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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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惠芬、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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