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江韬奋奖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实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工作党性原则,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2.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三贴近”,践行“走转改”,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3.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4.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5. 在参评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5)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节目的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类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发扬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一)中国新闻奖
设奖数额不超过30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3个(包括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91个左右;三等奖156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各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纸、通讯社、广电、网络类作品各不超过1个。
除新闻名专栏和国际传播奖项外,其他27个项目具体设奖数额,当届评委会可根据当届参评作品情况,在上届基础上作少量调整。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中国记协向一等奖(含特别奖)和新闻名专栏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二)长江韬奋奖
设20个获奖者名额,其中长江(记者)系列10个,韬奋(编辑)系列10个,可以缺额,不能超过。由中国记协向获奖者颁发长江韬奋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