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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视"叫卖式"广告明年绝迹 网友支持晒"雷人"广告

王国强

2013年10月31日08:1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卫视“叫卖式”广告明年绝迹

“这是一款集世间所有手机功能于一身的超级手机。”“这款手表不要三四万!不要一两千!只要我们的破盘跳楼价——998元!”一惊一乍的电视购物广告,很多观众都不陌生,甚至有观众愿者上钩,买来一款山寨货才后悔莫及。明年起,像这样虚张声势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将在全国卫视频道绝迹。

本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卫视频道严格把关购物短片广告的播放,杜绝存在内容夸大虚假等问题的此类广告,一些符合规定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也要控制播出频次。

卫视晚间禁播购物广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通知》中表示,近段时间以来,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特别是部分卫视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各卫视频道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管理工作。

《通知》公布后立即引起反响。不少网民纷纷在网上晒出自己曾接触过的雷人购物广告,认为确实应该对此类广告加强监管。

为了减少这类不负责任的购物广告,在播出频次上,《通知》要求明年起,卫视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广告不得超过3次。此外,各个卫视频道每天18时到24时这一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购物短片注明“广告”字样

和街上小店促销的喇叭比起来,电视购物广告给观众的印象更为夸张和鼓噪。有细心的网友曾整理过出现在各种电视购物短片里的广告用语。“人的一生是一个漫长的旅程,那么计算你生命的工具是什么?是手表!”如果说这样的广告词还有点文采,那播音员一边高喊“天呐,9块8”,一边翻白眼晕过去的画面,只会令观者无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明年卫视播出购物短片广告时,必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不得使用主持人做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做宣传;不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等形式以及新闻素材、资料等做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要在屏幕画面右上角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购物广告将实行备案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购物短片广告在卫视频道播出,《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要从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呼叫系统、物流配送、售后制度和质检报告等各方面,认真审验在本频道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资质,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无法出具上述证明材料的企业,一律不得受理和播出其投放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同时,为了加强社会监督,购物短片广告也将实行备案公示制度。《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要按照总局要求,对审核同意在本频道投放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需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广告的名称、时段、时长、次数和内容等情况,报广电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定期向社会公示。

另外,《通知》中提到,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播出机构,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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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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