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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治的现实与未来【2】

王维佳

2013年12月13日10:13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二、 网络自由主义与市民社会观念

在互联网舆论场的肯定性论述中,最为重要和主导性的观点是自由主义以及与其相关的市民社会理论。这种观念沿袭言论自由的一贯诉求,围绕个人权力的天然合法性展开讨论,对网络舆论基本持肯定性的态度。它的核心论断是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加强了民主化过程,通过网络赋权,市民社会可以成功地摆脱威权力量的控制。1995年,马克?斯劳卡(Mark Slouka)首次提出“网络民主”(Cyber Democracy)的概念,此后诸多学者相继视互联网为营造新的公共领域、构建市民社会和推进民主的重要手段,人们将由此进入“电子民主”的新时代。

欧洲自由主义传统当中非常重要的观点是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论。这种观念源自欧洲历史上根深蒂固的日耳曼契约习俗。市民社会内部为了防止暴力和欺诈,建立了普遍的契约关系,而为了有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市民社会整体上再与国家签订一个第二重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契约理论。在这样的契约理论之下,国家是一个外在于市民社会的工具,市民社会的独立合法性被确认。当代的市民社会理论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这种对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处理,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了市民社会最核心的议论公共话题的场所和平台,成了印证市民社会存在和运作的现实证明,它自然要求自由权力的表达不受外力干涉。

在中国国内,市民社会的讨论实际上是与商业社会和企业家群体的崛起同步的。1990年代初期开始,知识分子中就有很多相关的论述。虽然这是全球复兴“市民社会”思潮的一部分,但在中国却蕴含着反思中国现代化道路选择,希望推动建立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从而推动整个国家民主转型的政治意味。学界对中国市民社会的想象,历经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市民社会、恢复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市民社会、通过城市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维权行动来培育市民社会等模式和方案,最终,在网络空间培育中国式的市民社会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们最重要选项。在一些学者看来,由于中国网民数量众多,同时各种兴趣团体和网络平台讨论活跃,作为舆论监督力量的互联网空间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政府机关在舆论的压力下也不得不向网络低头,面向网络开放。 在这些讨论中,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市民社会的舆论载体,成为通向民主的重要途径,真实社会复杂的经济关系和阶层属性常常被简化成“政府权力机关”和“网民共同体”这相互对立的两端。在网络平台的公共议题讨论中,这种简单的政治理念经常调用“百姓”、“草根”、“当权者”、“精英”等模糊的词汇,发言者常以一种为民请愿的姿态表达对政策和制度的不满亦或是冷嘲热讽。在众多的网络空间政治表述中,政府权力这样一个工具性概念经常在无意识中被本质化为负面的力量,对社会问题的阐释大多是意识形态的伸张,而不是审慎求真的历史分析。例如,政府权力、政策和社会制度的改造在什么样的历史过程中发生,有哪些因素影响了当前国家和政党的面貌和倾向,这些问题几乎很少被讨论。近来,网络舆论中的简单政治思维也倒逼了官方的政治语汇变革,例如“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云云,显然已经将一种中性的政治工具描绘成了利维坦似的怪兽。而这种观念,正是市民社会理念的明确体现,它已经成为互联网舆论中不可动摇的共识。特别是近年来微博所创造的微言论,因其语句短小、用词激烈而少论据说明,更是将这种政治逻辑发挥到了极致。

公共性政治的实现首先是个人参政能力的保障,哈贝马斯甚至因为议政能力的条件将“公共领域”的参与范围缩小到有教养的老式资产阶级。而对于民主参与和讨论的能力的忽视恰恰是传统自由权利说和市民社会理论对于网络舆论解释的一个非常大的盲点。在消费社会缺乏公共理性基础的舆论环境下,如何能够依靠网络的大众发言达成有价值的政治判断并付诸实施,这基本上是一个不被讨论的问题。因此,这套理念带来的只能是基于发言权利的相对主义,而没有对正义判断如何产生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后面关于消费民粹主义的讨论中详细说明。

更重要的是,当自由主义观念将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时,已经大大忽视了其内部的复杂性,对于舆论来说,关键的就是发言机会和产生影响力的平等问题。现代意义上的民主,一定是以传播能力和政治身份平等为前提的,缺少了这个前提,连公民身份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公共性了。然而,通过将赛博空间与真实社会空间进行理念上的切割,自由权利观念将网民看做是一个抽象而内部无差异的共同体,从而极易掩盖公共参与能力和机会的不平等问题。在网络社会中,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发言的影响力差异巨大,这几乎是一个常识问题。以新浪微博为例,“大V”的影响力远远高于普通网民,一个消息被“大V”们转发,就能在网络上获得巨大的影响力,但是“大V”们的圈子极其狭小而具有封闭性:学者、媒体人、明星、企业管理者和律师是“大V”的主要组成人群。关于公共问题的讨论,他们往往能达成共识,而这种共识在网络上往往造成垄断性的影响,不但不具备公共性所要求的开放和平等,甚至带有党派宣传的影子:网络舆论领袖经常主动发起政治动员,试图影响现实政治政策,甚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他们的民主和进步代表性却从来没有被认真而合理地说明过。

网络自由主义的叙事方式往往是以媒体为中心,认为新的媒体形态的出现将导致社会逐步开放,走向进步、民主和自由——从近代报业的发展一直到互联网的普遍应用,这种进步主义的思考方式主导着我们的媒体史观。过于强调技术形态带来的变革而忽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影响,则让这种叙事方式漏洞百出,其最关键的问题是将虚拟赛博空间与真实社会空间进行一种抽象的二元切割。面对网络舆论,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社会的变化,而不是技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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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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