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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论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益保障

陈雪丽

2014年12月01日15:4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要:在互联网迅速普及和老年网民总体数量不断上升的社会背景下,从精神层面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网络为日常生活带来的便利,成为关系到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命题。文章从传播学角度出发,从网络文化环境、网络内容供给和网络应用开发三个方面考察了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益保障状况,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老年人 网络使用 媒介权益保障

一、研究背景

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成为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①自此,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全部人口比重持续增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13.26%。据预测,未来20年是中国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3年老年人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水平达到14.8%;2033年前后60岁以上人口将翻番到4亿;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将上升到2053年的34.8%。②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成为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中,媒体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1999年问世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将国家有关老年人权利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定下来,其中,关乎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的一项不容忽视的权益就是大众传播资源的供给保障和媒介消费需要的满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8条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即: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

该条规定中提出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要求,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应当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老龄维权宣传和敬老教育,报道和反映老年人的生活,介绍和表彰老龄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与事迹,增强全社会的敬老、养老和助老意识;二是应当办好面向老年人的报刊和专题、栏目、节目,积极创作、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③

伴随互联网等新媒体形式的出现,我国媒体环境和老年人的媒介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上很多国家中老年人已经成为互联网使用者中增长最快的群体④。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体网民的比例为1.9%,约1174.2万人。⑤在互联网迅速普及和老年网民总体数量不断上升的背景下,从精神层面关爱老年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年人充分享受互联网为日常生活带来的便利,成为关系到中国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命题。

二、研究现状

关于老年人与互联网的研究议题,国内外学者多以其所在文化背景下老年人为对象,分别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出发对此进行了论证研究,旨在理解具有不同特征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动机、行为特征,以及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产生的影响等,对我们进一步研究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传播学领域关于该议题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大的方面:第一,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情况研究;第二,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需求和动机研究;第三,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影响因素研究;第四,使用互联网对老年人的作用或负影响研究;第五,老年人的网络媒介素养研究。

这类研究多是从老年人的角度出发,以老年人为中心来考察其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呈现的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较少有文章考察网络媒体环境与内容供给以及已有网络应用在促进或者阻碍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方面的问题。尽管早期有关老年人与互联网的议题就开始关注互联网在老年人中的普及情况、如何设计适合老年人上网的网络界面和应用,以及互联网在老年群体中未来的市场前景,但是仅有少数国外研究者考虑到了当前已有的网络应用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做到了服务于老年群体。

老年群体与互联网使用这个议题,并非是老年人单向主导的,而国家在保障老年群体享受这一新型媒介带来的便利方面制定的政策,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保障老年群体近用网络传播资源方面采取的措施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老年群体使用互联网的行为除受到他们自身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外,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介,其当前的网络文化环境、网络内容供给以及网络应用开发等都是影响老年群体通过网络获享大众传播服务的重要因素,这是当前已有研究中较为忽略的内容。

三、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益保障现状

(一)网络文化环境亟待净化

老年人是伴随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成长的一代人,互联网出现之前,老年人接触的信息多是经过传统媒体依据一定标准层层把关和筛选的。首先,由于版面和时段的限制,传统媒体所能提供的信息数量有限,因此,只有新闻价值较强的信息才能被报道并广泛传播;其次,由于传统媒体严肃、客观、公正的报道准则,信息的呈现方式和报道用语的使用较为严谨。然而,互联网出现以后,普通公众被赋予了随时随地传播信息的权利,传统媒体时代把关人的角色开始泛化,任何信息的发布者都是自己所发布信息的把关人。由于发布信息者个人兴趣、评判标准等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任何信息都有可能被发布并得到认可和广泛传播。

据CNNIC数据显示,老年人使用的互联网应用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网络新闻,使用率为86.3%,因此,规范网络新闻的报道、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是鼓励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保障老年人通过网络获取信息权益的重要手段。综观当前的网络新闻,娱乐性内容泛滥,即使是严肃的事件有时也会被网友或媒体以调侃、娱乐的方式加以发布和演绎,如媒体在报道“陕西长治市公安局长樊红伟有8个身份证事件”时,倾向于将事件当事人称为“证叔”、“证爷”等,当“爷”、“叔”等亲属称谓语被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扭曲使用时,不可否认会造成受众尤其是重视传统尊卑观念的老年人反感,降低他们主动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热情。与之相应,为了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以增强点击率,媒体在网络上发布新闻时还倾向于使用其他各种生造词语,以增强信息的新奇性和陌生感,这无意中会增强老年人的焦虑感,并感叹自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此外,网络上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且不时有虚假信息传播,这无疑中也会增加老年人获取有用信息的难度和成本,而他们持续使用网络的时间长度却是无法与年轻人相比的。

如何规范网络新闻的报道、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障老年人通过使用网络获取信息的权益,传统媒体应发挥关键性的作用。面对互联网的冲击,传统媒体应该坚守自己的报道原则,而非为了迎合部分人群的喜好降低自己的报道水准。虽然说现在是人人都为媒体的时代,但是并非任何人发布的信息都能得到关注和传播,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只是被削弱而并未消失,在遇到重大事件发生时,人们多会选择传统媒体机构的网站或微博来获取较为权威的信息,老年人更是如此。面对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竞争,传统媒体在网络上或急于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或大量使用新造词语求得关注,或大量报道缺乏新闻价值或格调较低的新闻,这些做法仅仅是为了迎合属于大多数受众的年轻人群体,而相对忽视了老年群体的信息接受习惯。因此,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障老年人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权益,传统媒体规范其在互联网上的报道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网络内容供给尚不平衡

虽然老年人网民的数量在逐步提高,但是年轻人依然是中国网民中的最大群体,根据CNNIC调查,截至2013年12底,10-39岁网民占79.2%。为了迎合活跃的年轻用户,大部分网站的主题和应用都针对年轻人设计,适宜中老年人使用的网络资源与中老年增长的上网需求相比还存在缺口。⑥以网络视频为例,随着网络电视台普及和网络视频节目中影视剧数量的快速增长,之前使用电视收看节目的中老年人将会越来越多加入网络视频用户的行列,然而,据一项调查显示,网络视频用户中超过半数的用户是中青年,视频网站提供的内容显著倾向于中青年用户,适合中老年用户的内容不多。⑦

随着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的推进,我国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中无不强调媒体在实现老有所乐,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如“鼓励和支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开设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工作宣传力度”⑧等。作为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理应从公益性的角度出发,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

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其中在传统媒体之外增加了“网络”,旨在强调互联网在保障老年人媒介权益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该条款中“为老年人服务”的应有之义就包含网络内容提供者有义务制作符合老年人特点和接受习惯的节目或栏目。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年人,发挥互联网作为重要媒体的责任,网络内容提供者应充分认识到目前网络平台上存在的内容供给不平衡的现状,并为之作出相应的努力。

(三)网络应用开发有待提升

与年轻网民相比,老年人在计算机操作、网络应用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认知障碍,如老年人的视觉功能开始老化,那些背景花哨、文本密集、字体偏小、图像闪动的网页,多是为适应年轻人的接受习惯而设计,没有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接收特点,不可避免地降低了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效果。近些年,伴随老年网民总体数量不断上升,逐渐出现了一些专门为老年人开发的网站,如中国老年网、中华老人网、快乐老人网、乐龄网、老小孩网、老年人之家网、晚霞网、枫网等,这类网站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老年人群体上网需求的关注和重视。

当前我国已有的专为老年人建立的网站,与其他网站的最大不同在于网站的内容,即集中提供一些中老年人关心的网络信息及资源。但是,在内容的提供方式和网页的设计方面与其他网站并未有较大的差异,如一些老年网站仅仅是起了集纳与老年人有关信息的作用,而点开标题进一步阅读时会发现,其对信息的呈现并未在信息来源版式的基础上作出适合老年人阅读习惯的调整,包括一些为老年人设计的搜索引擎,也存在此类问题,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老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50%的美国,有学者提出针对老年人的网页和应用应该在设计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把长篇文章分成多个小段、减少使用科技术语、减少滚动鼠标而选择翻页、在链接周围留出多余的空间供视力不好的老年人点击等等。⑨

2012年9月13日由中组部、中宣部等16部委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多处强调要发挥网络媒体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如“引导老年网络文化发展,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老年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发挥移动多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介的优势,打造先进快捷、覆盖广泛的老龄宣传平台”等。其中,“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老年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就传达了关于老年文化传播所设计的网络应用开发应契合老年人的实际应用需求的意思。

四、结语

作为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都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努力,研究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综观当前国内的相关研究,大多都强调了互联网在老年人中的普及情况及其未来的市场前景,然而,对于当前的网络文化环境是否会对老年人的网络接触行为产生负作用,以及网络内容和网络应用是否充分考虑了老年人群体的媒介使用权益等问题的探讨则较少。本文从传播学角度考察了当前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权益保障的现状,提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平衡网络内容、开发适宜老年人使用的网络应用是鼓励老年人上网和充分享受网络服务的前提,亟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留金发(2014)0020)

注释

① 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2011年12月28日,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1-12/28/content_24266535.htm),2014年3月15日查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006年2月24日,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chinese/news/1134589.htm),2014年3月15日查阅。

② 吴玉韶主编:《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全国老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2012年10月24日,中国老龄门户网(http://www.cncaprc.gov.cn/zhengce/19615.jhtml),2014年4月20日查阅。

③ 宋小卫:《媒介消费的法律保障——兼论媒体对受众的底限责任》,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157页。

④ Hart, T., Chaparro, B., & Halcomb, C.(2008). Evaluating websites for older adults: Adherence to senior-friendly guidelines and end-user performance. Behaviou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27(3),191-199.

⑤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1999年6月底,我国60岁及以上上网人数约1.6万人;200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上网人数约98.4万人;200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上网人数约447万人;201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上网人数约868.3万人;2011年,我国我国60岁及以上上网人数超过1000万,并呈持续上升趋势。

⑥ 孟凡新:《中老年人上网率快速提升 相应网络文化建设有待加强》,2009年9月2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cn/hlwfzyj/fxszl/fxswz/200909/t20090929_33770.htm),2014年3月20日查阅。

⑦ CNNIC:《网络视频用户29岁以下超半数 高年龄段人群满意度偏低》,2010年4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199it.com/archives/900.html),2014年3月20日查阅。

⑧ 中新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9月23日,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9-23/3349429.shtml),2014年3月20日查阅。

⑨ CNNIC:《斯坦福大学:为什么老年人市场是移动互联网创业的金矿》,2012年10月1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199it.com/archives/73011.html),2014年3月20日查阅。

参考文献:

[1] 季尚尚:《北京地区老年网民网络媒体接触研究》,《广告大关理论版》2009年第3期。

[2] 王萍:《新媒介使用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理论界》2010年第10期。

[3] 丁卓菁:《新媒体环境下老年群体媒介素养教育探讨》,《新闻大学》2012年第3期。

[4] 刘勍勍,左美云、刘满成:《基于期望确认理论的老年人互联网应用持续使用实证分析》,《管理评论》2012年第5期。

[5] 郭镇之、孟伦:老龄化传播研究的新趋向,《新闻战线》2013年第5期。

[6] 贺葸葸:《关于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思考》,2013年9月25日《法制日报》,第12版。

[7] M.J. Brosnan.(1998). The Impact of computer anxiety and self-efficacy upon performance, Journal of Computer Assisted Learning, 14: 223–234.

[8] Wright, K. (2000). Computer- mediated social support, older adults, and coping.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3:100-108.

[9] Nicole Wagner, Khaled Hassanein, Milena Head(2010). Computer use by older adults: a multi-disciplinary review. Computer in Human Behavior, 26:870-882.

[10] María A. Ramón-Jerónimo, Bego?a Peral-Peral, Jorge Arenas-Gaitán (2013). Elderly persons and Internet use, Social Science Computer Review, 31:38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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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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