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1.推荐单位。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国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不限本单位刊播),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推荐本单位符合本办法规定标准的新闻工作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和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合作作品由首发刊播单位推荐。
2.报送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产业报协会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是本地区、本系统中国新闻奖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的报送单位。
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是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全国广电系统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漫画参评作品和报纸版面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参评作品和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可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直接报送新闻作品、参评者。本届在以上机构试点,经总结后再逐步推开。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和人选:
A.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B.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C.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D.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作品和人选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
E.推荐单位推荐的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长江韬奋奖参评者,均要填写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发的推荐表,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中央部委专业报,在推荐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时,须有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和盖章(部门章无效)。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情况,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14年定评开始15个工作日前,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包括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等11家新闻教研机构)及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者。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和参评者材料后,应及时与该作品刊播单位、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或报送单位联系,并认真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审核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和参评者材料,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和人选纳入推荐报送的候选范围,补充公示、评审。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各社会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参评作品、参评个人的材料后,要与各报送单位报上的参评作品、参评个人一起按评奖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要与有关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按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如遇有重要分歧或拿不准的,要报评委会领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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