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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室裡的“攝像師”(一線探訪)

葉 琦

2013年06月19日08:02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戴文君(前)、黎俊正在對訊問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本報記者 葉 琦攝

  隨著近年來高智能犯罪案件的不斷增多,以及對偵查規范、人權保障的愈加重視,檢察技術部門正在由過去隻提供“檢察技術”支持的后勤部門,向以技術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技術檢察”轉變。科技手段在檢察工作中到底發揮著怎樣的作用?記者日前走進安徽省合肥市第二看守所一探究竟。

  在看守所的訊問室裡,剛好碰上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的3名檢察官提審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對面的鐵窗上架著一台攝像機,閃爍的紅燈表明,它正在忠實地記錄著訊問室裡所發生的一切。檢察官戴文君、黎俊目不轉睛地盯著筆記本電腦,上面既有攝像機拍下的實時畫面,也有時間日期、訊問室內溫濕度等許多數據。“所有這些數據都將被嚴格記錄在影像資料裡,以確保被訊問人是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中接受訊問的。”戴文君說,最高人民檢察院從2005年開始就要求對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從立案到偵查、批捕,直到最后提起公訴,其間的每一次訊問都要求有檢察人員在場進行規范的同步錄音錄像。所有資料都會被刻成光盤,並由被訊問人簽字按押,隨案移送。光盤資料將作為重要証據呈上法庭。”

  這看起來雖然並不復雜,但對檢察技術人員來說卻意味著巨大的工作量。“每次隻要有辦案組到看守所提審,就必須有檢察技術人員到場對整個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忙的時候,每個檢察技術人員一天得跑好幾趟看守所,每次都要工作兩三個小時以上。”蜀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科長劉明文說,這樣做的目的既是對檢察機關辦案人員的監督,督促他們注意執法規范,同樣也是對檢察人員的保護,確保案件偵查順利有序高效地進行。

  “同步錄音錄像只是檢察技術的一個方面,像司法鑒定、証據審查、電子數據取証、生理心理測試等都是檢察技術人員的本職工作。”劉明文說,科技是檢察工作的核心戰斗力,很多重大案件的轉折,都源自檢察技術部門在關鍵証據上取得了突破。

  在面對高智能化、隱蔽性強的犯罪時,檢察技術部門往往最先介入。“現在,越來越多的犯罪案件通過手機和網絡進行,利用或者針對計算機的犯罪案件在檢察機關所辦理的案件中比例越來越高。如果檢察機關沒有先進的物証技術手段和完善的現代信息技術,就不可能履行好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蜀山區人民檢察院電子信息技術專業人員何恩平說,讓偵查技術的發展跑贏犯罪手段的更新,是每一個檢察技術人員追求的目標。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19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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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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