳播產業模式,將會有更遠大的戰略價值。(作者是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