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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演繹股市版"羅生門" 近10億元票房怎麼分

2013年02月27日08:01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從大年初一上映以來,《西游降魔篇》在內地上映15天,票房約為9.9億元,成為國產片影史上票房亞軍。2月25日午間,發行方華誼兄弟發布公告,稱公司票房分賬收入稅前利潤約為1.96億元。然而,《西游降魔篇》香港投資方比高集團發布公告回應,稱投資方實際取得該片在內地發行之計算后淨收益約70%分成收益。比高方面的說法與此前華誼“享有取得該片在內地發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權利”的說法相左。

  近10億元的票房收入到底該怎麼分?這下“西游”變成了“羅生門”。

  投資方到底有幾家?

  早在《西游降魔篇》上映之初,誰才是這部國產大片的主要投資方,就一直是個謎。去年9月3日,比高集團在公告中稱,《西游降魔篇》“由公司主導投資並作為項目經理”,其他主要投資和發行人包括威秀亞洲和安樂影業,由華誼兄弟負責中國內地發行。同年9月18日,比高集團宣布將影片股權的30%以3800萬元出售給文化中國。這意味著《西游降魔篇》的投資方是比高集團、文化中國、威秀亞洲及安樂,並未提及華誼兄弟。

  而在華誼兄弟2012年中報裡,曾提及為《除魔傳奇》(即《西游降魔篇》)支付了4050萬元的預付制片款。有分析稱,這只是華誼兄弟為獲取內地發行權而支付給影片投資方的保底收入。但華誼方面否認上述猜測,稱其對《西游降魔篇》有投資,不過具體投資多少,則以商業機密為由未作透露。華誼兄弟公司總裁王中磊更是於2月5日在其微博中表示:“大家不要猜了,華誼兄弟是《西游降魔篇》第一出品方、中國內地發行方、中國內地票房最大收益方。”

  誰才是最大“贏家”?

  投資方說不清,蛋糕怎麼分也就成了謎。

  2月7日,華誼兄弟在公告中稱,根據協議,公司除了收取《西游降魔篇》內地發行毛收益12%的發行代理費外,還享有取得該片在內地發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權利。根據該影片在內地的發行情況,其他投資方享有取得該影片在內地發行淨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權利。這意味著華誼兄弟可能享有該片內地發行淨收益70%以上。

  然而,投資方比高集團、文化中國隨后發布公告提及,投資方除了享有取得該影片在內地發行淨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權利外,另外計及票房分紅及保証收益。公告稱,“投資方已與華誼兄弟達成協議有關票房分紅相關安排,且華誼兄弟正與投資方安排簽訂相關正式書面協議。初步估計,投資方可實際取得該影片在內地發行之計算后淨收益約70%分成收益”。

  “共苦”容易“同甘”難?

  上市公司的公告之間如此自相矛盾,在普通投資者中引起了爭議。面對股民的疑問,華誼、比高兩方均未做出正面回應,隻有華誼董事長秘書胡明在其微博上表態稱:“我們不對其他海外公司的公告進行評論,但作為負責任的上市公司,一切公告均以規則和法律文件為依據。”

  此次《西游降魔篇》發行方與投資方之間的收益分成爭端,暴露了電影投資領域的深層矛盾。有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國內很多電影制作方為降低風險,會找好多投資公司來分攤風險﹔比高集團起初顯然對《西游降魔篇》的市場信心不足,才找來好幾家公司投資,現在票房爆紅超出預料,利益也肯定要分攤。

  但眼下華誼、比高集團的合約並沒有對外公布,外界很難知道其中底細。從現狀來看,他們現在才簽正式書面協議,之前的合約可能有漏洞,不夠精細,導致誰都有解釋的空間。業內人士認為,當前國內電影市場還不成熟,投資方太多,合約協議不規范,結果在利益分割、版權所屬等方面往往模糊不清,又缺少第三方監督,極易發生糾紛。隨著中國電影市場的發展,此類問題應當引起業內投資者的關注和思考。(記者 周南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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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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