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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语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齐格辉

2012年11月13日16:43    来源:视听界    手机看新闻

一、存在问题

当今的广播电视语言使用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知识性错误。在字音误读、用字不规范、词语误用和不合语法四个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

2.文风走向粗俗化。在某些电视广告中,广告商利用谐音乱改词语或成语。如蚊香广告中的“默默无蚊(闻)”、冰箱广告中的“制冷鲜(先)锋”、糖水店招牌“糖糖(堂堂)正正”等。如果任其泛滥,就会使具有固定词义和用法的成语失去其本来面目,使正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学生不辨真伪,陷入误区。

套话则是从程式化的角度对语言的污染,使本来新鲜、活泼的语言变得呆板、僵化,缺少创新,使广播电视节目语言越来越粗俗。在新闻、评论、通讯、讲话中,开头通常出现“在……下”、“在……中”、“经过……”等雷同的状语结构。在广播电视语言中还有一种套话是“大家”、“众人”、“全体人”都说着同样的话或做着同样的事情。

3.方言、港台腔盛行。一些地方的节目中方言播音比重过大,且多数占据黄金播出时段,从而使普通话节目处于劣势地位,这是一种方言抬头的倾向。也许有人认为,方言土语的表现力比普通话强,某些意义在普通话中难以找到合适的词语替代。然而,方言却让外来人口无法理解,这样做相当于固定住部分受众群,而把另一部分排除在外。当然,这里提及方言盛行的问题仅针对于用普通话播音和主持的节目,在方言台、方言节目里不成问题。

一些主持人以说带有港台腔的话语为时尚,明明可以干干脆脆地说“不要走,留下来”,却硬要加上一些嗲声嗲调语气词,说成“不要走了啦,留下来嘛”,听上去恶心。

二、产生原因

广播电视语言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代社会面临的一些问题。

1.外来词语的冲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外来词语不断进入我们的日常交谈中,深深影响到社会语言的发展。外来词语包括英文缩写词、港澳粤语词、其他地方词以及衍生出来的网络词汇。“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缩写,英文中“2”与“to”发音相同,因而缩略词中以“2”表示“to”,那么“B2C”就该念成“B to C”,可是主持人却念成了“B 二(èr) C”,令人啼笑皆非。

网络词汇可看作是由外来词汇衍生而来的,对广播电视语言的影响不可小觑。现在,“伤不起”、“有木有”、“给力”等这些曾在网络上风靡、流行的词语被人们运用到日常生活的交谈中,并也常常出自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口中。

2.话语责任的欠缺。一是传播者主体意识缺席。广播电视媒介的传播主体代表什么人的立场,表明何种观点、态度,所说话语的指向为何,这些理应在张口之前加以充分考虑,并体现在语言传播过程中。但在实际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中,传播者主体意识缺席,表现不尽如人意。

二是把关意识弱化。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者是最后的把关人,他们需要抉择传播什么、不传播什么、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以及采取何种方式传播。但由于忽视最后总结、加工和把关的责任,传播者在节目中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的现象越来越多。

三是传承先进文化责任的缺失,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有的人失去了应有的判断能力。

3.规范滞后使然。语言是不断发展的,语言自身的传承性,显示出独特的交际功能:在丰富的交际中应对各种变化,产生更加有表达力的语言,产生更多的基于生活、生产实际的意义。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不断产生新的规范,且突破原有的规范,这是必然的。广播电视语言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发展中逐步解决。

三、应对策略

1.提高从业者语言素养。广播电视工作者要过好语言关,要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使用标准、规范的普通话,这是使广播电视语言纯洁和健康的基本保证。要掌握好广播电视语体及其分语体的特点,这样不会使广播电视语言脱离语体的体系,在语体总特征上造成混乱。

广播电视工作者到基层生活中去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传播的语言才不会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人民群众的语言形象、生动、活泼,具有朴实、生动、风趣、自然的语言特色。一些有经验的记者,长期深入基层,与普通百姓打成一片,写出的文章注意运用群众语言,既能表达新闻人物鲜明的个性,又能借群众语言体现新时期的主旋律,增加了节目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2.牢固树立传播主体意识。“传播主体可以涵盖这样两方面内容:一、播音员主持人对身处的社会环境的变革、行业体制的发展所具有的客观判断,对自身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价值的正确认识;二、在上述基础上,播音员主持人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其价值观、审美观、传播意识、服务意识、主动意识、人文意识及自身综合修养对有声语言和副语言的观照。”[1]

传播者在话筒镜头前转化语言时,他们的价值观、审美观、艺术观及各种意识和积淀都将或明或暗地渗入其有声语言中。因为思维是隐性的流程,这就使得主体意识的外化也是一个复杂而隐性的过程。

2.引导媒体规范语言。相关部门需要规范外来词汇、网络词汇等在广播电视语言中使用的政策,引导广播电视语言更加规范,使广播电视语言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比如,为了使外文缩略词的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可以尝试编写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使用外文缩略词的规范手册。

4.建立监听监看制度。这是清除广播电视语言污染的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各台可由总编室牵头,以在职人员为主,另请一些语言文字水平高的退休同志协助,建立常年的监听、监看班子。监听、监看中发现的差错,可以随时反馈给编辑、记者和主持人。差错率、正确率可以跟奖惩挂勾。(齐格辉: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注释:

[1]谢雅而.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主体意识刍探.神州.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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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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