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拉开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新序幕。作为建设行业媒体,更应深刻认识中央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好、报道好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工作。
为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也正是农民向城市大量流动的过程。从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可以说是推动城镇化的最大动力之一。在城镇化建设中,作为以宣传我国建设工作为主的建设行业媒体,应在推动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和传播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方面多下工夫。如何正确认识城镇化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是我国建设行业新闻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不未雨绸缪,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有可能对城镇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使城镇的独特性消失,并最终影响城镇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宣传报道中,作为建设行业媒体人,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和城镇独特性在城镇化建设中的重大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各省、市、区的城镇化建设,以未曾有过的速度向前发展。大量的土地开发,使许多拥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老城镇面临结构性改造。如此境况,使城镇开发建设出现了大量的人地关系问题、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城镇建设的高速发展,很容易破坏一个城镇独有的特色。数年前,由于建设速度过快而造成日益明显的“千城一面”问题,曾引起诸多建设行业媒体和建筑学家的共同关注。在这些城镇的高速开发建设中,许多历史人文景观中的街区、街道被拆毁,房地产开发与旧城保护矛盾显现。这种早在19世纪西方就曾出现过的城市“美化”运动,使建筑学家和建设学人纷纷提出质疑。2013年8月,《中国建设报》在二版要闻刊发稿件,以《从“千城一面”反思城市规划设计》为题,以当年“首届中国地产设计创新论坛”业内专家就“千城一面”所展开的讨论,深入剖析造成的原因。文章当时还引述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的话:“我们的城市建设不是规划师说了算,而是市长说了算,这是非常大的体制原因。”此语一针见血,切中时弊。
其实,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失衡的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建设行业媒体与学界人士对于“千城一面”的批评与反思也并非始于彼时,早在2005年11月,在广州召开的“首届中外建筑与文化论坛”首日讨论中,与会的建筑界专家、文化界的知名人士和建设行业的媒体人,就大胆指出了造成中国城市“千城一面”、古建筑被破坏、中国建筑失去传统文化的问题所在。通过建设行业媒体、专家、学者多年的关注和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对城市建设贪大求洋的现象以及缺乏城市精神建设底蕴的造城运动已明确叫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将会再度回归到特色和个性这个层面上来。
搞好城镇建设报道要化矛盾、促和谐
近年来,在一些快速发展的城镇中,其建设虽然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如马路的拓宽、城市步行道的美化、城市广场的修建、恢复被工业化夺去的城镇景观等,从一定程度上看,这些举措好似形成了城镇空间的新形象和新秩序。但是,这些华丽外衣下所暴露出的雕琢和繁琐的肤浅,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不协调因素,更进一步加剧了人地关系的矛盾,以及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文景观保护之间的矛盾。
此外,高速的城镇化发展使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文化特色保护也显得相对滞后,由于开发机构征用了大片土地,使每个社会人在现代城镇环境中的空间不断缩小。在热火朝天的城镇建设中,“拆”这个字遍布大街小巷,“开发区热”“广场热”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和城市用地,随着土地面积和湿地面积的不断缩小,原有的地理地貌也随之永远消失。现实生活中因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对峙冲突、堵门堵路事件时常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和谐进程。
2004年,笔者因工作需要调至建设部下属某协会主办的《中华建筑报》任职副总编辑。之后,笔者还在报纸中创办了一份《中华建筑报?城镇建设》周刊,每周一期,每期4个大版。这份周刊从创办至今已陆续出版了近10年,刊发与城镇建设相关的学术理论文章近百篇,监督曝光违反国家城镇拆迁、违法占地政策的案例数十起。其中,2006年,内蒙古D市因城镇建设拆迁赔偿问题,引发群众不满,10多名群众代表上访至报社编辑部,滞留报社会议室两天有余,强烈要求报社派记者到现场监督过问此事。最后,迫于媒体责任,时任报社总编辑邓千指示由笔者妥善处理此事。于是,笔者派报社驻内蒙古记者站记者与《城镇周刊》记者联合深入调查采访此事,成稿后迅速刊发于《中华建筑报·城镇建设》周刊头版,引起了内蒙古D市领导的高度重视,D市领导亲自接访群众代表,并召开现场工作会议,涉事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现场解决群众所提问题,拆与被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政府高兴,群众满意,有力助推了当地的城镇建设工作。不仅弘扬了主旋律,而且打好了主动仗。
要把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根本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自此再度被提到了显要位置,同时也为专业报道城镇建设新闻的行业媒体吹响了冲锋号。
对于建设行业媒体来讲,搞好城镇建设报道,要正确认识城镇化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首要条件就是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增长的经济打基础、做铺垫。但对于城镇化建设而言,一座城市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齐头并进。
对于我国城镇建设近年来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建设行业媒体人更应该利用自身对城镇开发建设政策离得近、认得清、吃得透、把得准的优势,在宣传报道中积极应对、科学引导,要把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根本,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统揽全局。
首先,建设行业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要坚持城镇化建设与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方针。要处理好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列到与城镇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对于一个城镇而言,只有有了宜居的生态环境,才有资格谈得上经济发展,否则,城镇化建设与发展就是空口白话。因此,在宣传报道中,要改变原有的那种重建设成果、轻生态环境保护的报道观念,要把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报道提升到重要位置。
其次,建设行业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要坚持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人文景观并重的方针。目前,城镇化建设已成为多数地方政府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为此,在宣传报道中,对节约土地资源及城镇中重要的古建筑或古遗址的保护,要放在首要的宣传位置,加重加大报道力度。
再次,建设行业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要坚持城镇化建设与防污染并重的方针。近年来,我国多个地区长期处在雾霾天的笼罩之中,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在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对于物耗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城镇建设负责人要下决心促其迁移或关闭。对于与此方针相悖的典型,在宣传报道中,建设行业媒体要敢于将其公开曝光。
最后,建设行业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还应依据本媒体的特点,以言论、评论占领制高点,以访谈为切入点,全方位、立体式对我国城镇建设工作进行规模报道,形成舆论强势,进一步掀起城镇化建设的宣传高潮。同时,不同的建设行业媒体,亦可根据形势需要,开设相应栏目,或采访有关部门权威人士进行答疑释惑,或请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科学分析,有重点、成系列地对城镇化建设展开报道,以此让全国的城镇居民更加透彻地了解城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共同支持办好这一伟大的惠民工程。
(作者刘勇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玮系《中华建筑报》原副总编辑、河北传媒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