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新聞“爛尾”,亟須機制創新,實現從應急處置到常態治理的轉變
建筑工程有爛尾樓,輿論場中也有“爛尾新聞”。回顧近期一些熱點事件,不少在媒體聚光燈挪開之后便沒了下文,事情報道出來之后,缺乏持續關注,也不知問題有沒有得到真正解決,新聞“爛尾”現象,表面上看是媒體注意力轉移、熱點轉換的結果,仔細推究,則有一些地方和部門處理事態不給力等原因。
相比以往的“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近年來,各級政府在回應社會熱點上,速度提升了,力度也加大了。從“表哥”楊達才、“房叔”蔡彬被迅速處理,到雷政富的“63小時落馬”,都說明了這一點。然而,一些地方的回應卻不能令人滿意——表態快,但處理慢﹔發布多,但真相少﹔道歉重,但問責輕。
當新聞事件上升為公共議題,公眾不僅追問事實真相,也關心誰來負責、怎樣善后,以及如何避免類似問題重演。對這些追問的應答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如果只是高調應對輿情、消極處理問題,看似開了個好頭,實際上虎頭蛇尾搞“半拉子工程”,這種做法,都是避風頭心理在作祟,對公眾不負責任,不利於解決現實問題。
新聞容易“爛尾”,但對背后問題的處理不能爛尾。媒體報道常常只是揭了蓋子,暴露了問題,問題之鎖還沒有打開,需要有關部門積極破解,才能讓社會關切有下文,消除“爛尾新聞”產生的現實土壤。尤其在輿論焦點走馬燈似的變幻中,從有關部門到相關干部,更應當有定力,抓住問題不放鬆,不能因為關注度高、影響面廣就多使勁兒,記者一撤就鬆口氣兒。否則,病根不除,新劇情又將再次上演。
防止新聞“爛尾”,亟須機制創新,實現從應急處置到常態治理的轉變。延長處置鏈條,建立事件調查和處理信息的全程公開制度,才能在公眾目光下不斷推動問題解決。健全監督問責機制,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形成合力,引入社會力量加強監督,才能倒逼干部守土有責、恪盡職守。更重要的是,應從媒體報道、公眾反映中,從個案的披露和發酵中,舉一反三,反思同類現象,查找深層症結,建立防錯糾錯機制,才能了卻舊賬、不欠新賬。
媒體曝光不是事件的起點,也不是事件的終點。新的輿論格局下,管理部門不僅需要在態度上接受輿論監督,更需要在解決問題上扎實接棒,把熱點壓力化為改進工作的動力。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從一個個熱點事件的回應和處理中有所收獲,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推動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