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網絡謠言圖像化轉型對謠言應對提出新挑戰
1.圖像鑒別困難重重。圖像以“在場”記錄方式反映事物,具有很強的証據性,正是這種証據性帶來了人們的認同和圍觀。但是,謠言中的圖像與新聞、檔案等文本中的圖像不同,后者往往有較為具體的相關信息交代,比如圖像拍攝者及拍攝的時間、地點等,屬於一種可追溯核實的圖像信息,前者則常常有意無意地隱去這些信息,使圖像的真偽鑒別變得異常困難。
常用的鑒別方法有三種,一是查找拍攝者和圖像拍攝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來求証圖像,面臨的困難是花費的時間可能較長,很可能錯過治理謠言的最佳時間窗口,而且有些圖像的相關信息甚至無從查起。二是和已經証實的相關圖像進行比較,加以鑒別。使用這種方式的前提是可比圖像存在,比如重大事件保留的多方面的圖像資料,特定地點有自動攝像鏡頭等,但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圖像是缺失的,比較也就無從談起了。三是對圖像本身進行分析,鑒別其真偽。這是最容易採用的一種方法,也是最不具說服力的方法,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即便某種說法得到了官方或相關部門的認可,也未必能真正服眾。
2.謠言變異日趨復雜。文本不斷變異是謠言傳播的一個基本特征。和單純的語言文字謠言相比,圖像化謠言的變異更加復雜,圖像變異(剪輯、拼貼)、語言文字變異(敘述主題、性質、表述方式變異)和圖文一起變異的現象都十分常見。尤其在一些社會矛盾復雜的重大突發事件中,上述變異呈現出多元化、復合化趨勢,這不僅助長了謠言的傳播,也給謠言的研判和分析造成了很大困難。
虛擬文化是導致圖像化謠言變異復雜化的另一個主要因素。在現實世界中,人們更關心謠言和社會現實的關系,但在數字化的虛擬世界中,至少部分網絡一族可能對謠言的虛擬符號價值更感興趣。比如,一則謠言明顯失實,但由於其圖像符號具有較高的虛擬價值(比如視覺沖擊力、戲劇化或反諷式的文本效果),就有可能被網民廣泛傳播,而傳播本身又會成為其他人圍觀和進一步傳播的圖像文本,如此“嵌套”和添加,最終形成一種后現代的視覺景觀。在這種情況下,圖像本身的真與假已經退居次要位置,圖像文本的形式價值成為最主要的“內容”。
3.商業因素成無形推手。除了個別涉及自身核心利益的謠言外,商業組織之所以關注和傳播謠言,並非關心謠言本身,而是關注謠言帶來的注意力及其蘊含的商業機會。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直接制造圖像謠言,謀求某種商業目的。明星謠言是這方面的代表,它們圖文並茂,聲色兼備,形象、直觀的圖像直接進入觀眾的眼球,達到了提升明星知名度或推廣某種產品的目的。
傳播謠言,獲得注意力,大眾媒體和商業性網站是這方面的主力軍,謠言圖像為它們提供了傳播謠言的“証據”,它們便以“據傳”的方式加以傳播,或稱其為新聞,或稱其為信息。他們通過傳播賺取讀者或觀眾的注意力、提升自身的知名度進而獲取更多廣告收入才是它們渴望收到的客觀效果。
4.謠言應對亟待創新。網絡謠言的圖像化轉型所帶來的種種困難和挑戰,對謠言應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當前語境中,簡單地將一則謠言定性為“純屬造謠”無疑是一種冒險,過於程式化的應對也往往難以收到良好的效果。近幾年來引起較大影響的網絡謠言,從2009年的“質疑北京站倒票事件”,到2011年的溫州高鐵事故,再到2012年的“三亞天價菜”“周克華擊斃真相”,相關部門起初的回應都過於程式化、簡單化或者抽象化、術語化,結果不僅沒有解除人們的疑問,反而激發了更多的謠言。
如何應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圖像來回應圖像化謠言應該成為第一選擇,但實際操作並不簡單。能否在第一時間獲得所需的圖像材料、圖像材料是否適宜公開等等,都受到諸多條件的限制,如何展示和分析圖像也是一個嶄新的課題。顯然,“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應對方式和方法原本就不存在,以后更不可能產生。隻有將謠言傳播規律和具體案例相結合,才能找出適當的應對方式。這也正是本課題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發展空間所在。
﹝本文為江蘇省社科基金項目“網絡輿論使用人群分析及其引導”(09TQD014)成果﹞
(作者單位:楊虹,南京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宋祖華,南京財經大學新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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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文所指的謠言,是比較狹義的謠言,不包括傳說(legend)、閑話(gossip)。我國對謠言的使用比較寬泛,而西方則有相對明確的區分。可參見Nicholas DiFonzo & Prashant Bordia.Rumor, Gossip and Urban Legends. Diogenes 213: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